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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日记本里的“雨天”
    电话还在桌上,屏幕已经暗了。我盯着它看了一会儿,手指从易拉罐环上松开,慢慢移到桌角那本摊开的地图上。

    红笔还压着折痕,像之前一样。

    阳光不见了,房间变暗,我没有起身去开灯。

    门被推开的声音很轻,林悦走了进来。她没说话,手里拿着一个旧本子,边角卷了,封面发黄,像是在水里泡过又晾干的纸。

    她把本子放在地图旁边,离洗洁精瓶不远的位置,动作小心,像放一件不能碰的东西。

    然后她退后一步,站到办公桌侧面,不再靠近。

    我低头看着那个本子。封皮上没有字,但我知道是谁的。

    苏晚的。

    我伸手拿起来,指尖碰到纸面时,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这本子不该出现在这里。

    翻开第一页,字迹是歪的,写着一些零碎的事:“阿辞今天学会用微波炉”“他把酱油当醋倒了一整勺”“晚上看电影,他说喜欢听我打呼”。

    我继续翻,速度很快,一页页过去,全是她的日常,也是我的那段日子。

    直到最后一页。

    我的手停了下来。

    这一篇不是她写的。

    是我写的。

    字很乱,墨水晕了一块,像是写的时候手抖过。

    上面写着:

    “雨天,她骑电动车摔了,膝盖擦破皮,却先检查我的外卖有没有洒。”

    “我说‘疼’,她吹着我的伤口说‘吹吹就不疼了’。那一刻,我希望雨永远不停。”

    我看着这两行字,喉咙突然发紧。

    记忆一下子回来了。

    那天确实下雨,下得很大。我们刚送完一单,在小巷拐弯处,路面有积水,车轮一滑,她整个人摔在地上。我看见她膝盖蹭破了,渗出血丝,但她爬起来第一件事是打开保温箱看餐盒。

    “没事,没洒。”她抬头冲我笑,雨水顺着头发往下流。

    我蹲下去看她的腿,说疼不疼。她说不疼,转头问我冷不冷。我把外套递给她,她不要,反而蹲下来,轻轻对着我手臂上的擦伤吹气。

    “吹吹就不疼了。”她说。

    我当时愣住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她受伤更重,可她却来给我吹伤口。我还记得那口气是温的,混着雨水的味道,一点点盖住了痛感。

    后来我们在便利店屋檐下躲了很久,等雨停。她一直抱着膝盖坐着,也没喊疼。我就坐在她旁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原来那天,我回家后写了这些。

    我竟然还记得那么清楚。

    林悦站在旁边,声音很轻:“您恢复记忆后,没再信过这些。”

    我没抬头。

    她说得对。我回来之后,看到出租屋的一切都觉得荒唐。我以为那些温情都是错觉,是失忆让我变得软弱。我给了支票,想用钱切断关系,觉得这才是现实。

    可现在,我看着这一页纸,忽然明白——

    那不是错觉。

    那是我第一次,不想做顾晏辞。

    我想留在那个雨里,留在那个膝盖破了还笑着的人身边。

    我想永远听着她说“吹吹就不疼了”。

    我慢慢合上本子,手指抚过封面,那里有一道折痕,像是被人反复打开又合上。

    我说:“现在信了。”

    林悦没动,也没说话。

    过了几秒,她轻轻点头,转身走向门口。

    手搭上门把时,她停下来说:“那天下雨,她摔了三次。”

    我猛地抬头。

    “第三次是在公司楼下。”她说,“她本来可以绕路,但她还是来了。那天您在开会,她在雨里站了四十分钟,就为了确认您有没有换衣服。”

    我没出声。

    她继续说:“她走的时候电动车坏了,推了两公里才修好。路上又摔了一次,这次没人扶她。”

    我握紧了手里的本子。

    原来她早就来过。

    在我忙着否认一切的时候,她已经一个人走过那么多雨天。

    林悦拉开门,又顿了一下:“她不是在等您发现路线。”

    “她是在等您愿意相信,那段日子是真的。”

    门关上了。

    办公室彻底安静下来。

    我一个人坐在原位,手里还拿着那本日记。窗外天色全黑,城市灯光亮起,照进玻璃,映出模糊的影子。

    我把本子翻到最后一页,再次读那两句话。

    手指慢慢划过“希望雨永远不停”这几个字。

    然后我放下本子,伸手摸向左手无名指。

    易拉罐环还在那里,虽然有点松,但没有掉。

    我把它往里推了推,让它贴紧皮肤。

    接着我拿起红笔,重新展开地图。

    笔尖落在第一条路线上,和平路。

    奶茶铺。

    我记得那天我说我喜欢这儿。

    她问为什么。

    我没说。

    因为那时候我不知道答案。

    现在我知道了。

    因为我在这里,第一次被人记住了一句话。

    我继续描那条线,一笔一划,沿着她每天绕行的路径走。

    建设巷。

    旧书店。

    那天晚上我读《小王子》,她靠在我肩上看雨。

    她说书里的玫瑰太骄傲。

    我说人本来就会伤人。

    她没反驳,只是把热牛奶推到我面前。

    新华西街。

    便利店屋檐下,她把最后一口牛奶塞进我嘴里。

    笑着说不怕脏。

    我画完整条线,停下来。

    手指停在便利店那个点上。

    忽然想到一件事。

    我放下红笔,打开抽屉,翻到最里面。

    那里有一个小盒子,落了点灰。

    我拿出来,打开。

    里面是一枚袖扣,银色的,刻着家族徽记。是我正式接任总裁那天戴上的,象征身份和权力。

    我一直留着它,以为总有一天会重新戴上。

    但现在,我看着盒子里的袖扣,又低头看向手上的易拉罐环。

    一个冰冷,一个粗糙。

    一个代表我必须成为的人,一个代表我曾经活过的样子。

    我合上盒子,轻轻放在桌角。

    离地图远一点。

    然后我拿起日记本,翻到最后一页。

    这一次,我没有读文字。

    我只是看着那片晕开的墨迹。

    很久以后,我伸手拿起手机,解锁,打开通讯录。

    找到那个存了很久却从未拨出的号码。

    手指悬在拨号键上。

    没有按下去。

    还不是时候。

    她走了那么远的路,不是为了听我道歉。

    她是要我懂。

    懂她每一次摔倒都没有回头的原因。

    懂她说“吹吹就不疼了”时,其实自己也很疼。

    懂我希望雨不停的那个瞬间,是真的想留下。

    我把手机放下,重新合上日记本。

    放在地图正中央。

    和洗洁精瓶并排。

    这时,门外传来一声轻响。

    不是脚步声。

    是纸张滑过地面的声音。

    我抬头。

    一张便签从门缝底下被推了进来。

    白色,四四方方,边缘整齐。

    我走过去,弯腰捡起。

    上面只有一行字,打印体:

    “今天南区暴雨,红色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