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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耐克的“终身制”合同?专业薅羊毛的吧!
    来到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的办公室里。

    工作人员还没有出现,陈远却是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自己的师兄刘飞人,正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上。

    显然。

    作为国内田协的一等一摇钱树,刘飞人的商业合同代言更是夸张。

    自从刘飞人打破了世界纪录后,每年的身价都在疯狂暴涨。

    不过这里所谓的身价只是商业价值罢了。

    真正能够落到运动员手上的代言费,一般来说都是少得可怜。

    陈远虽然不是很清楚,但也听说过一些事情。

    很多运动员在夺得奥运冠军后。

    由于名声大噪,所以都会有大量的合同和商业活动邀约。

    而不少运动员就是因此被国家队彻底除名。

    理由自然是:因为私自参加商业活动,缺席训练,违反队内纪律等等。

    无论是跳水冠军,亦或是跳远冠军。

    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在沙发上。

    两个人不禁坐在一起闲聊起来。

    刘祥第一时间问道:“你也是因为合同的事情,所以要来签约?对方的公司如何,又有多少的报价?”

    陈远不明所以,只是摇了摇头。

    工作人员只是和他说来签字,甚至于连最基本的信息都没有告之。

    陈远到现在还不知道具体的事项。

    刘祥见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没到上班时间,索性就和陈远好好掰扯起来。

    最后陈远这才大致了解到。

    一般运动员的商业代言合同有两种签方式。

    大部分的运动员首选就是交给田径管理中心来运营负责。

    其中好处:

    其一,不用劳烦运动员再去花费精力挑选合适的公司,凡是能够送到田径管理中心的合同,对方都是有头有脸的正面公司,不会因为代言广告的事情诋毁运动员的个人形象;

    其二,田径管理中心将会与公司商议商业活动时间,避免与比赛、训练发生冲突;

    其三,安全性高,不存在偷税漏税和对方公司毁约的事情。

    但是不好的地方自然也有。

    一般来说,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的分配政策是:运动员分得50%,教练员分得15%,培养运动员的地方体局分得20%,剩下的15%由田管中心提取。

    而一些没什么成绩和名气的运动员,甚至于连50%都不能到手。

    相当于是少拿钱,但是安全性高,省时省力,风险低。

    另外就是第二种国外比较流行的签约方式:聘用个人经纪人。

    就如同国外大多数的足球经纪人一样。

    这些经纪人可以帮助运动员处理一切的合同事务,运动员到手的代言费比例自然也就是高。

    只需要支付给经纪人一笔小额的佣金。

    甚至于很多大牌运动员直接聘用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为经纪人。

    这样甚至于连经纪人的佣金都免了。

    譬如著名足球巨星梅西的经纪人就是自己的父亲。

    当然这种方式的安全性肯定没有第一种好。

    而且万一在代言商业活动期间,运动员耽误了比赛和训练时间,很有可能就会被队内开除。

    陈远在听闻刘祥的介绍后。

    心中已经有了一些定夺。

    果然代言费也不是那么容易就挣来的。

    如果自己选择将个人商业价值全权交给田管中心,譬如刘祥一样,损失不可谓不大。

    可是如果陈远聘用专门的经纪人。

    无异于是和田协中心直接撕破了脸皮。

    日后如果有人在比赛训练期间给自己穿小鞋或者故意刁难,都是个麻烦。

    除非自己彻底脱离田协。

    届时以个人身份参加奥运会、世锦赛或者是黄金联赛,都是完全可以的。

    并不是一定要以国家队员的身份参加比赛。

    只可惜。

    陈远现在的个人经济实力还是太单薄了,一旦离开训练中心。

    根本就没有人力物力以及专业的团队去支持他冲击世界冠军和世界纪录。

    训练运动员。

    前前后后都需要花费大量的钞票,否则甚至于连训练团队都聘请不到。

    没有专业的人指导训练,最终只能是闭门造车。

    两人聊了许久后。

    中心的管理人员这才到了,随后主教练袁深也堪堪到达办公室。

    首先开始的就是刘祥的个人合同商议。

    本来这种事情都是不能让旁人知晓并且需要工作人员主教练签署保密协议的。

    不过。

    刘祥似乎有种大大咧咧的个性,而且也是有意无意让陈远知道自己的价值,竟然主动让陈远在一旁听了个大概。

    陈远越听越是心惊。

    记忆中耐克、可口可乐公司的天价合同,原来根本就是个笑话。

    02年耐克签下刘祥时付出的价格只有50万元。

    03年刘祥为可口可乐代言更是只有区区的35万。

    而且耐克公司签署的是所谓的“终身制”合同。

    这种无赖流氓一样的合同方式,都是耐克这种大牌公司想出来的损招。

    每年阿迪、耐克公司都会以低价签下大量的新星运动员,几乎就是撒网式的打渔。

    捞着一个是一个。

    而这种终身制的合同,显然是没办法违约的。

    否则就要赔付大量的违约金。

    陈远不禁暗自唏嘘,这些狗屁的国外体育公司,简直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

    而刘飞人之所以后来在福布斯榜中能够占据一席之位。

    主要还是依靠后续在07年之后所签署的大额合同所带来的惊人费用。

    而在07年之前的合同。

    基本上就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坑,而田管中心显然就是穷得叮当响,秉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原则。

    各种没有底线的合同,反正能薅多少是多少。

    陈远粗略地看了一下。

    光是07年刘飞人签下的代言合同就多达14个品牌,总金额甚至于不下一亿多软妹币。

    这其中的品牌不乏一些国内的大咖公司。

    而耐克所谓的“天价”、“终身制”合同,每年竟然只会支付50万的代言费。

    再抛去各方面的扣除预算只怕会更少。

    陈远不免唏嘘。

    总有种刘飞人被田管中心、耐克和可口可乐给坑了的感觉。

    白白让国外大牌公司给薅了羊毛!

    而某些品牌公司。

    简直就是将厚颜无耻的境界给发挥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