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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三十二则(二十一)
    原文:

    仪封张孝先《广近思录》云:薛敬轩曰:人之子孙富贵贫贱,莫不各有一定之命。

    译文:

    仪封的张孝先在《广近思录》里说:薛敬轩说:人的子孙是富贵还是贫贱,

    没有一个不是各有既定的命运的。

    注解:

    仪封:古代地名。

    张孝先:《广近思录》的作者。

    《广近思录》:一部典籍。

    薛敬轩:即薛瑄,明代着名理学家。

    莫不:没有一个不。

    原文:

    世之人不明诸此,往往于仕宦中冒昧礼法,取不义之财,欲为子孙计。

    译文:

    世上的人不明白这个道理,常常在做官的时候违背礼法,获取不正当的钱财,想要为子孙谋划。

    注解:

    不明诸此:不明白这个(道理)。

    仕宦:指做官。

    冒昧礼法:违背礼法。

    不义之财:指不正当的钱财。

    原文:

    殊不知子孙诚有富贵之命,今虽无立锥之地以遗之,他日之富贵将自至。

    译文:

    却不知道子孙如果确实有富贵的命运,现在即使没有一点点土地留给他,将来的富贵也会自己到来。

    注解:

    殊不知:却不知道。

    诚:确实。

    立锥之地:指极小的土地。

    遗之:留给他。

    原文:

    使其无富贵之命,虽积金如山,亦将荡然不能保矣。

    译文:

    如果他没有富贵的命运,即使积累的钱财像山一样多,也会挥霍一空无法保住。

    注解:

    使:如果。

    积金如山:形容钱财极多。

    荡然:指财物尽失的样子。

    原文:

    况不义而入者,又有悖出之祸乎?

    译文:

    何况通过不正当手段得到的钱财,又会有违背常理失去的灾祸呢?

    注解:

    不义而入者: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财物。

    悖出:指违背常理地失去。

    此句化用“悖入悖出”的典故,指不正当得来的财物,也会以不正当的方式失去。

    原文:

    如宋之吕文穆、范文正诸公咸以寒微致位将相,富贵两极。

    译文:

    比如宋代的吕文穆、范仲淹诸位先生,都从贫寒低微的处境做到将相的职位,富贵达到了极点。

    注解:

    吕文穆:即吕蒙正,北宋宰相,谥号文穆。

    范文正:即范仲淹,北宋名臣,谥号文正。

    咸:都。

    寒微:指贫寒低微的处境。

    致位将相:指担任将相级别的官职。

    原文:

    曷尝有赖于先世之遗财乎?然则取不义之财欲为子孙计者,惑之甚矣。

    译文:

    哪里曾经依赖过祖先留下的钱财呢?

    既然这样,那么谋取不正当的钱财想要为子孙谋划的人,实在是太糊涂了。

    注解:

    曷尝:哪里曾经。

    赖:依赖。

    先世:指祖先。

    然则:既然这样,那么。

    惑之甚矣:指非常糊涂。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这段内容核心围绕“子孙富贵与财富传承”展开,主要讲:

    仪封张孝先在《广近思录》中引用薛敬轩的观点,提出“子孙富贵贫贱皆有定命”。

    接着指出世人的误区——为给子孙留后路,竟在做官时冒犯法礼、获取不义之财。

    随后反驳此误区,强调若子孙有富贵命,即便无分毫遗产也会自然富贵,若无富贵命,再多钱财也会散尽,且不义之财还会带来“悖出”的灾祸。

    并以宋代吕文穆(吕蒙正)、范文正(范仲淹)从寒微做到将相、不靠先世遗财为例佐证。

    最后总结,认为为子孙谋取不义之财的行为非常糊涂。

    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