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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孽缘
    段丹青一开始以为这个《死神的恶作剧》就是变种的《死神来了》,谁知并不是。

    真说起来,反而和金凯瑞的名作《变相怪杰》异曲同工。

    不过《变相怪杰》是哪一年来的来着?

    反正不是现在,因为她回忆半天,愣是没发现一部熟悉的电影或者电视剧。

    她看过的或者听说过的,很多其实都是九十年代之后的经典名作了。

    夏洛克的这个剧本,取材自他们之前拍电影的真实经历,唯一的不同,是加了一个死神的设定。

    这个死神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死神,而是一个死神家族的小孩,一个儿童死神,年龄大概在七八岁。

    小死神跟家里吵架,说要收割多多的灵魂,但因为技术不熟练,总是完成不了任务。

    期间还和其中一个目标人物——一个人类小孩成了欢喜冤家,害的他们身边的人各种倒霉。

    当然反派也是有的,反派就是想统治世界的恶魔。

    是的,没错,这里的反派依然是恶魔。

    恶魔的马前卒人类小反派,以及最终boSS大恶魔。

    而那个小孩也不是普通小孩,是一个隐居在人类中间的天使家族的小孩。

    最终结局当然是合家欢,两个小孩刚战胜了恶魔,就被自家的家长给揪着耳朵逮了回去,然后,他们又逃跑了。

    很典型的爆米花喜剧。

    段丹青看着总有种《小鬼当家》的既视感。

    但现在也没有小鬼当家呢。

    就目前来说,如果这部剧能拍出来,段丹青觉得就算不能大火,小赚一笔也是可以的。

    如果完全按照剧本来拍的话。

    夏洛克一直仔细观察段丹青的表情,见她全程微笑,心里立刻觉得稳了。

    等段丹青看完,就迫不及待的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段丹青:“这是你自己写的?”

    夏洛克有点不好意思:“我大学学的就是编剧。”

    他耸了耸肩:“只不过工作嘛,没有谁能真正在毕业后继续从事自己大学里学习的行业。”

    “我觉得我们之前发生的事情挺有趣的,就写了出来。”

    “当然,我有征得其他人的同意。”

    段丹青:“先给钱!”

    夏洛克大喜:“你等等,我这就去拿支票簿。”

    他爽快的给了段丹青十万块:“这么说,你觉得可以?”

    段丹青:“如果你能保证按照剧本拍摄的话。”

    夏洛克从事这一行已经十来年了,这里的猫腻儿门清,立刻就懂了段丹青的言下之意:“放心,我会是这部电影唯一的制片人。”

    “所以,在开机的时候能请你帮我们做一场仪式吗?”

    段丹青:“……所以这个钱是做仪式的钱?”

    夏洛克嘿嘿一笑,抓起公文包就跑:“拜托啦丹妮,等开机的日子定了我再联系你。”

    开玩笑。

    他才是行内人。

    一个剧本行不行,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再说这个剧本虽然写的时间短,实际上他已经请好几个知名编剧帮忙斧正过了,剧本质量如何他心里清楚的很。

    问段丹青,只是想讨个吉利而已。

    段丹青:“……”

    妈的。

    这厮还真是不担心她下黑手啊。

    不过,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就是有钱了就又想买买买了。

    本来她想再去杂货店捡漏,看能不能再占个便宜什么的。

    结果路过服装店,不知道怎么的想到了张璞。

    “算了算了,还是买衣服吧。”

    这家伙好歹现在是住在她家的,住进来好几天了都没给小孩个见面礼,还挺过不去的。

    给张璞买了,段青峰也不能落下,李彩玲也有,段丹阳最多。

    没办法,小女孩的衣服款式多又漂亮,真的很难忍住不买买买啊。

    谁知又碰到了李建国。

    段丹青暗骂一声晦气。

    李建国很高兴:“小段啊,没想到咱们又碰见了,真是缘分啊。”

    他看了看段丹青手上拎着的纸袋子,光这一家店里就有十来个个。

    李建国震惊:“你买这么多衣服?”

    段丹青挺纳闷的看了看手上的袋子:“多吗?不多啊,一人两身,我还没看鞋子呢,这算多吗?”

    李建国倒吸凉气:“这还不多?你这加起来,好几千了吧?”

    这家店最便宜一件也要两三百,一身最少也是四五百,三件套贵一点的就上千了。

    这还只是一个运动品牌。

    段丹青:“也就几千而已,不算贵吧?”

    段丹青完全不明白他在震惊什么。

    她在现代就是这样生活的,几百块钱的衣服就是她衣橱里最便宜的货色。

    再便宜的衣服穿起来就不舒服了。

    而且她很少买那种五位数六位数朝上的衣服,不是买不起,而是她觉得不值得。

    穿越后又一直能搞到钱,就没想过改变自己的消费习惯。

    两三百的衣服,在她看来真的很便宜,自己也真的很节俭了。

    李建国再次震惊:“……几千,不算贵?”

    米国的普通衣服很便宜,两位数就能搭配一套挺不错的衣服,从头到脚,将就一点的两三百就能打扮的光鲜亮丽,条件再差,二三十也能凑一身表面看起来不错的。

    李建国为了让自家能跟上流社会搭上边,已经在努力摒弃在国内的时候的习惯。

    但太贵的也不太舍得,大部分都是两位数的,以及少数三位数的,以及极少数四位数的,还是他出门见人的时候的行头。

    不是他抠门,实在是,这个年代,三位数四位数的衣服,已经算得上很高档了。

    再高就是奢侈品了。

    他这几天好不容易搞定了大女儿上学的问题,打算给女儿买几身她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们最常穿的衣服,没想到又遇到段丹青也在买衣服。

    李建国瞬间想到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段丹青在买衣服。

    她那时候好像也跟现在一样,一买就是十几个袋子。

    他有点咂舌她花钱的能耐。

    这一套都要两三百的,十来个袋子,岂不是两三千三四千?

    他给女儿买撑场面的衣服,顶多也就买个三四套,还是不同品牌的三四套。

    根本不会像段丹青一样,一个牌子就拿那么多。

    他很想问问段丹青,你家到底是有多有钱,同样的衣服你一买就这么多。

    同时他也认识到自己和真正有钱人的区别。

    他银行里有再多的存款,花钱也是小心翼翼。

    而段丹青,则向他展示了有钱人是怎么购物的。

    真的是挥金如土。

    李建国心服口服,再也不怀疑段丹青的身份,而是虚心请教:“你能不能帮我给我闺女挑几身衣服?”

    他一定要把他闺女也打扮成段丹青这样的富家小姐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