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圆蹲在一边看的口瞪目呆,小眼睛透亮,她是舍不得肉肉,所以一直围着井台转,没有想到又看见了一场精彩绝伦的表演。
    “叔叔好厉害,都不会切到手手。”
    娘切个大白菜都会切到手手,每次她在旁边都提心吊胆的。
    如果玩个菜刀都能够切到手的话,他恐怕已经死过无数回。
    “男人就得厉害,以后才可以保护你们,照顾你们。”
    沈智一边洗着菜刀,一边说道:“对了,我已经和你娘结婚了,你是不是应该喊我爹?”
    “爹。”
    圆圆毫不犹豫的叫了一声,表情欢欣。
    小小的身体就像是爆发出了洪荒之力,几步就朝着在附近练习写字的团团跑去。
    用力的把他拽过来,“哥哥,快叫爹,叫爹以后就有肉吃。”
    沈智:“……”
    原来自己并没有多么讨喜,只因为有肉就是爹。
    团团抿着唇,歪着头,并没有马上叫。
    不过,似乎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还是脆脆的叫了一声“爹。”
    叔叔对娘好,有叔叔在,娘就不会被人欺负。
    似乎有这么一个爹,也挺好的。
    沈智内心百感交集,前世的自己在枪林弹雨中讨生活,从来没有想过成家立业。
    可是现在有老婆,有儿女。
    小院宁静,微微的晚风吹来,树叶哗啦啦的响,带着丝丝凉意。
    厨房的上空已经飘起袅袅的炊烟。
    天空蔚蓝,纯净。
    远处传来鸡鸣,狗吠,还有孩童嬉笑打闹的声音。
    一切都是岁月静好的模样。
    “乖。”
    沈智揉了揉他们的头,连目光都变得慈爱起来。
    蛇肉和野鸡是一起炖的,放了一些白萝卜,干辣椒,出锅的时候香喷喷的,左邻右舍都闻得到。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龙凤汤,前世在高档餐厅才吃得到的美食。
    苏月准备的主食是蒸红薯,锅里蒸红薯,灶膛口用炭火炖着龙凤汤,不用一个小时,美食就端上了桌。
    她记得沈智说饿了,所以她用了最快最简单的烹饪方法。
    两个孩子大口的吃着肉,喝着汤,嘴里发出“呲溜呲溜”的声音。
    苏月还是很羞涩的样子,拿了一块红薯,就着汤慢慢的吃着。
    但沈智不停的往她碗里夹肉,最后堆得老高。
    “你多吃一点肉,以后咱们家不缺肉吃。”
    苏月相信他的话,今天看见他打猎很有一套。
    抓蛇也有一套。
    那条大蛇剁成块,一个大木盆都没有装下,今天只是炖了很小的一部分。
    剩余的蛇肉明天一家人吃一天都吃不完,还有野兔,斑鸠。
    “嗯。”
    苏月也放开筷子开始吃肉,今天肉多,吃起来没有负担。
    昨天吃鸡肉的时候,她还有一些罪恶感,应该把鸡肉让给孩子们吃才对,他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鸡肉并没有炖的绵软,还有嚼劲,唇齿留香。
    蛇肉她是不敢吃的,想想心里还是有些发怵,汤里融合了白萝卜的味道,更是鲜美,一点也不腥。
    沈智也吃的很满足,野味就是野味,比那些用饲料养殖的不知道好吃了多少倍。
    其实在这个时代也不错,空气好,景色好,吃的,用的,看见的都是纯天然的。
    吃完饭,他就帮着收拾碗筷,根本不像别家的男人,家务事都扔给女人。
    在厨房里,沈智说明天会去县城一趟。
    她也没有多问。
    他说着。
    她就听着。
    也是一种很异样的默契。
    天黑了,她的心有些忐忑,洗碗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
    他要是留在这里怎么办?
    今天和昨天不一样。
    今天两个人已经是合法夫妻,他要留宿在这里,她是没法拒绝的。
    他对她越好,她就越怀疑他的“动机”。
    好在,他把最后一个碗洗完,手在身上擦了擦,微笑道:“今天还真有些累了,我先回去休息。
    家里如果还有别的重活,等我明天从县城回来以后再干,你就别动手了。”
    “嗯,我都听你的。”
    苏月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月光淡雅,夜风微凉。
    男人的背影高大宽厚,有着山峰般的坚毅。
    目送着沈智离开的背影,她嘴角微扬,眼眸里闪烁出暖暖的光。
    次日一大早,沈智就去了县城,先去国营饭店找了采购员胡光荣。
    胡光荣虽然是一个小小的采购,可单位却是国营饭店的,接触到的都是大领导,在县城里居然也算一号人物,可以抖起来。
    国营饭店后面的院子里,胡光荣板着一张脸,胖胖的脸颊垮了下来。
    “你这臭小子还敢来?”
    “居然还敢空着手来?你是不是觉得老子很好耍?”
    沈智陪着笑脸,“胡哥,您这说的是哪里话?就是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耍胡哥的。
    前天去相亲,然后昨天就去领证,所以没有时间上山。
    差你的野味,我可以十倍百倍的补上。”
    说完,同时递过去一支香烟。
    胡光荣的脸色这才好了些,接过香烟,眯着眼看着沈智:“你小子居然这么快就娶到媳妇了?”
    他对沈智是有一些了解的,容貌虽然好,可是在乡下就是不务正业的街溜子,谁会把闺女嫁给这样的男人?
    “缘分,缘分。”
    沈智笑道,马上拿出火柴盒,划开一根火柴,帮胡光荣把烟给点上。
    胡光荣吸了一口,满足的吐出烟雾,也不说废话,“说吧,找我什么事?”
    “胡哥,能不能借我一些钱,我想买一个录音机。”
    沈智单刀直入,他所认识的人里最有钱的就是胡光荣,只能找他开口。
    他对胡光荣有些了解,说话是粗声粗气的,为人却是很仗义的。
    胡光荣突然间笑了,“你小子挺不错啊,刚结婚就想买个新鲜玩意回去哄老婆。”
    沈智又是一笑,“那是,自己老婆自己疼嘛。”
    脑海中立即浮现出苏月那张温柔又腼腆的小脸,心尖上就像是有人在挠痒痒一样。
    “行,我借你一百块,到时候抵货款,正好还有一些票,都给你。”
    胡光荣果然爽快的答应了,立即从口袋里掏出十张大团结给他,从设计过来各种票票。
    作为国营饭店的采购,弄这些票票太容易了。
    沈智拿到钱和票,放在掌心“唰”的一拍,自信满满的说道:“胡哥真敞亮!
    明天我就能给你一百块的货,你能吃的下吗?”
    胡光荣一瞪眼,“你可别吹牛,你拿得出来,我就要的下。”
    其实那些大领导就喜欢吃山里的野味,尤其是野鸡。
    当然,卖出去的时候不能说是野鸡,怕被人追本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