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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大宅院
    秦用朝着公输楠的生死契约看去,还真别说,准备得挺齐全的。

    其实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慢慢过渡到封建时代,但秦王还没彻底崛起,封建时代也没彻底来临,依旧出于半封建,半奴隶的时代。

    虽说如今的秦国,明规定,已是不能贩卖奴隶,但在列国很多地方,贩卖奴隶之事依旧是合法的。

    例如赵国,那是累于战场,也赚在战场。

    赵国基本上年年打仗,天天打仗。不是和秦国打,就是和周边列国打,或者匈奴胡人打。

    这打来打去,打赢了总得收获战俘吧?

    这战俘是什么?那就是奴隶啊!

    拉倒市场上一卖,可不就是朝廷的一大财源来路嘛。

    其他列国,其实也差不多。

    他们可不像秦国,要么收为己用,用不了就只有两种结果,一个放回去,一个就地格杀。

    把这件事情做到极致的就有一个人,武安君白起,被后世称之为千古杀神的存在。

    这件事情在很多人看来,都可谓凶狠歹毒。

    其实大秦的国策本就是如此,禁止奴隶买卖,很多时候,其实也是为了天下万民的一份好。

    当然,秦国虽然反对奴隶制度,但其实也并没有完全脱离这套制度。

    例如此刻公输楠的生死契约,实际上也算是一种奴隶制的产物之一。

    秦国确实不会买卖奴隶,但那只是不想触及底层百姓的利益,以至于最后万民私有化,被贵族或者商人霸占,导致秦国再无农民。

    说到底,秦国的禁止奴隶买卖,就是禁止不经当事人同意,强行逼迫买卖。一旦做这种事情被发现,那就是死路一条。

    可要是当事人都选择卖身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朝廷也不会阻止。

    这个时候,官府就多出了一项业务,契约业务。

    那些卖身的人,会去和官府签订卖身契约,最终将自己完全抵押给官府。

    最后,官府是把他们的契约转给别人,还是说直接把他们迁入朝廷的管辖下,派去做民夫劳役还是啥的,那就是一说了。

    此刻,公输楠的这一叠生死契约,其实在官府有很多。

    像秦用这样的,只要前往官府,喊一声要买契约,就会有很多这样的契约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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