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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唐朝诡事录1
    神龙元年,距离繁荣昌盛、热闹非凡的京都长安大约 87 公里处,雍州所统辖之地——武功县。

    这天,整个县城都炸开了锅,人们纷纷涌向县衙门口看热闹。原来,今天县尉要查一起命案。

    县衙里人头攒动,大家都踮起脚尖,试图看清大堂中央发生的一切。

    只见县里有名的苟秀才,正趴在地上痛哭流涕:“苏县尉,冤枉啊!我怎会蓄意杀害自己的妻子如娘呢?她可是与我结发多年,温柔贤惠......呜呜呜......那日我们因琐事而起争执,她一时气恼便打了我一巴掌,我下意识挥手抵挡,却不想......”

    看着眼前这悲痛欲绝的男人,围观群众不禁议论纷纷:

    “瞧他那样子,倒像是个好人......”

    “可不是嘛,苟秀才毕竟是念过书的人,向来不和他人红脸......”

    “唉,他这次怕也是无心之失吧,只可惜了如娘这条命......”

    “话虽如此,但夫妻吵架,哪能闹出人命来呢......”

    “就是说啊,一个妇人动手打自家良人,成何体统......”

    “不过......我倒是常听闻苟秀才家中传出如娘的哭泣声......”不知道谁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顿时引起一阵骚动。

    有人附和道:“对啊,兴许其中另有隐情,这苟秀才未必像表面那般无辜......”

    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苏县尉抬手。

    “诸位稍安勿躁!

    按《律疏》?讼律所说,非因争斗,无事而杀,是名故杀。斩。

    相争为斗,相击为殴。若以手足殴人者,笞四十。斗殴者,元无杀心,因相斗殴而杀人者,绞。

    斗杀者,减故杀罪一等处罚。

    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

    依苟…秀才所言,即是你与如娘互相争斗,导致她死亡,为斗杀,可是此意?”县尉问道。

    “是是!县尉明察!”苟秀才激动道。

    “可是…我查到你家附近的邻居都说,经常听到你打如娘的动静,并且还有痛哭声…”

    “绝不可能,我与如娘鹣鲽情深,从未争吵过。”

    “你确定?”县尉语气加重。

    苟秀才的眼神瞬间变得有些慌乱:“苏县尉,我是有着秀才功名之人,饱读圣贤书,又岂会知法犯法呢?再说了,我也听别人提起过这世上有种人面鱼,常常出没于水井之中,其哭声犹如人声一般......”

    “哦?竟是如此......或许真的是周围百姓听错了吧......”苏县尉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苟秀才见状,心中暗喜,连忙擦拭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然而,还没等他喘过气来,便又听到苏县尉冷不丁地开口问道:

    “那么,苟秀才,对于如娘尸体上那些明显是被殴打过所留下来的累累伤痕,你又作何解释呢?还有,为何你自己的衣物上竟然连一点因争执打斗而被对方指甲勾出的丝线痕迹都找不到?更奇怪的是,你的脸上居然连一个巴掌印子都没有!这未免也太不合常理了吧?”

    “这…这…我躲得快…”

    “你自己所说,开始跟如娘争执被她打了一巴掌!是打中还是没打中?”

    “打中了,她一个女子打得轻,而且我恢复得快,所以看不出来…”

    “既然她打你了,你的脸上却连一个指印都未留下,如何和你争斗?她分明就是毫无反抗之力,被你殴打致死!!”

    “我…我…”

    苟秀才摸着脸后悔没早早给自己一巴掌。

    “好你个苟秀才,你真是活生生一条丧尽天良的狗啊!我听说你家娘子日夜不停织布供你读书,你却打杀了自己的妻子,还妄图以斗杀逃脱罪名。你难道不知早就有人来揭发你,还妄图狡辩,其心可诛,斩。”

    “饶命啊!我是秀才,饶命啊!”

    “拖下去!”

    …

    “苏县尉明察!”

    “可不是嘛,要不是因为苏县尉英明神武、目光如炬,我们岂不是就要被那个狼心狗肺的苟秀才给骗过去啦?””

    “我就说经常听见他家有打人的声音,如娘子第二日总是帷帽遮面,脸都不敢露…”

    “诸位…”苏无名严肃道:“若是与家中娘子有嫌隙,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万万不能逞力气,行殴打之事,这些都是逃不过律法的。轻则鞭笞,重则行斩。”

    “是是!”

    人群中的某些人跟着其他人一起点头,心中有了些畏惧,至少以后不敢打了。

    …

    “马上又过了一年…”苏无名当窗而立,雪花簌簌落下,寒意渐浓,如他当年在神都洛阳紫微城洛城殿,意气风发参加完殿试后所看见的那般。

    那天,也是他与她第一次相遇。

    (案件改编自唐朝姚文秀杀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