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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偶遇
    封建时代,出远门最麻烦的其实不是赶路,而是城和城之间的距离让旅人不得不在野外过夜。

    这样的时代,在荒郊野岭过夜本身就不是什么安全的事情。

    且不说会不会有什么肉食性的野兽,那些山贼匪寇,江洋大盗都能送你回家。

    所以,一般人压根不愿意出远门,太危险。

    换句话说,敢走夜路的多半也不是什么一般人。

    楚玄机不是一般人,但因为她的身份,她还真就没走过夜路。

    所以,今天是她第一次在荒郊野岭过夜。

    人生嘛,第一次总会让人期待,别管是哪个第一次都是如此。

    所以,楚玄机早早就开始盘算,晚上怎么住了。

    等到天色近晚,无法赶路。

    下车,裴知秋轻轻松松的把整个车厢直接取了下来,往路边一放,就算是个依靠。

    然后就从里面的木箱子里(其实是系统空间)摸出了露营帐篷。

    在楚玄机和春梅震惊的眼神里,支起了帐篷。

    先铺一层隔潮垫,再丢个床垫子上去。

    试了试,很舒服。

    背靠车厢支起帐篷,然后就是生火做饭。

    春梅一脸的期待,她超爱吃自热小火锅,讲真的春梅一直觉得自家小姐是脑子被牛踢了才会选了一个老头子。

    可当她第一次吃到自热小火锅之后,她的思维瞬间就被扭转了。

    小姐,我错了,还是你眼光独到啊。

    春梅车厢那边吃自热小火锅,这边裴知秋支起了卡式炉,鸳鸯锅。

    和楚玄机涮肉吃。

    只是相较于火锅,楚玄机显然更喜欢珍珠奶茶。

    正吃着呢远远的有马蹄声起。

    裴知秋头都不抬,他选择扎营的地方本就离着官道够远,再加上风向,就算有人策马奔腾,扬起来的风沙都不会影响到这边吃喝。

    只是,火锅的味道太浓郁了。

    所以,片刻后有人牵马循着味道就过来了。

    那是一个看上去面色有些苍白的少年郎,身后还有一个牵着两匹马的老汉

    “你们吃的是啥啊,闻着好香,不知道能不能匀一些给我?我拿银子买。”

    露营灯的亮度不是很高,但小范围内足以看清彼此。

    可那少年郎并没被端着奶茶的楚玄机吸引,也许是因为听到来人的楚玄机给自己戴了一层面纱的缘故?

    反正,他就是那么直勾勾的盯着火锅。

    显然也是个吃货。

    当然,他是不是个吃货和裴知秋没有关系,他也没兴趣和不认识的人一起吃饭。

    倒是后头牵马的老汉客客气气的说

    “这位老哥,我家公子已经好几天没正经吃顿饭了,求您行个方便。”

    说这话的时候,他从怀里摸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客客气气的递过来

    楚玄机看裴知秋没有说话,这才接过银票

    “可以啊,亨通钱庄的银票,行吧,有碗筷吗?给你们捞一些,春梅,给两位捞菜。”

    一起吃是不可能的,但可以给你捞一些。

    当然,做这个事儿的只会是春梅。

    看在一百两银票的份上,满满捞了两大碗菜,还附送两碗面(方便面)。

    等这两稍微走远一些,楚玄机才凑到裴知秋身边

    “老爷,那年轻人脚步虚浮看上去似乎不通武功,但那老仆气息绵长,内功定然浑厚。”

    裴知秋没所谓的点点头,摸出一瓶冰镇的可乐。

    吃火锅就得配冰镇的饮料。

    对方是个高手,不用楚玄机说他也能看的出来。

    一身的风尘仆仆,偏偏鞋面干干净净,显然轻功很好。

    轻功好,还能在这种小事儿上愿意消耗内力,说明内功很浑厚。

    看上去是客客气气,但眼神里的自信很足。

    若是不足,也不会在荒郊野岭随随便便就摸一百两银票出来。

    这样的时代,自信从何而来?

    荒郊野岭,自信只能从个人武力上来。

    不远处,年轻的主仆二人吃的是汗流浃背,火锅很好吃,但辣也是真的辣,这是裴知秋买过的火锅底料里面最辣的一款。

    吃了个肚圆,年轻人才说

    “裘叔,你这钓鱼的办法这次算是输了,人家压根没打算劫咱们啊。”

    被他称之为裘叔的人笑呵呵的说

    “公子说笑了,我那是除暴安良,除暴安良,您想想别人要不见财起意,那我也不能随便动手啊。”

    公子哥嗤之以鼻

    “裘叔,一流高手都和你一样?”

    裘叔面色一正

    “那不能够。”

    公子哥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

    “就说呢,好歹是一流高手,咋也不能都和你一样不拘小节……嗝,这玩意儿还真好吃,可惜啊,吃不下了,实在是吃不下了。”

    裘叔点头

    “公子说的是,好歹是一百两银子买回来的,肯定好吃。”

    这边絮絮叨叨呢,那边春梅已经收拾了摊子,此时卡式炉上放着一个水壶。

    吃饱了,喝点茶。

    消一消油腻,其实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一杯茶,却把离着不是很远的公子哥又勾过来了

    “匀一点?”

    这次流程就很顺畅了,裘叔给钱,一百两。

    春梅倒茶。

    这茶是当年裴知秋买过的最贵的茶,他自己是喝不出来有什么区别的。

    但对于懂茶的人来说,这个茶的口感就确实很惊艳。

    对面的公子哥显然就是懂茶的人,只一口整个人的眼睛都亮了

    “好茶,极品好茶。”

    裴知秋没说话,能不好?按克卖的好不好,

    就这还是托懂茶的本家叔叔才买到的,一克四位数。

    自己哪儿舍得喝?

    现在也是富裕了,就想尝尝这东西啥味道才搞了一盒(一盒六小罐,一罐10克)。

    说实话,山猪是真吃不了细粮,裴知秋觉得这玩意儿和自己买的口粮茶没有啥区别。

    也正因为如此,那公子哥过来蹭茶,他也没拒绝。

    然后,那公子哥就很认真的看着裴知秋

    “前辈,这茶您出手吗?”

    裴知秋想了想随手摸出一个很精美的小罐,单纯就这个小罐,在这样的时代都能卖个好价钱

    “一罐大概二钱,自己出个价!”

    公子哥搓手手

    “五百两?”

    裴知秋看都不看,顺手把小罐子递给楚玄机

    “困了,二位请回。”

    五百两,呵呵你怕是在想屁吃,花露水的小瓶子都能卖上百两的银子,这个小罐子只会比小瓶子贵,何况还有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