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二虎的身影如鬼魅般在山间穿梭,脚下的碎石与枯枝被他踏得无声无息,唯有腰间那柄青钢刀的刀鞘,偶尔与山石碰撞,发出几不可闻的轻响。他身着一身玄色劲装,与山间的暮色融为一体,身形起落之间,竟似林间掠过的猎隼,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此时正值深秋,野狼谷周遭的山林里,落叶积了厚厚一层,踩上去本该沙沙作响,可杨二虎的脚尖只在叶上一点,便借力腾起,半点声响都未曾惊起。他是青州军里最拔尖的斥候队长,一手轻身功夫练得炉火纯青,寻常猎户在这山里走半日的路程,他不过盏茶工夫便已掠过。
不多时,那座盘踞在野狼谷深处的山匪巢穴,便已遥遥出现在眼前。
那山寨依着险峻的山势而建,寨墙是用粗粝的青石垒成的,墙头原本该插着“野狼谷”的杏黄旗,此刻却歪歪斜斜地耷拉着,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寨门虚掩着,平日里守在门口的两个喽啰,早已不见踪影。
杨二虎伏在一棵老松树的虬枝上,眯着眼打量着寨内的动静,眉头微微蹙起。
山寨内早已乱成了一锅粥。
原本该是操练演武的空地上,此刻堆满了箱笼与包袱,那些平日里满口“义薄云天”“生死与共”的山匪们,此刻全然没了往日里作威作福的威风。一个个衣衫不整,发髻散乱,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像一群被饿疯了的野狼,红着眼扑在那些财物上,拼命抢夺。
“这匹绸缎是老子先看见的!你他妈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双手死死拽着一匹织金流云纹的蜀锦,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嘶吼。他的对面,是个瘦得像竹竿的小喽啰,此刻也红了眼,死死咬着牙不肯松手,另一只手还攥着一把生锈的短刀,刀尖直对着大汉的胸口:“狗屁!这寨子的东西,本就是大家的,凭什么你先看见就是你的?”
两人话不投机,当即扭打在一处。那大汉力大无穷,一把将小喽啰掀翻在地,抬脚便往他心口踹去。小喽啰惨叫一声,口吐鲜血,手里的短刀却没松,反手一扬,狠狠划开了大汉的小腿。大汉吃痛,怒吼着扑上去,双手扼住小喽啰的脖颈,竟是生生将人掐得白眼翻起,没了气息。
可他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旁边一个矮胖的山匪便趁机扑过来,一把抢过那匹蜀锦,转身就往自己的住处跑。大汉又气又痛,捂着流血的小腿,破口大骂,却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跑远。
这样的乱象,在寨子里随处可见。有人为了一锭元宝,挥刀砍断了昔日兄弟的胳膊;有人为了一箱珠宝,竟将同伴推下了寨墙;还有些女眷,也顾不得体面,撕扯着抢来的绫罗绸缎,彼此咒骂推搡,哭喊声、叫骂声、兵刃碰撞声,混着孩童的啼哭,搅得整座山寨乌烟瘴气。
杨二虎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弧度,鼻腔里发出一声不屑的冷哼。
这群乌合之众,也配称什么绿林好汉?不过是些见利忘义的鼠辈罢了。
他手腕猛地向下一扬,一道银光划破暮色,直直射向不远处一棵老槐树的树干。
“咻”的一声,那支响箭深深钉进树干,箭尾的红绸在风里抖了三抖。
这是动手的信号。
信号刚落,蛰伏在山林间的青州军便如潮水般涌了出来。
他们皆是一身皂色军袍,手持清一色的环首刀,腰挎劲弩,步伐整齐划一,踩在落叶上,踏出雷霆般的声响。这群将士皆是从尸山血海里滚出来的精锐,训练有素,行动间肃杀之气弥漫,与寨子里那群乱作一团的山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杀!”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声震山谷。
青州军将士们应声而动,冲进了山寨。
刀光起,寒芒闪。
那些还在争抢财物的山匪,根本来不及反应。他们手里拿着的,不是元宝就是绸缎,哪里抵得住锋利的环首刀?
一个正抱着银锭往怀里塞的山匪,只觉脖颈一凉,随即一股温热的液体喷涌而出。他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手里的银锭滚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响声,随后眼前一黑,便直挺挺地倒了下去,鲜血染红了身下的落叶。
另一个躲在门后,想趁机偷袭的山匪,刚探出头,便被一支劲弩射穿了喉咙。他捂着脖子,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却连一个字都吐不出来,双腿一软,瘫倒在地。
寨子里留守的山匪,拢共不过三五十人。他们平日里作威作福,欺负些手无寸铁的百姓尚可,遇上青州军这般训练有素的精锐,简直如土鸡瓦狗。
不过片刻工夫,哀嚎声便渐渐平息。
满地都是山匪的尸体,鲜血顺着寨墙的缝隙往下淌,染红了墙根的野草。
杨二虎缓步走进寨中,目光扫过满地狼藉,眉头皱得更紧。他抬脚,将一具挡路的尸体踢开,径直往寨子深处的聚义厅走去。
他收回目光,转身吩咐身后的将士:“将寨中财物尽数清点,登记造册,运回青州府库。”
“是!”将士们齐声应道。
野狼谷的三当家,姓何,名禄他与大当家何大脑袋是同宗兄弟,却偏偏生得瘦小,半点没有山匪的彪悍之气。他自小体弱,不通武功,平日里从不参与山寨的打家劫舍,只负责看管寨中的财物账目,守着这老巢。
野狼谷全军覆没的消息,他最先得知。早在杨二虎赶来之前,他就开始收拾。
可他却半点惊慌之色都没有,只是轻轻叹了口气,那声叹息里,竟似带着几分早知如此的淡然。
何禄慢条斯理地将一锭锭金元宝放进一个牛皮大包裹里,动作从容不迫。他对那些堆在一旁的绫罗绸缎、翡翠玉器看都不看一眼,只挑那些最值钱、也最方便携带的金银。
他知道,这些绸缎玉器看着光鲜,实则最是累赘。真到了逃命的时候,还不如几锭元宝来得实在。
不多时,那个牛皮包裹便被塞得满满当当,鼓鼓囊囊的,提在手里,沉甸甸的。
何禄掂了掂包裹的重量,满意地点点头。他转过身,勉强笑了笑。
何禄的身影翻出山寨,几个起落,便钻进了后山的密林里。那里有一条极为隐蔽的小路,是当年修建山寨时,为了防备官军围剿特意挖的,除了他和大当家,再无旁人知晓。
于是何禄正提着那个沉甸甸的包裹,沿着后山的小路,拼命地往山下跑。
山路崎岖,布满了荆棘,刮得他的锦袍破了好几道口子,手脚也被划出了一道道血痕。可他却浑然不觉,只觉得脚下生风,恨不得一步便跨出这野狼谷。
他一边跑,一边在心里盘算着。
何大脑袋那个蠢货!当初他就劝过,让他别去招惹青州军。如今青州府的镇军统领,是出了名的铁血手腕,治军严明,岂是他们这群山匪能惹得起的?可那蠢货偏偏不听,非要带着人去劫掠商队,这下好了,全军覆没,连尸骨都找不回来。
不过也好。
何禄嘴角泛起一丝得意的笑意。
大哥一死,这野狼谷的金银,可不就都是他的了?
有了这些金银珠宝,他便能远走高飞。去乡下,买上几百亩肥沃的好田,再置办一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子,雇上几个仆役,过上安稳日子。
最好再娶上几房太太,要那十六七八岁的,模样俊俏的姑娘。他这辈子,守着这土匪窝,憋屈了这么多年,也该好好享受一番了。
想到这儿,他的脚步更快了。
他之前就安排好了,让一向对他一向忠心耿耿的阿福去买田置地。按照之前的约定,阿福此刻应该已经在乡下替他置办好了田地和宅子,就等着他去了。
这条小路,是他亲手开辟的,平日里极少有人走。一路下来,竟没遇上半个官军。
他不敢停歇,饿了便啃几口怀里揣着的干粮,渴了便喝几口山涧里的泉水。日夜兼程,足足走了三四个时辰,天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他终于赶到了城南乡下。
阿福的住处,是一间颇为雅致的小院,就建在一片稻田旁边。
此刻,院门虚掩着。
何禄心中一喜,快步走了进去。
“三爷!您可算来了!”
一个身着短衫的青年,听到动静,立刻从屋里迎了出来。正是阿福。他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低眉顺眼的,态度恭敬得很。
阿福快步上前,接过何禄手里的包裹,又殷勤地将他往屋里让:“三爷一路辛苦,快进屋歇着。我早备好了热茶。”
何禄累得气喘吁吁,摆摆手,跟着阿福进了屋。
屋里的八仙桌上,早已摆好了一壶热茶,两个茶杯。
阿福麻利地倒了一杯茶,双手递到何禄面前:“三爷,您先喝口茶,润润嗓子。”
何禄接过茶杯,抿了一口。温热的茶水滑过喉咙,驱散了一路的疲惫。他放下茶杯,急切地问道:“野狼谷已经被官军剿灭了,好在老子早留了退路。说吧,地买了多少?”
阿福垂着手,恭敬地回答:“回三爷的话,那片靠着河的药田,我给您买了八十三亩。那片药田土质好,种出来的药材,在城里能卖个好价钱。还有东边的水田,足足买了一百七十二亩,都是旱涝保收的好地。”
他顿了顿,脸上的笑容更甚:“剩下的银子,属下自作主张,在镇子东头,置办了一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子。宅子带花园,还有一口甜水井,就等三爷您……”
“就等三爷您过来送死!”
后半句话,陡然变了腔调。
阿福脸上的谄媚笑容瞬间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狰狞的狠厉。他眼中凶光一闪,猛地从怀中抽出一把淬了寒光的匕首,手腕一翻,便朝着何禄的胸口狠狠刺去!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快得让人猝不及防。
何禄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褪去,瞳孔骤然收缩。他看着那柄闪着寒光的匕首,直挺挺地刺向自己的胸口,喉咙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他甚至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连抬手格挡的动作都没有。
“噗嗤”一声。
匕首深深刺入胸口,没至刀柄。
鲜血顺着匕首的纹路,汩汩地往外涌,染红了何禄胸前的锦袍。
阿福死死攥着匕首的刀柄,脸上的狰狞之色更浓,他凑到何禄的耳边,声音阴冷得像毒蛇吐信:“三爷您放一百个心,逢年过节,我定会好好给您烧纸钱的!”
何禄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这张熟悉的脸,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可喉咙里却只能发出“嗬嗬”的声响,鲜血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他的身体晃了晃,随后直挺挺地倒了下去,重重地砸在地上,眼睛却依旧圆睁着,死不瞑目。
阿福缓缓拔出匕首,匕首上的鲜血滴落在地,溅起一朵朵血花。
他看着倒在地上的何禄,脸上的狰狞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难言的神色。有快意,有解脱,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茫然。
良久,他才轻轻叹了口气,声音里带着几分沙哑:“三爷,您可千万别怪我。我也不想一辈子就这么窝囊下去啊!”
他是个孤儿,从小被何禄收留,在山寨里长大。可在山寨里,他不过是个下人,是个仆役。那些山匪,哪个不欺负他?哪个不骂他是没爹没娘的野种?
他受够了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他不想一辈子当个仆役,更不想让自己的子子孙孙,也永远被人踩在脚下。
他渴望成为人上人。
而何禄和他手里的财富,便是他实现梦想的垫脚石。
从何禄让他来乡下置办田产的那一刻起,他就动了杀心。
阿福本就在土匪窝里混迹了多年,见惯了生死,处理尸体对他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
他找了一块麻布,将何禄的尸体裹了起来,拖到后院。后院里,早已被他提前挖好了一个深坑。
他将尸体扔进坑里,又一锹一锹地将土填了回去,踩得严严实实。
做完这一切,他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转身回了屋。
他打开那个沉甸甸的包裹,看着里面满满当当的金银元宝,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第二日,青州府的城南小镇上,出现了一个名叫“黄福”的少年郎。
这少年身着一身崭新的锦袍,头戴玉冠,腰间挂着一块成色极好的玉佩,出手阔绰,气度不凡。
他先是去了镇子东头的那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子,让人将宅子打扫得干干净净。随后,又四处托人说媒,指明了要那些十六七八岁的,模样俊俏的姑娘。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他站在宅子的门口,看着眼前的良田美宅,嘴角的笑容,灿烂得晃眼。
没人知道,这个名叫黄福的少年,昨日还是那个在土匪窝里,低眉顺眼的仆役阿福。
更没人知道,在他那座气派的宅子后院里,深埋着一个名叫何禄的,野狼谷三当家的尸骨。
山野间的风,依旧在吹。
吹过野狼谷的断壁残垣,吹过城南的良田美宅,也吹过那些被掩埋在时光里的,见不得光的算计与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