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281章 勾决前的复核与刑场边的冤情
    开元十一年七月的洛阳,夜风终于带来一丝凉意。两仪殿的灯烛却亮至深夜,司马柬面前摊着三份待决的案卷——秋决在即,按制,所有死刑需皇帝最终勾决。

    前两份是谋逆、杀官的重案,证据确凿,卷宗厚实。司马柬朱笔划过,在名单上留下两道刺目的红。

    第三份却让他停下了笔。

    案卷封皮上写着:“京兆府上奏:人犯张驴儿,劫杀官差案。”翻开来看,案情并不复杂:去年腊月,京兆府捕快王五在长安县追捕盗贼时遇害,身中三刀。现场遗留凶器一把柴刀,刀柄有“张”字刻痕。邻人指证,张驴儿当日曾与王五在村口争执,且家中柴刀失踪。县衙捕其拷问,张驴儿初时喊冤,后熬刑不过画押。府衙复审,维持原判。

    证据链看似完整:动机(争执)、凶器(刻字柴刀)、口供(画押)。按律,劫杀官差,斩立决。

    可司马柬的手指停在“凶器”二字上。他唤来当值的内侍省常侍:“去刑部调张驴儿案原物证记录,朕要看详细。”

    常侍迟疑:“陛下,已是亥时三刻……”

    “去。”

    半个时辰后,刑部值班郎中亲自捧着物证册子入殿。司马柬逐页翻阅,当看到“凶器:柴刀一把,柄刻‘张’字,刃有缺”时,眉头微蹙。

    “这‘张’字刻痕,验看记录怎么说?”

    郎中忙翻到后面:“回陛下,记录写‘刻痕较新,与凶案时间大致吻合’。”

    “大致吻合?”司马柬抬眼看郎中,“是几天?几个月?还是几年?”

    郎中额头冒汗:“这……记录未详。”

    “现场血迹呢?与王五血型可验过?”

    “按《泰始律》,只验是否人血,未分血型……”

    司马柬沉默片刻,又问:“张驴儿与王五因何争执?”

    “据邻人口供,为王五催缴欠税,言语冲突。”

    “欠税多少?”

    “三百文。”

    司马柬放下卷宗,望向殿外沉沉夜色。为三百文欠税,就敢劫杀官差?张驴儿若有这般胆量,当初何必拖欠?再者,若真是他杀人,为何将刻有自家姓氏的凶器遗落现场?这不合常理。

    他想起前月复核考绩新则时(见第279章),曾感慨“治狱如治水,堵不如疏”。如今这案子,看似证据确凿,实则处处透着蹊跷——不是证据太少,而是太“完美”了,完美得像有人刻意布置。

    “此案暂缓勾决。”司马柬提笔在案卷上批注,“着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三司会审,重验物证,细究口供来历。若有疑点,即刻报朕。”

    朱批落下,常侍捧着案卷匆匆出殿。司马柬揉着眉心,心中并无轻松——这一笔,或许能救一人性命,但若真是冤案,那真凶何在?王五的冤魂谁去慰藉?

    夜风吹动烛火,在墙壁上投下摇曳的影子。

    ---

    同一夜,京兆府刑场外的土坡上,几个黑影在荒草中瑟瑟发抖。

    最前面的是个老妪,头发花白,衣衫褴褛,手里紧紧攥着一块白布,布上用血写着歪歪扭扭的字。她是张驴儿的母亲张王氏。身后是张驴儿的妻子和两个同村的乡邻。

    “娘,咱们……咱们还是回去吧。”儿媳声音发颤,“天亮了要行刑,被官差看见……”

    “不回去!”张王氏咬着牙,血从干裂的嘴唇渗出来,“我儿冤枉!就是死,我也要死在刑场边,让天下人看看,这世道还有没有天理!”

    一个乡邻低声道:“婶子,上次拦轿喊冤,不是被衙役打出来了么?这次是斩决,戒备更严……”

    “那就等!”张王氏浑浊的眼睛望着远处黑黢黢的刑场高台,“等刽子手举起刀,我就冲出去喊。他们总不能把我也斩了!”

    夜露渐重,远处传来梆子声。已是四更天了。

    就在这时,官道上传来马蹄声。几盏灯笼由远及近,照出马上人的官服——是巡察御史的仪仗。按例,重大刑决前,御史需到场监刑。

    张王氏眼中骤然爆出光亮。她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猛地从荒草中冲出,扑倒在官道中央!

    “冤枉——!青天大老爷,我儿冤枉——!”

    马匹受惊,嘶鸣着人立而起。护卫的衙役厉声喝骂,抽刀上前。灯笼光下,张王氏高举血书,额头重重磕在黄土路上,砰砰作响。

    “拦驾喊冤,按律可先打二十大板!”衙役伸手要抓。

    “慢着。”

    马车帘掀开,一名四十余岁的绯袍官员探出身。他是新任的京畿道巡察御史崔琰——正是前月离京赴任的那位(见第277章)。此刻他刚巡视完京郊各县,正赶回洛阳,不料在此遇到拦轿。

    崔琰下马车,接过灯笼,照向那血书。血字在昏黄光下触目惊心:“民妇张王氏,长安县张家村人。子张驴儿蒙冤待斩,实未杀人。凶刀刻‘张’字乃他人栽赃,口供系屈打成招。恳请青天重审,以正国法,以慰冤魂!”

    字迹歪斜,却字字泣血。

    崔琰沉默片刻,问张王氏:“你可知,死刑已核准,明日便要行刑?”

    “民妇知道!”张王氏抬起头,满脸是泪,“可我儿真是冤枉!老爷,那柴刀上的‘张’字,是我家驴儿去年新刻的不假,可刀在一个月前就丢了!村里好多人都能作证!县衙老爷不听,只信那指证的邻人——那邻人与我家有仇,因宅基地打过官司!”

    “口供呢?”

    “是打出来的!”张王氏扯开衣袖,露出手臂上纵横的旧伤,“我儿被抓那天,我也被抓去打了二十板,逼我承认知道儿子杀人。我不认,他们就说‘儿子都认了,你这老虔婆还嘴硬’。可我儿后来偷偷托狱卒带话,说他根本没认,是熬不住刑,被按着手画押的!”

    崔琰眉头紧锁。他巡察地方多年,深知刑狱之中的黑暗。屈打成招、草菅人命之事,并非没有。但此案已经府衙复审,且到了皇帝勾决的地步,若真是冤案……

    “此案卷宗,你看过么?”崔琰问。

    “民妇不识字,但请人读过状子。”张王氏又磕头,“老爷,我儿若真杀了人,我绝不敢喊冤。可那官差王五,是好人啊!去年我生病,他还帮我家从城里赊过药。我儿再混,也不会杀恩人!”

    这话让崔琰心中一动。他转身对随从道:“取我御史印信,去京兆府调张驴儿案全卷,连夜送到我下榻的驿馆。”

    “御史,这……”随从迟疑,“明日就要行刑,此时调卷,恐不合程序。”

    “程序是死的,人是活的。”崔琰沉声道,“若真是冤案,你我便是见死不救。去!”

    他又看向张王氏:“老人家,你先回去。这血书我收下,今夜便阅卷。若确有疑点,我必上奏朝廷。”

    张王氏愣住,随即号啕大哭,连连磕头:“青天老爷!青天老爷!”

    ---

    次日清晨,两仪殿。

    司马柬刚用过早膳,通政司便送来了加急奏报——不是来自刑部,而是京畿道巡察御史崔琰的密奏。

    展开来看,崔琰详细禀报了昨夜刑场外接血状之事,并附上自己对案卷的疑点分析:

    “一、凶器刻字过于明显,不合常理。真凶若为栽赃,当知此举反易暴露。

    二、张驴儿与王五确有争执,然据村民言,王五常帮衬张家,张驴儿对其颇为敬重。为三百文欠税起杀心,情理不通。

    三、口供取得过程存疑。县衙刑讯记录简单,只写‘犯供认不讳’,未录具体审讯情形。

    四、有村民愿作证,案发当日张驴儿在邻村帮工,有不在场可能,但县衙未采纳。

    五、王五追捕之‘盗贼’始终未获,此案或为真凶嫁祸。”

    最后,崔琰写道:“臣不敢妄断,然疑点颇多。死刑乃人命关天,倘有冤屈,天地同悲。恳请陛下暂缓行刑,发回重审。”

    司马柬看完,将密奏与昨夜自己批注的案卷放在一处。疑点几乎完全吻合。

    他即刻下旨:“张驴儿案暂停行刑。着刑部、御史台、大理寺组成三司,由崔琰主审,重验全案。限半月内查明奏报。”

    圣旨送出时,刑场已经搭好。监刑官接到急令,惊出一身冷汗,连忙命人将已押至刑场的张驴儿带回牢房。

    张驴儿本已万念俱灰,突闻暂缓,呆立当场,良久才嘶声哭喊:“娘——娘你做到了——!”

    消息传到张家村时,张王氏正在村口土地庙前烧香。听闻儿子暂免一死,老妇人眼前一黑,晕倒在地。醒来后第一句话是:“快,快给御史老爷立长生牌位!”

    而此刻的崔琰,已坐在京兆府衙的大堂上。面前是重调来的物证:那把刻着“张”字的柴刀。

    他拿起刀,细细端详刻痕。旁边坐着刑部郎中、大理寺丞,三人面色凝重。

    “开始吧。”崔琰沉声道,“先从这把刀验起。找最好的工匠,看刻痕工具、手法、新旧。再访全村所有姓张的人家,看是否有人同样刻字。还有,王五追捕的那个‘盗贼’,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堂外,七月的阳光炽烈。而一场关乎人命的真相追寻,才刚刚开始。

    两仪殿里,司马柬站在窗前,望着宫墙外的天空。他想起父皇曾说过的话:“为君者,手握生杀大权,一念可决生死。故每下笔时,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昨夜那支暂缓的朱笔,今晨那道重审的圣旨,或许救不了所有冤屈,但至少,让这个帝国的司法,在冰冷的程序之外,保留了一丝人性的温度与审慎。

    而这温度,正是通过一个老母亲的血书、一个巡察御史的担当、一个皇帝深夜的疑虑,才得以传递、连接、最终化作重审的机会。

    司法如网,既要严密,也要有弹性。网眼太疏,则罪恶漏逃;网眼太密,则冤屈难申。而这弹性的尺度,就在每一个办案者的良心与责任里,在最高裁决者那支慎之又慎的朱笔里。

    远处传来钟声,那是洛阳城中寺庙的晨钟。新的一天开始了,而张驴儿案的真相,将在阳光下一寸寸揭开。无论结果如何,这个过程本身,便是对这个帝国法治精神的一次考验与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