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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核桃与易拉罐的最终抉择
    阳光照在屏幕上,视频还在转。她骑车左转,我右转驶入同一条街。画面一圈又一圈,没有停过。

    我的手放在抽屉边缘,慢慢拉开。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压扁的易拉罐环。我把它拿了出来,指腹蹭过那一道弯折的痕迹——是她掰的,也是我留下的。

    门被敲了两下。

    老陈走进来,手里端着一个银碟,上面放着一颗完整的核桃,壳色深褐,纹路清晰。他把碟子放在桌上,又递过来一小碗剥好的核桃仁。

    “医生说您最近睡眠差,补脑有用。”他说,“这颗是今年新收的,硬,但香。”

    我没说话。

    他看了眼电脑屏幕,视频正播到宾利压过湿路面的那一帧。他知道我在看什么,也知道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但他没问,只是站那儿,等我开口。

    我盯着那颗核桃。

    以前开会时我总捏它。谈崩了,就压一下;签成项目,也捏一下。它在我手里待了很多年,壳越来越亮,像被磨过。后来我不带它进会议室了,但它一直留在办公室,摆在固定的位置。

    现在它又回来了。

    老陈说:“您要是不想吃,以后就不送了。”

    我还是没动。

    他顿了一下,声音低了些:“顾总,选哪个?”

    我没有看他。

    右手慢慢抬起,把那颗核桃抓了起来。掌心贴着它的棱角,有点硌。我抬手,用力砸向地面。

    “砰”一声。

    壳裂开,碎片弹出去几厘米远,有一片卡在地毯缝里。白色的仁滚到桌脚边,沾了点灰。

    老陈站着没动。

    我把易拉罐环拿到眼前。它很小,金属发暗,边缘有一点卷。我用拇指推了推,它转了一圈,又停住。

    然后我把它套上右手无名指。

    有点松,但我没摘下来。

    我说:“这个,是命。”

    老陈看着地上碎掉的壳,嘴角动了一下。

    “那个,”我低头看了眼桌脚边的核桃仁,“是过去。”

    他忽然笑了声,很轻。

    “苏小姐知道您这么想吗?”他问。

    我没有回答。

    窗外有车声,楼下街道开始忙起来。阳光移到键盘上,照着那个易拉罐环,反出一点光。

    我想起她煮面那天,锅冒烟了,她手忙脚乱关火,还非让我尝一口。我说咸了,她瞪我,又往里加水。最后那碗面全是水味,但她坐在小凳子上,吹着热气一口一口吃完。

    她说:“你得吃完,不然我不让你走。”

    那时她不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现在我知道了。

    我不是那个在会议上一句话决定裁员的人,也不是签支票就能买下整条街的顾晏辞。我是那个会把盐当糖放进汤里、会被她骂笨、会因为她一句话就在出租屋多留一晚的阿辞。

    她是让我变成阿辞的人。

    所以我不需要她知道我现在坐在这儿,戴着一个破铁圈,一遍遍看一段不会改变的监控。

    她不用知道。

    我记住就行。

    老陈没再说什么。他弯腰捡起银碟,把碎壳扫进去,又把那碗核桃仁端起来。

    走到门口时,他停下,回头看我一眼。

    “要我以后别送核桃了吗?”他问。

    “嗯。”

    他点头,开门出去,轻轻带上门。

    房间里只剩我和屏幕上的画面。

    她还在骑车,我也还在开车。我们错开了七秒,一辆公交车的距离。

    但我已经不看了。

    我把手从键盘上移开,轻轻碰了碰无名指上的环。它还在,没掉。

    我把它转了一下,让它正面朝上。

    然后我闭上眼。

    再睁开时,我拿起手机,打开通讯录,找到林悦的名字。没有发消息,也没有打电话,只是把她的号码设成了快捷拨号的第一个。

    做完这些,我靠回椅背,盯着天花板。

    外面天很亮,阳光铺满整个房间。

    我没有动。

    视频还在播。

    她左转,我右转。

    她抬头,我侧头。

    她往前走,我也往前走。

    我们没见面。

    但我们都在。

    老陈后来再没提核桃的事。一周后他路过便利店,看见我在货架前站了很久。

    他以为我要买什么。

    其实我只是在看货架最底层那排碳酸饮料。

    都是铝罐装的。

    我蹲下去,手指划过一罐可乐的拉环,停了几秒。

    然后站起来,空着手走了。

    那天我没买任何东西。

    但从那以后,我开始喝汽水。

    只喝罐装的。

    每次打开,我都把拉环留下来。

    放在办公桌最下面那个抽屉里。

    和第一个一起。

    林悦有一次整理文件,看到那堆拉环,没问,也没动。

    她只是把抽屉轻轻推了回去。

    我坐在那里,看着她离开。

    没有说话。

    第二天早上,我照常来办公室。

    开门后第一件事,是拉开那个抽屉。

    里面的拉环多了三个。

    不是我留的。

    我认得那个形状。

    弯折的角度不一样,但手法很熟。

    是她掰的。

    我拿出其中一个,套上无名指。

    大小刚好。

    我把它留下,其他的放回去。

    抽屉关上时,发出轻微的一声响。

    我坐下,打开电脑。

    屏幕亮起,自动跳转到那段剪辑视频。

    我点了播放。

    她骑车左转,风吹起围巾一角。

    宾利从右侧驶入,车轮压过湿漉漉的地面。

    镜头跳,她抬头看天。

    下一秒,车内后视镜一闪,映出我微微侧头的瞬间。

    他们没有相遇。

    但在这一段视频里,他们几乎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世界。

    我看了很久。

    直到手机震动。

    是林悦的消息:【她今天换了配送站。】

    我没回。

    我把视频调成循环播放。

    然后打开地图软件,输入新的区域。

    系统标出十几个红点。

    我盯着那些点,记下她可能会经过的路口。

    然后关掉页面。

    继续看视频。

    第二十三遍播放时,我发现了一个细节——在宾利驶过的瞬间,路边的水洼倒影里,有一辆电动车的轮廓。

    很小,模糊,但确实存在。

    我放大那一帧。

    水面晃动,影像扭曲。

    但我能认出来,那是她的车。

    也就是说,在某个角度,在那一秒,我们的影子其实重叠过。

    我坐了很久。

    阳光照进来,落在电脑屏幕上。

    视频还在播,一圈又一圈。

    她骑着电动车,我开着宾利。

    我们没有说话。

    但我们都在往前走。

    我掏出易拉罐环,放在键盘旁边。

    它小小的,不亮,也不值钱。

    但它一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