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这大概是今年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了吧!
大家都在细细品味这首歌。行走在蓉城古老长街,洒落的阳光,飘进心里,惊醒了心底的秘密。春熙路的熙熙攘攘,玉林路的车水马龙,小酒馆的的温情脉脉,这些蓉城元素植根于细密的日常生活,每天都见证着这座城市的来来往往川流不息。洒落在宽窄巷子的斑斑碎星,惊艳了时光,也唤醒了久违的乡愁,成都带不走的是记忆,忘不掉的却是你。“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苏沐唱这首歌的时候声音轻柔,就像是在诉说一个故事一样,一点点流入每个人的心里。观众席不少少女看着苏沐的眼神都放着光。“我要疯了,他真的好帅啊!”“我好像嫁给他啊!”一位奶奶级别的也是双眼放着光芒:“我要是再年轻个几十岁,我一定追他,死了命的追!”听着观众席的呼声,苏沐笑了笑,拨动琴弦,嘴角微微上扬,轻轻唱道:“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轰!在听到这几句歌词的时候,现场众人感觉脑海一阵轰鸣。所有人都是一脸的不可思议。这就是苏沐五个小时创作的歌曲吧?太厉害了!直播间也是一片骇然。无数屏幕前的朋友此刻都正张着嘴巴,一脸的吃惊。“这也太牛逼了吧?!”“沐哥也太神了!”“我的妈啊,好想面对面享受苏沐哥哥对我深情演奏这首歌曲。”“别做梦了,再做下去,小心我用尿滋醒你。”“我尿黄,让我来!”“其实成都换成任何地名都行,成都是个什么样的城市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也有过那么一段故事,被人挽着衣袖,牵着手,想着就这么走该多好,别停留。能唱进你心里的歌,只是因为你曾经也感同身受罢了。”“是么?和我在黄泉路的街头走一走……”“黄泉的路口,不知向左还是向右走,不知再见是人还是狗。”“我感觉这首歌曲简直就是给我们蓉城量身定制的一样!”“以后蓉城的主题曲有了!”观众席很多人站了起来,不乏男生,一个个嗷嗷直叫,激动到不能自已。不要小看男生,男生如果认真追一个明星,那可是要比女生恐怖的多!男粉可是非常强大的存在!五个评委也是起身鼓掌。非常毒舌的那位评委由衷感慨道:“这首歌曲真是太好了!歌词朗朗上口,旋律听着也非常的舒服,关键是非常契合这次的主题。比某些音乐人强多了。”罗疯子听到这话,很不服气,冲上舞台,叫道:“至少我比他红,现在斗音全是我的歌,这是他能比的吗?他好为什么没有火呢?”说出这样的话脸皮该有够厚。苏沐不火?这大概是今年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了吧!水平不行没关系,但是自己不行还指责别人不行,那就很不要脸了。苏沐看了一眼罗疯子,懒得和他废话。评委开始投票。90分。96分。98分。94分。100分。五个评委有一个给出了100分。罗疯子直接就看傻眼了。然后就是500名观众的打分。475分。满分1000分,苏沐得到了953分。这个分数,从音乐榜中榜开始举办以来,就没有比这还高的分数。其实一首歌想要获得大部分人的认可,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毕竟一千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不可能做到让一千个人同时喜欢上一首歌曲。但是1000票能得到快接近满分,足以证明苏沐的优秀。苏沐的分数,基本上就是碾压。毫无疑问,第一场苏沐力压群雄。来到后台休息室,宋建平走了过来,问道:“你是怎么做到的?”“什么怎么做到的?”“就是你怎么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写出这么优秀的一首歌曲?”苏沐摊摊手:“很难吗?”“你……怪物!”“……”虽然知道这话是夸他的,但是怎么听着那么不舒服呢。随着歌曲的走红,蓉城火了。斗音上出现了无数个视频。蓉城当地旅游局更是像发现新大陆一般,迅速开通了斗音号,开始全方位宣传自己的城市。特别是玉林路,火的不要不要的。而玉林路尽头的那个小酒馆的门槛,更是快被挤烂了。视频里正是玉林路。而现在的玉林路不同于以往,已经都挤爆了!人满为患!而且还发生了踩踏事故。人们都太热情了!同时也说明了歌曲的影响力。热搜榜上。#成都##苏沐五小时创作新歌##因为一首歌爱上一座城#热搜前三名被苏沐霸占。第二天的玉林路万人空巷。小酒馆都已经被挤爆。热搜的三个话题,微博阅读量均破亿,评论更是以千万计。而第一名的热搜点进去,还有一段网友上传的现场视频。视频播放量已经破亿。因为大家都专注于看视频,所以相对来说视频的评论会少一些,只有两百多万条。而其中几条名列前茅的评论,点赞和转发也都纷纷破百万。“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座“成都”,若说得再直白点,其实就是藏在心里,或者正在身边的那个ta,怀念一起牵着手走过玉林路,走过小酒馆的时候,我主页里依旧留着唱给她听的《成都》,也希望你们能喜欢。“我要去的地方和这里一个小时时差,我会背着我的木吉他唱着“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走过小酒馆的门口”,你如果会遇见我,那就又是另一首歌了。”“作为一介游子,蓉城承载着我的欣喜、我的苦闷、以及我从小到大、沉甸甸的回忆;作为一个土生土长在这座锦官城的蜀人,对这座养育了我的城市故土,有着一股与生俱来的自豪感。”“今天听到这首《成都》,也不知是出于兴之所至,还是被这异乡异景添染上几分孤僻,轻声跟随着曲调浅吟低唱,一曲过半,才蓦然觉察到有什么温润湿漉的液体顺着眼眶从脸颊上滑落。”“原来,已经离家这么远了啊!”“原来,在家乡面前,所有人都像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第二百四十四章 这大概是今年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