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规格的钢化子弹,唐宁一直舍不得使用。
一是钢化子弹的硬度比黄铜子弹大,二是钢化子弹还有一个附着魔力的特点,这是所有金属子弹缩不具备的。
他总觉得自己的步枪还能做进一步的改进,比如说撞针上的魔法阵,在商店里做事的魔法师,其魔法等级很少有超过中级的,就他所知,烈阳城“魔力源泉”魔法用品商店的魔法师喀斯特的等级,就没有超过中级。
魔法师的等级越高,其刻录的魔法阵的威力就越大,一个初级魔法师刻录的魔法撞针,就能使步枪的有效射程达到两百米。
那么,中级魔法师刻录的魔法撞针,能使步枪的射程达到多少米呢?
况且,在中级磨法师的上面,还有高级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师、法圣、法神等五个等级,显而易见,至少他的步枪在射程上,就有着很大的潜力可挖。
另外,他还有一个微雕技能,只要他会魔法,他完全可以在花生米大小的子弹底部雕刻一个微型的反风魔阵。
通过撞针的正风魔阵的激发,子弹底部的反风魔阵就能起到底火的作用,从而达到增加子弹射程的效果,而这一点,却是要等到他学会魔法之后才能做到,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会微雕技能的魔法师,而他也没有教会其他魔法师微雕刻技能的想法。
学习魔法的途经有很多,进入魔法学院学习就是其中的一种,只是学费贵了点。
圣光城内就有着一家魔法学院,叫光明魔法学院,其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圣教传说时代。
教庭迁移后,光明魔法学院曾经萧条了一段时间,不过,在随后与魔族的战争,它又为军队输送了无数的魔法人才,为圣光城的辉煌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和平年代,军队对魔法师的需求,自然不能与战争年代相比,所以此时光明魔法学院的学费,要比战争年代贵很多,唐宁早就打听过了,在光明魔法学院学习一个学期的学费是一万五千金币,加上日常开销,一个学期的魔法学习费用,大约在三到五万个金币之间。
要是在以前,这可是一个让唐宁想都不敢想的巨额数字,然而,自从有了新式步枪之后,他就知道他凑齐这笔巨额金钱,将只是一个时间上的问题了。
天色渐晚,部分商店已经点上了魔法灯,唐宁一边欣赏着圣光城的夜景,一边开始考虑夜晚的住宿问题了。
突然身后传来了一阵喧闹声。
唐宁回身一看,喧闹声是从他身后的不远处传来的,在那里,围着一大堆人,似乎都是在看热闹,有的人还不时的指指点点。
他本不想去凑这份热闹,但看那处的人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大,忍不住就起了好奇之心而闪身挤进了人群。
这是一起典型的恶霸事件,地上有一个人卷曲着身体,几个低级武士正在对他拳打脚踢,一个满身魔法装备的人在一旁不断的嚷嚷着“给老子狠狠的打。”
此人一看就知道是个纨绔子弟,身上装备上附着的魔力很强,就是不懂魔法的唐宁,也能感受到那装备上充斥的魔力波动。
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被自己忽略了似的,唐宁再看了那人一眼。
等到他的目光再一次落到那人的脸上,猛然间,他的瞳孔一下子收缩起来。
那个纨绔子弟,竟然长着一幅与唐宁一模一样的脸孔!
唐宁低下头把身体隐入人群中。
动手的是几个低级武士,在那人的身旁,还站着一个配戴有高级武士徽章的武士,两个戴有高级魔法师徽章的魔法师。
唐宁在人群里不断的移动,随着他的移动,他的方位也在不断的变化着。
同时,他也在尽量的避免让那伙人看到自己。
通过在不同方位不同角度上的观察,他终于确定了一个事实。
除了身上的穿戴,他和那个纨绔子弟长的极为相似,身高、体型、脸庞几乎没有差别,最后,他的目光落到了那人右胸上配戴的一个金质族徽上。
在光耀大陆,家族徽章的配戴是有很多讲究的,唐宁曾经见到过烈阳城城主的家族徽章,是青铜的!
而他眼前的这个纨绔小子,身上戴着的,竟然是很少见的金质的,这就说明这家伙身后的家族,至少是传承了千年以上的大家族,甚至还有可能是皇族。
难怪这家伙如此嚣张,他确实有嚣张的本钱,一个高级武士,两个高级魔法师,还有几个低级武士,这样的实力,已经能够杀死一只七级魔兽了。
不一会,地上的那人就已被打的七孔流血,眼见是不能活了。
那纨绔家伙似乎还有点意犹未尽的上去狠踢了几脚“这就是惹我的下场,踢死你!”
贵族欺负平民、恶霸欺负弱小这一类的事件,不论是在原来的那个世界,还是在眼前的这个奇异世界,是永远都不会消失的,以前在烈阳城做乞丐时,唐宁还曾是这类事件被打的主角之一。
经历多了,唐宁的心也就变的麻木起来,这样的事件每天都有发生,他管不了,现在他要追求的,是对力量的掌握和控制。
等到那伙人走远了,便有人大声议论起来“是约克家族的,我认得那个金质徽章,不愧是名满帝国的四大家族之一啊,出来就是一个高级武士和两个高级魔法师做保镖,只有这样的大家族,才有这样的排场。”
“是约克家的小少爷,我在帝都阿斯匹林见过”一个低级武士得意的炫耀道“我还和他说过话,错不了。”
有人问道:“那位约克少爷为什么要打这个人啊?”
“我知道,我一直在看呢!”
那低级武士似乎比较偏向于纨绔家伙的说:“这个卑贱的乞丐竟然敢碰高贵的约克少爷,真是该打。”
唐宁正要离开,却在无意间看到地上那乞丐的眼睛张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唐宁总觉得那乞丐的眼里闪烁着一丝精光,等他仔细一看,却又觉得那眼睛很平常,顶多只是比别人的亮一些罢了。
“可能是错觉吧!”唐宁摇了摇头转身朝一家客栈走去。
圣光城的客栈实在是太贵了,唐宁找了好几家客栈,最贵的要五个金币一晚,最便宜的,也要一个金币一晚。
他实在心疼自己的金币,由于是初来乍到不熟悉城里的环境,便放弃了露宿街头的想法,咬着牙住进了一家一金币一晚的客栈。
暗地里,他已下定了宁愿露宿街头也不住这种吃人的客栈的决心,准备明天早晨一起床就去城里转转,看看有没有适合他搭帐篷的地方。
不过到了第二天一起床,他就改变了主意,他觉得以他现在的能力,既使是一天一个金币的住宿费用,他也是负担得起的,而且住客栈总比露宿街头要安全一点,他可不想在街头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身上被人偷的只剩一条内裤。
现在最重要的,是挣钱,尽快的挣到三至五万个金币,等到他住进了光明魔法学院的宿舍,就用不着担心自己的住宿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