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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 黎明颂歌06
    我住在夏岁的房间,睡不着。

    塔菲尔星的人各成一派,很难确定不会有人半夜来袭,特别是今天那一遭,不能确定会不会有Alpha成群结队的过来。

    弱者,只要目标不冲突就会联合在一起,无论怎样都会先把目标拿下,然后再去瓜分战利品。

    是个聪明的决定,但我不是弱者,这群人加在一起都不够我杀的。

    如果是「分化研究所」的人或许还有威胁,但塔菲尔星的人基本都是可能分化成omega的人,就算是有人分化成了Alpha或者二次分化成Alpha的人都没有特别强的,更何况在昨天之前,他们都属于圈养的「宠物」,完全没有接触过激烈的打架。

    我睡不着,坐到了门口,空气很湿,很快就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但雨声中似乎夹杂着其他的声音。

    是哭声。

    我很熟悉。

    淋着小雨我就走到了哭声的拐角处。

    是夏岁。

    我靠在墙上,静静的听着,雨水滴在身上,感觉头脑更清醒了。

    “咔哒——”

    是踩在树叶上的声音,有人。

    我几乎是瞬间惊醒,Alpha的劣质信息素难闻的要命。

    “小兔子,乖乖过来。”

    “…”

    我一把揽住夏岁的腰,把随手拿起来的石头扔了出去。

    石头划过那个人的脖颈,鲜血在空中喷溅,瞬间了无生气,就连鲜血都被雨水冲刷。

    “…黎,黎瑜。”夏岁揉了揉自己的鼻子,有点痛。

    “嗯。”我揉了一把夏岁的耳朵,嗯,比想象中的手感好。

    “别,别摸。”夏岁的耳朵耷拉下来,小脸通红。

    “哦。”我松开手,转身打算离开,但夏岁突然抓住我的手。

    “谢谢你…你是个,很好的人。”

    “我不是好人,救你是因为你是个很好的人。”

    我不明白夏岁为什么这么评价我,但我还是直白的回答。

    我不喜欢说谎,所以我经常说话半真半模糊,或许我的言语中会可以引导别人去往另一方面想,但我从不说谎话。

    但对夏岁他们这种没什么心眼的人,我也懒得过脑子了。反正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不出所料,我得到了摸夏岁耳朵的权利。

    耳朵很软。

    在今天过后夏岁很明显更黏我了,我?我很喜欢摸他的耳朵。

    应该没人能拒绝毛茸茸的兔子耳朵吧。

    不过陈久念对于这个行为嗤之以鼻,经常气的飞机耳。

    我只是看着陈久念的猫耳,这个会不会也一样好摸。

    反正大家都是omega,没什么不行的吧。

    我稍加思考就摸了上去,反正陈久念也打不过我。

    不出意外,陈久念直接就炸毛了,最后被我用武力强制压下。

    程自羡往后退了两步。

    哦,我对Alpha的耳朵没兴趣。

    自从分化之后我还是第一次遗憾自己为什么不是Alpha,不然就能标记夏岁了。

    有一个香香软软的omega,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这是我以前想都没想过的事,现在也只是想想而已。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们三个看到我解剖了一个兽人。

    当杀戮太多,人就会爱上这种感觉,甚至,想要明白人和人到底哪里不同。

    我双手鲜血,没有精密的仪器,只有一把小刀,我将那个兽人解剖了。

    我看到了他们的怒火、憎恶、不可置信,右眼一痛,我没忍住用手捂住眼睛,脸上也沾上鲜血。

    我在干嘛?

    疼痛撕扯着我的神经,我将小刀扔掉,冲到了河边,我看着那只泛着红光的眼睛,我意识到一个很可怕的事。

    「博士」在我的意识里种下了一颗种子,而现在那颗种子已经生根了。

    我必须离开塔菲尔星。

    否则我会死。

    我难得恐慌起来,我将鲜血全部洗掉,用小刀在手腕上划了两刀,疼痛刺激着我的神经,我的大脑极速思考。

    塔菲尔星是个圈养场,「博士」很清楚这里的情况,他在试图同化我,将我作为他的新生。

    而我,如果再继续待在塔菲尔星,我就会变成下一个「博士」。

    我从未觉得我的思想如此混沌,一刀接着一刀的痕迹在手腕上留下,我就像是感觉不到一般,最后一刀划在了我的脸上。

    将所有脉络理清,我的血已经染红了地面。

    比起痛,我更怕死。

    我接受不了这种死亡,我不该变成「博士」。

    我不觉得我是恶人,但我也不该是那种变态。

    不知道过了多久,程自羡找到了我。

    “你想走吗?”

    “想。”

    很简单的对话,我看着程自羡拿起我刚刚划伤自己的小刀,割下了自己的耳朵。

    很痛,我听出来了。

    然后,他把那双割下来的耳朵给吃掉了。

    “挺狠。”

    “不及你。”

    程自羡疼得浑身抽搐,躺在一边说。

    我没忍住笑出了声。

    “说真的,你如果是个普通的omega我肯定追你。”不知道程自羡是不是疼得理智不清了,说的这么鬼话。

    “为什么。”我不明白,难道就因为我长的好看?

    “你太亮眼了,不管是长相还是性格,像块硬骨头,越难啃,就越想让人往死里嚼。”

    “你说的这些,一个普通的omega很难拥有,倒是可笑,你们喜欢那个只能仰视的人,却又希望这个人为普通的你们俯首称臣。”我没忍住笑出了声。

    “人不就是这样的吗?你敢说你不是?”

    “无法反驳,谁不喜欢养个狗。”

    “我们不过都是一样的人罢了。”

    “不对,这点不对,我们不是一样的人,像你这种生长在淤泥中还要自诩高尚的人和我这种早就知道自己烂透的人,完全不一样,我能拼了命的活下去,我只要活着,但你不能,你想要有尊严的活。”

    程自羡并没有反驳我,我只轻笑。

    “像你这种人,恶心透了,如果我是你,我根本不会选择割掉耳朵,因为说不定,那也是一种能选择的路,活着的路。”

    “像你这张脸?”

    我看出程自羡的嘲讽,但我并不在意。

    “是,我会不顾一切的向上爬,我也不会在意我付出了什么,因为我得到的远远大于我所付出的。”

    “我懂了…”

    我并没有继续接话,程自羡把他的计划说出来,算了算时间,我根本等不了那么久。

    所以,别怪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