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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我不是来认爹的,我是来要账的
    清晨的风带着凛冽寒意,卷过安国公府门前那对石狮口中的铜环,发出轻微的撞击声。

    朱漆大门紧闭,门匾高悬,金漆题字威严森然。

    门外却已聚了不少百姓。

    他们不是来拜谒权贵的,而是远远站着,踮脚张望——因为七王妃苏锦黎正立于阶下,一身素白长裙,外罩玄色斗篷,发髻未饰珠翠,只簪一支银蝶衔玉针,清冷如霜雪覆枝。

    她身旁站着一位中年妇人,面容憔悴却眼神坚定,正是工部侍郎续弦夫人——也是昨夜“印契验证”首例匹配成功者。

    “我要查阅族谱。”苏锦黎抬眸,声音不高,却穿透晨雾,“查‘苏锦黎’三字,是否曾列于安国公府名册。”

    门内久久无声。

    片刻后,管家出来说:“老爷有疾,不见客。”

    苏锦黎不怒,也不退,只轻轻颔首,从袖中取出一卷文书,展开于案上。

    纸面泛黄,墨迹清晰,标题四字:《印契验证报告》。

    围观人群屏息。

    她朗声道:“这不是认祖归宗。”

    “这是我作为民事权利主体,向安国公府提出的索赔。”

    众人哗然。

    她目光扫过府门两侧守卫,一字一句道:“赔偿我母亲林氏因药害难产而亡;赔偿我自幼被投‘忘忧草’致神志昏沉、发育迟滞;赔偿我的名字在族谱中被除名三十年,身份被抹杀之精神与财产损失。”

    话音落,她转身取出另一份文书,由暗卫协助张贴于府门前照壁之上——

    《讨名檄》三个大字赫然入目。

    其下三条诉求写得明白:

    一、安国公苏震霆须公开向亡者林氏及本人致歉;

    二、恢复我在族谱中的生辰记录,注明为“癸酉年腊月十一”;

    三、支付抚恤金三千两,并承担后续医疗调养费用。

    “我不是来认爹的。”她再次重复,语气平静得近乎锋利,“我是来要账的。”

    人群窃语渐起,有人点头,有人落泪,更有几位老仆模样的人跪倒在地,低声呼喊“小姐”二字。

    府内终于有了动静。

    脚步纷乱,帘幕掀动,然而依旧无人迎出。

    苏锦黎冷笑,收起文书,转身欲走。

    就在这一刻,裴文昭的身影出现在街角。

    他身穿大理寺官服,身后跟着两名审计司官员,手持圣旨节杖。

    “奉旨查核安国公府近三十年祭祀账目。”裴文昭上前一步,朗声道,“据《官文书公示法》,凡涉及公共安全之财政支出,皆可依法调阅。”

    守门家丁慌忙阻拦,却被御史崔明远喝止:“圣旨在侧,谁敢抗诏?”

    账本很快呈上。

    一页页翻过,冬至时节的“祭祀用度”年年递增,名目繁多:香烛、牲礼、纸钱、酬神戏班……数额惊人,合计竟达数万两白银。

    裴文昭指尖停在一栏备注上:“甲胄修补,猎苑修缮。”

    他抬眼:“去年冬至,此项支出六千八百两。请问,所修何物?”

    无人应答。

    裴文昭当即下令:“即刻前往后山猎苑核查。”

    当日下午,铁锹掘开冻土,地下密室现形。

    一座隐蔽兵器库赫然出土——刀枪成列,箭矢满架,铁甲三千副整齐叠放,尚带防潮油布。

    消息飞马送入宫中。

    元惠帝拍案而起:“勋臣私藏重兵,图谋何事?”

    当晚诏令下达:削去安国公兵权,禁足府中,待审。

    与此同时,赵九龄悄然走入城南一处旧宅。

    老管家蜷坐在灯下,怀里抱着一个昏睡的孩童——是他唯一的孙子。

    “你若交出《秘辛录》原件,这孩子便可入七王府庇护学堂,永不受牵连。”赵九龄说,“否则,等朝廷正式立案,株连之下,你孙儿也将成罪眷。”

    老人颤抖良久,终于点头。

    次日深夜,一本用油布层层包裹的册子送至七王府。

    封皮无字,内页血迹斑斑。

    翻开第十七页,记载着癸酉年事件真相:

    “庶妾林氏诞女,卜者言此女带煞,不利主母。议沉井。然七皇子府遣人暗通,愿以金银赎婴,遂改送出。女名原拟‘锦黎’,已除籍。”

    苏锦黎盯着“七皇子府有人接应”七字,瞳孔骤缩。

    记忆瞬间回溯——慈云观中那位总在腊月十一为她焚香祈福的道姑,曾低语:“你娘托梦给我,说你会回来。”

    原来她不是疯癫尼姑,是萧澈早年埋下的眼线。

    难怪自己能活下来,难怪她总说“有人护你”。

    她缓缓合上书页,指尖微颤。

    不是感激,也不是释然,而是一种更深的清醒。

    她终于明白,这场清算从来不只是为了复仇。

    而是要把那些被家族随意删去的名字,重新钉进历史的碑石里。

    夜深了,柳婉娘独坐灯下,手中握笔,面前摊开一张新纸。

    她没有写故事,也没有抄录供词。

    她只是反复描摹着那一枚婴儿足印的轮廓,仿佛在等待某种回应。

    窗外风起,烛火摇曳,她的影子映在墙上,竟与碑文上的古老纹路隐隐重合。

    而在她笔尖将落未落之际,一道极轻的嗡鸣,自地底深处传来。

    烛火在风中轻晃,柳婉娘的笔尖终于落下。

    那一枚足印被完整描摹于纸上,墨迹未干,仿佛还带着初生的温度。

    她深吸一口气,将《秘辛录》摊开置于案上,逐字誊录,却不只是抄写——她以注疏之体,将其编入新撰的《庶民约注疏·宗法篇》。

    每一句血泪记载,皆被转化为条理清晰的律理解构;每一段隐秘黑幕,都被拆解为制度漏洞的例证。

    “家族不得单方面定义成员生死。”

    她在卷首写下这句判词,笔力沉稳,如刀刻石。

    她继续写道:“凡诞育、收养、除籍、过继等事,须经邻里三老、执业医者、地方书吏联署见证,方可生效。争议者,交由‘亲属权益仲裁庭’裁决。”

    这不是复仇,是重建。

    不是控诉,是立法。

    翌日清晨,正名坊外排起了长队。

    并非贵族命妇,而是布衣女子,有背着孩子的农妇,有满脸风霜的老妪,也有眼神倔强的年轻婢女。

    她们手持书信,有的字迹歪斜,有的甚至只画了符号,但内容惊人一致:

    “我生母因产女被逐出家门,至今不知所踪。”

    “我幼弟出生即被说克父,活埋祖坟侧柏下。”

    “我本姓张,七岁被卖作童养媳,族谱早已除名。”

    两百三十七封申诉,在一夜之间堆满了正名坊的木案。

    有人哭着跪下,喊苏锦黎为“青天王妃”;有人只是默默放下信纸,转身离去,背影决绝。

    苏锦黎站在二楼窗前,静静看着这一切。

    她没有动容,也没有落泪。

    她只是将那支银蝶衔玉针取下,换上一枚素银环——那是她从慈云观带回的遗物,据说是母亲林氏当年戴过的胎发环。

    晶片嵌在环内,此刻在晨光中微微震动,似与地下某处频率共振。

    她低声说:“妈,这次我不逃了。”

    风穿过窗棂,吹起她鬓边一缕碎发。

    “我要让他们一个个叫出你的名字。”

    当晚,紫宸殿灯火通明。

    元惠帝手捧奏折,眉头紧锁。

    案前陈列着两份文书:一份是《讨名檄》,字字如刃;另一份是《印契验证报告》,数据严谨如刑案卷宗。

    最末页,苏锦黎亲笔附言:

    “臣妾不求认亲,亦不愿归宗。

    臣妾所求,惟一句:安国公府曾有一女,名苏锦黎,母为林氏。

    她存在过。

    她为人,非物,非煞,非祭品。

    臣妾不要他认我为女,只要他承认我为人。”

    皇帝久久未语。窗外更鼓三响,雪悄然落下。

    而在宫墙之外,七王府地室之中,赵九龄正将最后一册《秘辛录》副本封存。

    暗格深处,已有九块碑文残片整齐排列,纹路与柳婉娘笔下的注疏隐隐呼应。

    一切准备就绪,只待一声宣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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