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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笨蛋但强悍大美人vs柔弱但吸血的战神 (2)
    [那个。]破烂想着宿主之前的安排,难受的开口,[宿主啊,你体内的药太烈了,不如跟大反派合作一把怎么样。你看哦,他需要人血,你需要男人,多好啊,一举两得,而且还拉近了关系。]

    乍一听没毛病。

    何岁宁却觉得怪怪的。

    这可不像是破烂会说的话。

    破烂要是知道何岁宁心里想的什么,真想要跪下来大喊一声——苍天明鉴啊!

    它还不是发现眼前的大反派就是宿主心心念念找的秦嘛。

    但是碍于规则和不能打乱宿主的计划,它还不能直接说。

    它可真惨。

    不过它也没有撒谎,谁能想到这个小世界一上来,宿主就被下药了。这药的确是很烈的,湖水根本解不了,顶多缓解。

    何岁宁只是犹豫了一瞬。

    便朝着那个长相眉眼漂亮,又不失英俊的男人走去。

    秦猛没想到,他都跑到这里来了,居然还会有人大半夜的闲得无聊跑到湖边来游泳。

    真是无语。

    这一刻。

    看着越靠越近的何岁宁,他眯着狭长的眸子,左红右黑的眸子在皎洁的月色下,显得格外诡异和妖冶。

    他微微张着嘴。

    牙齿上的獠牙尖锐的像是一把利刃,反射出骇人的光芒。

    他动了杀心。

    尽管眼前的女人,是个相当漂亮的大美人。张扬的美,并不柔和相反英气十足。棕红色的长卷发,蓬松的顶在脑袋上,倒是让她多了几分可爱。

    不过。

    该杀的还是要杀。

    察觉到他的杀意。

    在距离一米远的位置,她停了下来。

    冲着他勾唇笑了笑,明媚的笑容在黑夜中格外耀眼,晃了他的心神。

    她仰着头,露出小麦色的肌肤。

    比起秦猛这种完全晒不黑的肤色,原主在困兽场待了那么多年,日晒雨淋,还要经常和野兽战斗,肤色自然不是白皙无瑕。

    反而是健康的小麦色。

    只是在月色下,对比起他的白,两者有点明显。

    看着纤细的脖颈。

    就这么安静的无害的暴露在他的面前,他呼吸略显急促,咽了咽口水,转过头去,不看她。

    何岁宁笑了。

    秦猛觉得她比自己更像是异人。不对,是恶魔。

    那种话本里面经常出现的诱惑人的魅魔。

    说话的声音都像是魅魔的诱惑,“我们合作一把,怎么样。你需要我的血,我需要你的人。我被下药了,现在迷糊不清,我想过了今晚,我不会记得你是谁的,你不用担心我找你麻烦,或者举报你。”

    [撒谎。]

    破烂悄咪咪的吐槽。

    明明就看的很清楚。

    秦猛听到她的话,这才转头细细的打量她。

    难怪他刚才就觉得不对劲。

    眼前的女人美是美,可脸颊也太红了,眼神迷离的不像是正常下看人的状态。

    即使如此。

    他也不会出卖身体。

    “滚。”

    秦猛晃动着双手,打算上岸。

    何岁宁已经撑不住了。

    他从她身边经过,根本没想过这女人会如此大胆,竟然直接抓他的胳膊。

    一个愣神的功夫。

    何岁宁真是大力出奇迹。

    直接把他给拖到了附近的石头边上,用胳膊肘抵在他的脖子上,死死的压着。

    “!”

    秦猛瞳孔地震。

    破烂震惊到赶紧跑到自己的房间,变出一个被子盖在身上。

    非礼勿视。

    一股清甜的味道,朝着秦猛扑面而来。

    这股香味是女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很好闻但不浓烈。

    他不受控的吸了一口后,露出了尖锐的獠牙。

    身体里面迸发出强烈的吸血欲望。

    太香了。

    秦猛自从异化之后,从来没有吸过人血。

    他一直努力克制着。

    仅仅只是因为,他害怕吸食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然后就再也控制不了了。

    比起总是吸血的异人,他更想做一个正常人类。

    活在阳光底下。

    即便生活不怎么好。

    可是现在。

    他闻着这股幽香,血红色的瞳孔变得越来越红,仿佛那就是他异化的特征。

    然后。

    他就再也克制不住了。

    月光下。

    石头边。

    隐约可以看到一男一女在这里。

    月色如水,圣洁的月光洒在两人的身上。在寂静的夜晚相互交融,在水波中留下一道道炽热的痕迹。

    疼痛和快感的两种感觉,让他不知所措。

    等到一切平静下来。

    他身体里面那股渴望血液的感觉逐渐消失,左边的红瞳消散下去,转换成了正常的颜色。

    秦猛迷迷糊糊的抬起头。

    看着女人被他咬的通红的脖子和嘴唇。

    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何岁宁休息了一会儿,拿起飘在水面上的“衣服”穿好,游到了岸边。

    低头一看,才发现穿了个啥。

    “这个世界是缺少布料吗?”何岁宁难以理解的扯了扯胸前裹着的灰白色的布料。

    这都称不上衣服。

    简直就是一些带有颜色的布料将她的上半身裹了一圈,露出了略有人鱼线,肌肉线条很明显的腰腹。

    下半身差不多。

    脚上则是一双看起来很像是凉鞋的鞋子,清凉的露出脚趾头。

    总之。

    何岁宁浑身上下就透着几个字。

    穷。

    还有很野。

    不知道是这里的人都这么野和穷,还是单纯的是原主就是这么个穿衣风格。

    她摇了摇头。

    转头看了一眼靠在石头上趴着睡着的男人。

    转身走了。

    [就、就这样放着大反派不管吗?]破烂见他们完事了,把自己从锁着的房间放了出来。

    何岁宁嗯了一声,“不然?难不成我还把他抱回去啊。别忘了,原主是住在大通铺,本来还可以用洗个澡来糊弄,我带个人回去万一路上碰到了巡逻的士兵,我怎么说。”

    “而且。”

    她停顿了下,“他估计不想跟我有牵扯,最好我就装作根本不认识他,也没认出他。否则你信不信,他反应过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杀了我。”

    毕竟她刚才可是强行把他给骑了。

    现在想想。

    何岁宁自己都有点脸红。

    对不起了,大反派。

    毕竟救命要紧。

    何岁宁浑身不舒服,本来还想去洗个澡。但怕节外生枝,所以提前回去大通铺睡觉。

    打算第二天醒来再去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