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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原来是你(2)
    周书谚言而有信,带土包子林一逛了趟当地的最贵的商场,挑了两件适合林一穿的衣服。

    换上以后,周书谚觉得这钱花的值。把小男友该有的朝气蓬勃都显现出来了,颜值也提升了不少。走在大街上,明显回头率也提高了。

    作为买衣服的回报,林一打算下血本带周书谚去高档餐厅搓一顿。

    周书谚去腻了这些特别装的店,想着小男友赚钱也不容易,找了个借口问。“你的大学离这里不远吧?”

    “你要去我大学逛逛?”林一嘀咕道:“我大学是体院,你这样的在我们那都是抢手货。”

    哦,不对。

    像周书谚这样打扮的特立独行的艺术生,应该更受女孩子欢迎才对。

    林一的大学都是些糙老爷们,荷尔蒙气息特浓,一个个都是钢铁直男。

    因为阳刚气特别浓,所以特别招艺术生还有gay的喜欢,经常有看到在卫生间留言的。

    就连林一上学那会也被一个gay表白过,吓得他对gay产生了的阴影。

    当时林一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对男人动心,没想到打脸打的啪啪响,他还是中招了。

    “带我去逛逛。”周书谚想去下林一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在他的世界留下踪迹。

    “行。”反正金主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没啥意见。

    两人从刚开始前后脚到并排走着,慢慢的周书谚的手指就勾上了林一的手。

    林一挑眉看他,他含笑也不躲,就这么直直的包裹住他的手。

    林一甩了几次都没能甩脱,后来倒也习惯了他手的存在,反手将他的手掌包裹住了。

    温热的气息将他手底的冰凉覆盖住,连带着整颗心都暖暖的。

    两人漫步在校园,梧桐树下,因为长得太过亮眼老是引来觊觎的目光。但随着目光落到两人的手上,又多了些意义非常的唏嘘。

    周书谚不以为然,相反他很享受这么牵着手压马路的感觉。

    走的久了,嘴巴就比较寂寞,总想说些什么。

    虽然林一的资料他都提前调查过,但他还是想听林一亲自说。

    “你大学什么专业的啊?”

    林一抽出手,看着自己不明显的指纹,道:“学游泳的。”

    “成绩如何?”

    “一般吧。”

    其实很早以前,林一刚进学校就是校队的。后来市队游得也不错,就被推荐进省队。

    再后来,也不知道得罪了什么牛鬼蛇神,不仅把把省队的名额刷了,连市队都进不去了。

    老老实实上完四年大学,林一摆烂想当个体育老师。结果到面试又被刷。

    为了能留在上虞,林一只能转行。

    当时硬着头皮给各大企业投简历,一个月了,也没有一个人要。

    后来,机缘巧合才加入了hG公司。

    虽然hG公司做任务有些苛刻,有时候甚至变态。但它给的酬劳不少。包吃包住,也让林一在上虞顺利的留下来。

    对此,林一是感激的。

    这些话,对周书谚,林一讲不出来。

    他不想自己的难堪被别人当做笑谈,每个人都应该有点小秘密。

    周书谚随林一一起看了体育馆,还有他们曾经训练过的地方。

    看到熟悉的场景,林一脑里的记忆一下子涌现出来。本来话不多的他化身为话痨,跟着周书谚到处转,把能说的都说了。

    末了,林一看到周书谚在揉肚子,后知后觉才想起两人还没吃饭。

    “抱歉,我忘了时间。我现在带你去吃饭。”

    林一的大学4号食堂都是好吃的,价廉物美,他上学那会老去吃。

    由于训练重,一个宿舍的人都是饭桶。林一也不例外,光饭都能吃上几碗。

    他捡了点自己想吃的,回过头看到周书谚拿了一盘蒜薹炒肉,再拿了碗莲藕排骨汤,其他就没动。

    林一结了账以后,两人面对面坐在餐桌边用餐。

    看到周书谚吃饭先喝汤,他想起了他在做任务之时,对象也挺喜欢喝汤的。什么汤,只要是清淡一些的都喝。

    每次都是喝个半饱,吃饭就可以少吃不少。

    为此,林一说了他很多次。改也没改全,依然我行我素。

    而周书谚喝汤的习惯跟林一对象一样,也是喝个水饱,然后饭不动几口。

    林一放下筷子,问。“不合口味?”

    “不是,我喜欢喝汤。”

    “这汤没有我老家做的好喝,改天带你去我老家,你尝过就知道了。”

    林一将饭碗往他面前推了推,道:“吃完,拒绝浪费。”

    “你替我吃。”周书谚留意到林一已经干了两碗饭,想必再多添一碗也行。

    将饭碗推过去的时候被林一抓住了手。“多吃点,你早饭也没吃,一直饿到现在。光喝点汤哪够,身体要养。”

    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啰嗦。

    言语中透露出的关心让周书谚心头一暖,他故意跟他唱反调。“你平时就是这么跟人说话的?”

    “抱歉。”林一察觉到自己失态了。周书谚又不是他的谁,他还真没资格管。

    他要抽回的手被周书谚反手握住,他的手指在他掌心挠了一下。“笨蛋,还猜不出来我是谁么?”

    他在他的掌心写下了“沈辞”两字,林一感受到手掌上酥酥麻麻的感觉,刚开始还有点奇怪,在意识到这两个字之时,愣住了。

    他抬眸看他,唇角还挂着狼吞虎咽之下的饭米粒。

    周书谚拿出一张纸巾,细心的给他擦拭干净。

    随后他又在林一的手掌心写下“裴钰”、“季玖笙”、“谢瑜”几个名字。

    如果说沈辞是偶然,那么裴钰、季玖笙这些不就是他在位面里相处的对象么。

    “原来你们是同一个啊。”

    林一脱口而出之时,眼中多了一丝震惊。“你还能从位面里出来的,什么情况?”

    “吓着了?”周书谚笑道:“不然我为什么的第一天就跟你告白,你以为我是见色起意?”

    林一还真以为是见色起意,结果,结果现实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惊喜。

    这次都不用周书谚主动,他脚四下无人就将周书谚搂在怀里。“真的是你啊,沈辞哥。”

    周书谚应了声,心中含着喜悦。“沈辞是我,裴钰是我,季玖笙也是我。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要追着你不放了吗?”

    “你舍不得我。”

    “答对了。”

    或许在两人第一次相处之时,本来带着目的去谈恋爱的周书谚就被单纯的林一俘获了心。

    兜兜转转多次,两人经历了几世,感情也终于得到圆满。

    “林一,做我老公,好么?”

    这次他想的是跟林一在现实生活中待一辈子。只要林一答应,那枚钥匙也该送出去了。

    “太快了。”林一还年轻,负担不起两人的未来。但不妨碍他喜欢自己的攻略对象。

    他擦干净嘴,在周书谚的额头落下一吻,吻中带着珍视的意味。

    “先从男朋友做起吧。”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