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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呀,打小就想嫁给郑知南
    娘在烛光里,一件一件,认认真真挑选那些衣服,都是江南时兴的料子。

    ……。

    不是嫌弃这件俗了

    就是嫌弃那件艳了。

    ……。

    煞费苦心要帮我挑选一件能惊艳全场的压轴款。

    但娘好像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能惊艳全场的该是从来都不是什么衣服,而是一副天生的好容色。

    真正的倾国佳人,哪怕荆钗布裙都难掩绝色,这样的人我唯独认识两个。

    ——郑知南和他娘。

    ……。

    看着娘挑三拣四,仔仔细细的模样,我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住在郑家那段时日。

    那时,郑家捉襟见肘,我又在拼命长个子,因此衣服更新得极快。

    郑夫人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性子,她勉为其难地,从衣柜里找出几件衣服,比了比,让我将就穿着。

    可我套上去,简直像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袖子长了老大一截,裤子踩脚三两步就能摔个跟头。

    我步履蹒跚,一步,两步,“啪”地摔下去。

    郑知南眼疾手快一把捞住我。

    他让我把衣服先脱下来。

    ——接着,默默地拿出针线,就着微微烛火,一针一线把衣服改短,改得合身。

    修长的十指,认认真真地穿针引线,这双手合该抚琴,执扇,舞剑。

    我忽然很怀念那个时候。

    我双手撑着下巴,呆呆地看着郑知南的脸。

    他尚未加冠,鸦色墨发,流泻而下,肤色如玉,一双眼睛格外妖冶。

    他生来就该是那种:“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之人。

    即使虎落平阳,龙困浅滩。

    却终究磨灭不了他凌云志。

    ……

    “女儿长大了,该相看婆家了”。

    娘忽然感伤起来,一句话将我从回忆拉回现实,娘如此大费周章准备及笄礼,是想替我铺一条路,娘那些手帕交,有的飞黄腾达,有的儿女成群,有的夫妻和睦,若真能挑选一个合适的,我将来也能顺顺当当过日子。

    “我女儿长这么漂亮,一定得挑一个出色的夫婿”。

    我拉着娘的手,捏我脸上的肉:

    “你认真的吗娘?我这张脸撑死了夸几句秀气,可爱,和漂亮有半毛钱关系吗”。

    我娘:

    “……”

    她大概不清楚,我这些年一直呆在郑知南和他娘这两位绝色美人身边,审美被拔高了不止一个层次。

    而被打击得也不止一回两回。

    算了,

    看开了,

    摆烂了。

    ……。

    娘“噗嗤”一声笑了。

    “没关系,我女儿有万贯家财,将来找个顶顶漂亮的丈夫,不难”。

    我觉得,娘这番话说中我心思了。

    我和娘都很看脸——怎么说呢?当初,如果不是我爹爹长了一张俊俏的脸,我娘也不会倒贴钱下嫁,如果没有那场意外,我娘守着自己的婚姻,也能安安稳稳过一辈子。

    可惜——命运就是这么离奇。

    这一晚,娘忽然兴致勃勃,大半夜不睡觉,想和我探讨一下,对未来婆家有什么理想要求。

    这么多年,娘依然想替我找一位赘婿,她不想我嫁到人家家里受气,哪怕再和善的婆家,女方进了家门,都得矮人一头。

    当初,娘挑中爹爹还有一个原因,我爹家庭人口简单,我奶奶和爷爷早逝,爹和大伯父分了家,娘一嫁过来就能当家做主。

    娘从前的打算是,让我继承沈家一半家产,找个赘婿舒舒服服过日子。

    而爹的想法不同——

    我猜想,爹如此热衷帮我办及笄礼,是想帮我挑个门当户对的好人家,再赠上一副满当当的嫁妆。

    他盼望我夫妻和睦,儿孙满堂。

    我、娘和爹还是亲亲热热的一家人

    可爹和娘都得失望了——

    我喜欢的那个人,他的家族和我的家族,从来都不是什么门当户对。

    ……。

    郑家是个破落户,甚至是罪臣之后,郑家的后人不得从商,不得从政,一辈子翻不了身。

    郑知南本人。

    ——一身傲骨,眼睛长到头顶,绝不会给富商当赘婿。

    而郑夫人,性子实在泼辣,也不符合我娘口中理想婆婆的模样。

    可我偏偏最喜欢他,打小就想嫁给他。

    ……。

    “哎,你打小就是个混世魔王的性子,谁能降得住你。”

    娘忽然有些感伤起来,自言自语道:

    “你不能嫁高门大户,你这泼皮一般的性情,万一惹了祸事,娘护不住你,若门第一般,夫婿不上进,又担心委屈了你”。

    “小时候,那些借来陪你玩的小朋友,哪个不是被你祸害了个遍,他们的主意是不好打了”。

    娘沉吟着,仿佛格外头疼。

    ……。

    那些时候,爹和娘煞费苦心,从人家家里借来的小朋友。

    都能称得上一句“闺中典范”“私塾楷模”,都是一群顶好的孩子。

    本想让他们和我培养培养感情,顺便影响影响我,熏陶熏陶我。

    女孩子就当手帕交,男孩子就发展个青梅竹马,结果适得其反。

    好朋友一个都没交到。

    ——我却从此恶名昭着,恶名远扬。

    “所以你瞧,会咬人的狗都不叫,娘,那个看上去温文尔雅的小公子,就那说书先生的儿子,我不过就是骂了他几个字,推了几把,咬了他几口而已,你看他恨我的样子”。

    那时候,这位小朋友,大概7、8岁的样子,在私塾里算是天赋颇高的,因此自尊心极强,他平生有两大夙愿,一是能在学业上打败郑知南,二是能把我这顽童教会开口说话。

    很不幸,他的第一项宏愿从未实现,第二项宏愿也败北。

    他有多讨厌呢?老是在陪我玩时夹带私货,譬如,从怀里拿出一叠又臭又长的文章,颇有些得意,毕竟是他自己写的,颇有些敝帚自珍的味道。

    ……。

    “沈妹妹,你都这么大了,得学会认字,不能成天瞎胡闹,来,我教你念书”。

    若是江南第一顽童,一开口,便背诵的是他的文章。

    ——他定能狠狠出一把风头。

    但,我是谁?我可是沈藏拙。

    他辛辛苦苦,口干舌燥,好脾气地教了我整整3天。

    我笑眯眯蹦出一个字:

    “滚”。

    ……。

    他破防了,趁丫鬟去倒茶了,突然偷袭,狠狠揪下我一大把头发,我大怒。

    ——那可是我为数不多的几根毛呀。

    我朝着他的胳膊,狠狠咬下去,又推又打,冲他脸抓花了。

    他没受过这等委屈,哇的一声——哭的地动山摇,比我还能嚎。

    从这天起,我的名声彻底臭了,谁让他有个影响力极大,还颇能引经据典,胡说八道,甚至还有一堆无脑书客追捧的老爹呢?

    ……。

    看着娘叹息的样子,我不忍心告诉她。

    其实我想嫁的那个人,他的恶名,比我响亮多了。

    若单论容貌——整个江南,再也找不到一个比郑知南更俊俏的人了。

    他小时候容色冶丽,如今等比例长大了,更好看了。

    ……。

    只是,郑知南越是严防死守,小时候我还能大摇大摆占他半边床榻。

    等我年长几岁后,他说什么要不允许我再抱着他睡了,恨不得拿钉子把自己的屋子牢牢钉住,生怕一个不注意,我又黏上他了。

    郑伯母也摇摇头:

    “沈藏拙,你开始长大了,是该开始避嫌了”。

    他规定,以后我再进他屋门前,一定、一定要敲门,不能再向从前一样,用脚一踹,把门踢开,小短腿蹭蹭蹭就跑进来。

    郑知南说——我似乎在某些方面,天生脑子就缺根筋。

    我一直觉得自己挺正常,就是极端缺乏安全感。

    这么多年我都习惯了,一回头,郑知南就在我身后,从7岁那年开始。

    他若不在我身边。

    时间一长,我会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