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陈元方斥客
东汉末年,陈太丘和一位友人约好一同出门办事。
约定的时间是正午,日头升到头顶,晒得门前的梧桐叶蔫蔫的,友人的身影却迟迟没有出现。陈太丘在门口踱了三四个来回,又伸长脖子往路口望了望,终究是叹了口气。他还要去城西处理急事,总不能一直耗着。
“不等了,”陈太丘吩咐仆人,“我先去办事,要是友人来了,就说我已经走了,改日再约。”
说完,他便转身登车,扬尘而去。
陈太丘刚走没多久,那位友人就匆匆忙忙地赶来了。他擦着额头的汗,一眼瞧见了在门外树下玩泥巴的陈太丘之子陈元方。元方那年才七岁,梳着棕角,手里捏着个泥人,正捏得起劲。
友人几步走上前,拍了拍元方的肩膀,笑着问道:“小郎君,你父亲在家吗?”
元方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人,脆生生地回答:“家父等了您好久,您没来,他已经先走了。”
这话一出,友人的脸瞬间沉了下来。他叉着腰站在原地,怒气冲冲地骂道:“真是不像话!和人约好了一起走,却丢下别人自己先走了,算什么君子!”
这话骂得又响又冲,连隔壁院子的黄狗都被惊得叫了两声。元方却放下手里的泥人,站直了身子,小脸绷得紧紧的,一点也不怯场。
他看着友人,一字一句地说道:“您和我父亲约在正午见面。到了正午您没来,这是不讲信用;当着儿子的面骂人家的父亲,这是没有礼貌。”
短短两句话,像两把清亮的尺子,一下子量出了友人的亏心事。
有人愣在原地,脸上的怒气像是被戳破的气球,瞬间泄了个干净。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是啊,是自己迟到在先,又失了风度在后,哪里还有资格指责别人?
一阵风吹过,带着梧桐叶的沙沙声,友人的脸颊烧得滚烫。他连忙走下马车,伸手想去拉元方,脸上满是惭愧:“小郎君说得对,是我错了……”
可元方却看也没看他伸过来的手,转身就往院子里走,连头都没回一下。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元方小小的身影上,也洒在友人僵在半空的手上。友人望着那扇紧闭的院门,久久没有挪动脚步。
七岁的陈元方,或许还不懂什么大道理,却凭着骨子里的赤诚与通透,守住了做人的底线。守信与守礼,从来都不是挂在嘴边的空话,而是藏在一言一行里的准则。无论年纪大小,一个人只要守得住信用,守得住礼貌,就守得住做人的底气。
2、孙策避刘备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英雄豪杰辈出。
那年,孙策才十四岁,却已是个眉眼锐利、气度不凡的少年郎。他的父亲孙坚是江东名将,英武过人,孙策自小耳濡目染,骨子里便带着一股不输成人的果敢与远见。
这一日,孙策来到寿阳,专程拜访盘踞在此的袁术。袁术帐下宾客满堂,正与一众谋士高谈阔论,见孙策进来,便笑着招呼他入座。
孙策刚在客座上坐定,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喧哗。侍从快步进来禀报:“主公,豫州牧刘备前来拜访!”
这话一出,孙策的眉头微微一蹙。他端起茶杯的手顿了顿,随即放下茶杯,起身对袁术拱手道:“袁公,我还有些琐事要处理,先行告辞了。”
袁术正想着要留孙策多坐一会儿,听他这话,不由得有些诧异。他摆了摆手,不解地问道:“贤侄,刘备来就来了,与你有什么相干?何必急着走?”
孙策抬起头,目光清亮而坚定,他看着袁术,一字一句地说道:“话不能这么说。真正的英雄,最忌讳的就是和同道之人狭路相逢。”
这话里的深意,袁术一时没琢磨透,却也没再阻拦。
孙策拱手作揖,转身便朝门外走去。他脚步沉稳,脊背挺直,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出了厅堂,他径直走向东阶,拾级而下。
几乎是同一时间,刘备正从西阶往上走。
两人隔着一段距离,遥遥相望。
刘备生得双耳垂肩,双手过膝,目光深邃,带着一股让人捉摸不透的沉稳。他一眼就看到了走下台阶的孙策,脚步不由得慢了下来。
孙策也看到了刘备。他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多余的寒暄,只是淡淡地扫了刘备一眼,便继续往下走。
而刘备,却站在原地,目光紧紧追随着孙策的背影。他看着孙策那从容不迫的步伐,看着那少年郎身上隐隐透出的锋芒,竟一时忘了抬脚,连往前迈步的心思都没有了。
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面对名满天下的刘备,没有半分怯场,反而能敏锐地察觉到彼此的气场,果断选择避让。这份少年老成的通透,这份不卑不亢的气度,早已超越了年龄的界限。
真正的强者,从不会执着于一时的高下之争。懂得审时度势,懂得收敛锋芒,才能在风云变幻的乱世中,走出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年少有为从不是凭空而来,而是藏在每一次清醒的抉择里。
3、钟毓钟会少年慧
三国曹魏年间,太傅钟繇府上有两个宝贝儿子,钟毓和钟会。兄弟俩打小就聪慧过人,嘴巴甜,脑子转得快,小小年纪就已经在洛阳城里闯出了不小的名声。
这份名气,就连魏文帝曹丕都有所耳闻。
一日,曹丕处理完朝政,忽然想起坊间流传的钟家双子的趣事,便派人传召钟繇,笑着说道:“听说你那两个儿子是神童,叫他们进宫来,朕也见见。”
圣旨一下,钟繇哪敢耽搁,连忙领着十三岁的钟毓和钟会往皇宫赶。
皇宫里的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和家里的庭院小景截然不同。再加上文武百官肃立两侧,曹丕端坐在龙椅上,目光威严,饶是兄弟俩平日里胆气不弱,此刻也难免有些紧张。
尤其是钟毓,才刚站定片刻,额头上就冒出了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
曹丕眼尖,一眼就瞧见了,便笑着问道:“钟毓,你脸上怎么这么多汗啊?”
钟毓连忙躬身行礼,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却字字清晰:“陛下天威在前,臣心中战战惶惶,紧张得汗出如浆。”
这话答得有礼有节,曹丕听了颇为满意。他又转眼看向一旁的钟会,见这孩子站得笔直,脸上干干净净,半点汗渍都没有,便又问道:“那你呢?怎么不见你出汗?”
钟会微微颔首,语气沉稳,和钟毓的慌张截然不同,却又同样妥帖:“臣亦是心中战战栗栗,紧张得连汗都不敢冒出来了。”
此言一出,满殿皆惊。
同样是表达敬畏,钟毓的回答直白恳切,钟会的回答却更显机警。曹丕哈哈大笑,连声称赞:“好!好!钟繇啊,你这两个儿子,将来必成大器!”
兄弟俩的聪慧,不仅在朝堂之上展露无遗,在家中更是时常闹出些有趣的事儿。
一日午后,夏日炎炎,蝉鸣聒噪。钟繇处理完公务,有些困倦,便躺在书房的凉榻上小憩。他刚闭上眼睛没多久,就听见窗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接着是窸窸窣窣的响动。
钟繇心里明镜似的,知道定是那两个调皮的儿子又在捣鬼,便索性眯着眼,假装熟睡,想看看他们要做什么。
果然,没过一会儿,钟毓和钟会就轻手轻脚地溜了进来。兄弟俩的目光,直直地落在桌案上的一壶散酒上。那是钟繇珍藏的佳酿,平日里从不许他们碰。
钟毓先探头探脑地看了看凉榻上的父亲,确认他“睡得正香”,这才拿起酒壶,恭恭敬敬地对着酒杯拜了一拜,这才倒酒喝了起来。
而一旁的钟会,却没有半点行礼的意思,拿起酒杯就直接往嘴里倒,动作干脆利落。
兄弟俩正喝得津津有味,钟繇忽然翻了个身,慢悠悠地睁开眼,故作严肃地问道:“你们两个小家伙,竟敢偷喝我的酒?钟毓,你说说,为什么喝之前要行礼?”
钟毓放下酒杯,一点也不慌乱,规规矩矩地回答:“酒是用来成就礼仪的,就算是偷偷喝,也不敢不遵守礼数。”
钟繇点点头,又看向钟会:“那你呢?为什么喝之前不拜?”
钟会眨了眨眼,理直气壮地说:“偷东西本来就是不合礼数的事,既然都已经失礼了,那又何必再行礼呢?”
钟繇听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他看着眼前两个性格迥异却同样聪慧的儿子,心里满是欣慰。
钟毓守礼,钟会变通,两种截然不同的处事方式,却都透着少年人的通透与机灵。很多时候,世间事并非只有一个标准答案,守得住规矩是本分,跳得出桎梏是智慧。年少的可贵,就在于这份不被世俗束缚的灵动,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只要心怀赤诚,便能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4、孙齐由齐庄巧答庾公
东晋年间,名士庾亮在朝中身居高位,不仅为官清正,更爱与文人雅士结交,尤其喜欢和聪慧的孩童打交道。
一日,同僚孙盛带着两个儿子前来拜访,正是年仅七八岁的孙齐由和孙齐庄。兄弟俩生得眉清目秀,举止落落大方,丝毫没有寻常孩童的怯生之态。
庾亮见了,心中先有了几分喜欢,便拉着兄弟俩的小手,笑眯眯地问道:“大郎,你叫什么名字呀?”
孙齐由挺起小胸脯,脆生生地回答:“回庾公的话,我叫齐由。”
庾亮又问:“那你这个‘齐’字,是想要向谁看齐呢?”
“我想向许由看齐。”孙齐由的回答毫不犹豫。许由是上古时期的隐士,品行高洁,不愿为官,连尧帝想把天下让给他,他都推辞不受,是世人眼中的贤德之士。
庾亮点点头,又转向一旁的孙齐庄,问道:“那二郎呢?你叫什么名字?”
孙齐庄眨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回答道:“我叫齐庄。”
“那你是想向谁看齐呢?”
“我想向庄周看齐。”孙齐庄的声音清脆悦耳。庄周便是庄子,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主张顺应自然,逍遥自在,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典故。
庾亮听了,心中微微一动,便故意逗他道:“庄周固然是高人,可世间还有孔仲尼这样的圣人,他周游列国,传道授业,被后世尊为至圣先师。你们为什么不仰慕孔子,反而要去仰慕庄周呢?”
这话问得颇有深意,一旁的孙盛都替儿子捏了一把汗,生怕他答不好,失了礼数。
谁知孙齐庄却半点也不慌张,他歪着小脑袋,认真地想了想,然后一本正经地回答:“庾公有所不知,孔圣人是生而知之的天才,他的智慧和德行,就像天上的太阳和月亮,光芒万丈,不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轻易就能追得上的。而庄周的境界,虽然也很高深,但至少我们还能循着他的脚步,慢慢去靠近呀。”
这番话,说得不卑不亢,既表达了对孔子的敬重,又说明了自己选择庄周的缘由,字字句句都透着孩童的天真与通透。
庾亮听完,不由得拍案叫绝,他一把抱起孙齐庄,哈哈大笑道:“好!好一个聪明伶俐的小家伙!小小年纪,竟有如此见识,将来必定前途无量!”
孙盛在一旁听着,脸上也露出了自豪的笑容。
其实,无论是仰慕孔子的圣明,还是追崇庄周的逍遥,亦或是效仿许由的高洁,都没有高低之分。人生在世,重要的从来不是选择哪一位先贤作为榜样,而是拥有一颗心怀敬仰、向往美好的心。圣人固然遥不可及,但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循着心中的方向一步步前行,纵使不能成为光芒万丈的人,也能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这份清醒的认知,远比盲目的追随更有意义。
5、陆琇稚语承宗
后魏年间,代北之地有个声名赫赫的家族——陆氏。家族的奠基人东平王陆俟,是个天生的聪明人,不仅读得懂兵书战策,更有安邦定国的才略,在朝堂上立下赫赫功勋,让陆氏一族成为当时的名门望族。
陆俟去世后,嫡长子陆馥承袭了家业。他完全继承了父亲的风骨,行事沉稳有度,为人磊落坦荡,不管是处理家族事务,还是在外为官,都做得滴水不漏。他先任相州刺史,把地方治理得井井有条,百姓安居乐业,后来又升任太仆,掌管皇家车马,深得朝廷器重。
同僚们提起陆馥,总说他有乃父之风,可只有陆馥自己知道,岁月不饶人,随着鬓角的白发越来越多,他心里渐渐生出了一份忧虑。这份忧虑,全因他的儿子陆琇。
陆琇那年才九岁,个头不高,眉眼间却透着一股与年龄不符的沉稳。他不像别家孩子那样整日嬉闹,反倒喜欢跟在长辈身后,听他们讲家族的过往,讲朝堂上的规矩,偶尔还会冷不丁冒出几句颇有见地的话。
这天,夕阳西下,余晖洒在庭院的梧桐树上,拉出长长的影子。陆馥把陆琇叫到身边,父子俩坐在石凳上,面前摆着一壶清茶。陆馥看着儿子稚嫩的脸庞,叹了口气,开口问道:“琇儿,你可知晓,你祖父东平王一生,共有十二个儿子?”
陆琇点点头,脆生生地回答:“孩儿知道,父亲是嫡长子,所以才承袭了祖父的家业。”
陆馥又问:“那你可知,如今为父年事已高,而你还是个稚童。将来,你真的能担得起陆氏宗首的重任吗?”
这话问得郑重,带着几分试探,几分担忧。要知道,宗首不仅要掌管家族的田产、宅院,更要维系家族的声望,处理族中大大小小的事务,甚至要在朝堂上为陆氏争取立足之地,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换做别家孩子,听到这样的话,或许早就慌了神,可陆琇却微微扬起下巴,眼神清亮地看着父亲。
他一字一句地说道:“父亲,若是做宗首需要的是匹夫之勇,靠力气争高下,那孩儿年纪小,自然比不过旁人。可若是靠的是德行、是智慧、是担当,那又何必担心孩儿年幼呢?”
短短一句话,像一道惊雷,在陆馥的心头炸开。他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儿子,半晌说不出话来。他本以为,一个九岁的孩子,懂什么家国责任,懂什么宗族担当,可陆琇的回答,却比许多成年人还要通透。
是啊,宗族的传承,从来都不是靠年龄大小,靠力气强弱,而是靠那份刻在骨子里的责任感,靠那份遇事不慌的智慧。
陆馥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站起身,伸手摸了摸陆琇的头,郑重地说道:“好!好一个‘何患童稚’!从今日起,你便是我陆馥的嫡嗣,将来,陆氏一族就交给你了!”
消息传开,族里的长辈们都啧啧称奇,说陆家又出了个了不起的孩子,将来必定能光耀门楣。
陆琇的故事,很快就在代北之地传了开来。人们都说,这孩子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见识,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其实,年龄从来都不是衡量能力的标尺。有的人年少老成,心怀丘壑;有的人年过半百,却依旧浑浑噩噩。真正的担当,藏在一个人的风骨里,藏在他的一言一行里。只要心怀赤诚,胸有丘壑,就算是稚童,也能扛起千斤重担;就算是少年,也能成为家族的脊梁。这份不因年龄而怯场的勇气,这份不因稚嫩而退缩的担当,才是一个人最宝贵的财富。
6、王绚妙对护名
南朝宋的时候,有个叫王景的名士,他的字是景文。王景文本名叫王彧,只因为当时的皇帝宋明帝名字也叫刘彧,为了避讳,他便只能以字相称。
王景文是名僧王僧朗的儿子,生得容貌俊秀,风度翩翩,更厉害的是,他精通玄学,说起话来引经据典,妙语连珠。当时的朝堂上,他和谢庄、张畅、何偃等人齐名,都是响当当的人物,走到哪里都能引来众人的瞩目。
王景文的长子名叫王绚,这孩子打小就聪慧过人,五六岁的年纪,已经能认得不少字,还能跟着大人读几篇古文。更难得的是,他反应极快,说话做事透着一股机灵劲儿,深得家里长辈的喜爱,尤其是他的外祖父何尚之,更是把他当成了心头宝,时常把他带在身边,教他读书写字。
何尚之也是当时的大儒,学识渊博,见外孙如此聪慧,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总想着考校考校他,看看这孩子到底有多机灵。
这天,阳光正好,庭院里的桂花开得正盛,香气四溢。何尚之把王绚叫到书房里,教他读《论语》。《论语》是儒家经典,里面的句子晦涩难懂,可王绚却听得津津有味,还时不时点点头,仿佛真的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读到《八佾》篇里的“郁郁乎文哉”一句时,何尚之看着外孙一本正经的模样,忽然起了戏谑之心。他故意停下脚步,笑着对王绚说:“绚儿,你看这句‘郁郁乎文哉’,要是改成‘邪邪乎文哉’,是不是也挺顺口的?”
这话一出,旁边伺候的仆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何尚之的“尚”字,和“邪”字读音相近,他这是故意拿自己的名字开玩笑,逗弄外孙呢。
换做别的孩子,或许只会跟着傻笑,或者根本听不出其中的门道。可王绚却皱起了小眉头,他抬起头,看着外祖父,一本正经地说道:“外祖父,您的名字是长辈的尊名,怎么可以拿来开玩笑呢?要是真要改,不如改成‘草翁之风则舅’,这样才妥当呀。”
这话答得又快又巧,一下子就把何尚之的戏谑给化解了。
要知道,王绚的回答里藏着两个巧妙的心思。一来,他点明了“尊者之名不可戏”,既维护了外祖父的尊严,又显得懂礼知节;二来,他改的句子里,“草翁”对应“尚之”,“舅”字又贴合了外祖父和母亲的关系,字字句句都透着机灵。
何尚之听完,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他一把抱起王绚,在他的小脸上亲了一口,连声称赞:“好!好!真是个聪明的好孩子!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机智,还懂得尊卑礼数,将来必定能成大器!”
旁边的人也纷纷竖起大拇指,说王绚这孩子太厉害了,反应快,嘴巴巧,还懂规矩,真是难得一见的神童。
王景文听说了这件事,心里也是美滋滋的,逢人就夸自己的儿子聪明。
这件事很快就在京城传开了,人们都说,王家的小公子,不仅聪慧,还特别懂礼,将来肯定是个有出息的人。
其实,真正的聪慧,从来都不是耍小聪明,而是懂得分寸,知道进退。王绚的妙对,不仅体现了他过人的反应能力,更体现了他对长辈的尊重,对礼数的坚守。一个人,不管年纪多大,地位多高,都要懂得尊重他人,守住分寸。这份刻在骨子里的教养,这份藏在言行里的通透,才是一个人最珍贵的品质。它无关年龄,无关身份,却能让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闪闪发光。
7、萧遥欣一语止弹
南齐年间,曲江公萧遥欣打小就不是寻常孩童。他眉眼清朗,举止沉稳,小小年纪便透着一股远超同龄人的神采与气度,长辈们都说这孩子将来必成大器,能担得起家国重任。
那年,萧遥欣刚满十一岁。一日,他循着春日的暖阳,到郊外的林间散步。微风拂过树梢,带来阵阵花香,枝头的鸟儿叽叽喳喳,唱得正欢。
忽然,一阵弹弓的噼啪声打破了林间的宁静。
萧遥欣循着声音望去,只见不远处的空地上,站着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小儿。那小儿手里攥着一把弹弓,正眯着眼,瞄准枝头的飞鸟。石子飞出,几乎百发百中,每一声弦响过后,总有一只鸟儿扑棱着翅膀从空中坠落。小儿捡起坠地的鸟儿,脸上满是得意的笑容。
萧遥欣看着那些奄奄一息的鸟儿,眉头不由得微微皱起。他缓步走上前,没有呵斥,也没有指责,只是轻声对那小儿说道:“小兄弟,世间好玩的把戏有那么多,射箭、蹴鞠、斗草,哪一样不比打鸟有趣?你看这些鸟儿,在云间自在翱翔,和我们素不相识,又何曾碍着旁人什么事呢?”
小儿正玩得兴起,冷不丁听到这话,不由得愣住了。他转头看向萧遥欣,见眼前的少年眉目温和,语气诚恳,不像是来教训自己的,便放下了弹弓。他看着地上那些鸟儿,忽然觉得有些愧疚,小声说道:“我……我只是觉得打鸟好玩。”
“好玩归好玩,可这些鸟儿也是一条性命啊。”萧遥欣蹲下身,轻轻抚摸着一只鸟儿的羽毛,“它们在林间啼鸣,为春日添彩,若是都被打落了,这林间岂不是少了许多生气?”
小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他看着萧遥欣眼中的恳切,又看了看手中的弹弓,忽然红着脸说道:“你说得对,我以后再也不打鸟了。”
说罢,他便将弹弓扔在了地上,转身跑开了。
谁也没有想到,萧遥欣这一番温和的劝说,竟像一阵春风,很快吹遍了整个京城。
那时,士大夫和平民百姓之间,正盛行弹鸟的游戏,许多人都以百发百中为荣。可自从萧遥欣的话传开后,人们忽然意识到,以玩乐之名伤害生灵,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京城内外,再也没人拿着弹弓去林间打鸟了。枝头的鸟儿依旧欢唱,林间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与祥和。
十一岁的萧遥欣,没有用强权压制,也没有用大道理说教,只是凭着一句发自内心的善言,便改变了一种风气。
这世间的力量,从来不止于刀枪剑戟,更藏在温和的劝诫与善良的本心之中。善待每一个弱小的生灵,尊重每一种自在的生命,这份发自内心的慈悲,远比任何强硬的约束都更有力量。有时候,一句话,一颗心,便足以唤醒一片天地的温柔。
8、房氏子袜行留清誉
唐朝开元年间,朝堂上有两位声名赫赫的大臣,一位是吏部尚书韦陟,一位是宰相房琯。两人一贵一俭,却都深得世人敬重。
韦陟出身名门望族,家境殷实,生活素来讲究排场。他不仅为官清正,更爱享受生活,府中的庭院雕梁画栋,室内的陈设奢华雅致,就连平日里行走的地方,都要铺上厚厚的茵毯,生怕沾染上半点尘土。
这一年,韦陟偶感风寒,缠绵病榻,许久未能上朝。消息传开后,朝中同僚纷纷派人前来探望,房琯也不例外。他思量着自己政务繁忙,抽不开身,便嘱咐家中子弟代为前去问候。
房氏子谨遵父命,带着些许薄礼,匆匆赶往韦府。
刚走进韦府的大门,他便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从大门到内室的路,竟全都铺着柔软的茵毯,踩上去如同踏在云端一般。引路的仆人笑着解释:“我家大人身子骨弱,见不得尘土,所以府里但凡能走人的地方,都铺了茵毯。”
房氏子点点头,心中却暗暗感慨,韦家的奢华,果然名不虚传。
走到内室的台阶前,仆人正要请他换上干净的鞋子,房氏子却摆了摆手。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布袜,又看了看台阶上的茵毯,笑着说道:“不必麻烦了,我直接上去便是。”
说罢,他便脱下鞋子,只穿着袜子,一步步走上台阶,径直走进了韦陟的卧内。
卧内的侍婢们见了这一幕,都忍不住偷偷笑了起来。她们见惯了前来探望的官员穿着光鲜的靴子,小心翼翼地踩在茵毯上,何曾见过有人穿着袜子就登堂入室的?
韦陟躺在病榻上,瞧见房氏子这副模样,先是一愣,随即明白了过来。他看着房氏子坦然的神情,非但没有觉得失礼,反而心生敬佩。
房氏子恭敬地转达了父亲的问候,又细细询问了韦陟的病情,言语间谦逊有礼,没有半分拘谨。
待房氏子告辞离去后,侍婢们忍不住对韦陟说道:“大人,这房家的子弟也太俭朴了些,竟穿着袜子就上台阶了。”
韦陟却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你们懂什么?这才是房家的风骨啊。”
这件事很快便传遍了整个朝堂。人们都说,韦陟府中茵毯铺地,尽显贵盛之气;房氏子袜足登阶,不失清俭之风。两种截然不同的作风,却都成了京城中的美谈。
富贵易求,风骨难得。韦陟的奢华,没有流于骄奢淫逸,而是透着名门的气度;房氏子的清俭,没有显得寒酸窘迫,而是藏着文人的操守。这世间的体面,从来都不是靠锦衣玉食堆砌而成,真正的尊贵,源于内心的自持与坚守。无论身处何种境遇,守住本心,不骄不躁,不卑不亢,便是最好的立身之本。
9、张琇少年报父仇
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的一天,长安宫阙之下,发生了一件震动朝野的大事——一个名叫张琇的少年,当街斩杀了殿中侍御史杨万顷。
人们议论纷纷,却没人骂张琇是凶徒,反而纷纷为他叹息。只因这场刺杀的背后,藏着一段催人泪下的冤屈。
张琇的父亲名叫张审素,曾是朝廷的一员武将。他为人正直,刚正不阿,却不料遭人诬陷,说他贪赃枉法,意图谋反。唐玄宗听闻后,勃然大怒,当即下令让殿中侍御史杨万顷负责审理此案。
谁曾想,杨万顷早已被奸人收买。他非但没有查明真相,反而罗织罪名,刻意加重张审素的罪责。最终,张审素被判了死刑,斩首示众,张家的家属也被流放到了偏远的边疆。
那一年,张琇还是个懵懂的孩童。他眼睁睁看着父亲含冤而死,看着家人流离失所,心中的恨意与悲痛,像一颗种子,在心底生根发芽。他跟着家人在边疆受尽了苦楚,却从未忘记父亲的冤屈。他暗暗发誓,一定要为父亲报仇雪恨,让杨万顷血债血偿。
岁月流转,张琇渐渐长大。他不再是那个哭哭啼啼的孩童,而是长成了一个眉目坚毅的少年。他日夜苦练武艺,积攒力气,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回到长安,手刃仇人。
终于,在他长成少年郎的这一年,张琇找了个机会,偷偷从边疆逃回了长安。他打听清楚了杨万顷的行踪,在一个清晨,埋伏在了宫阙之下。
当杨万顷穿着官服,趾高气扬地从宫阙中走出时,张琇猛地冲了出来。他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眼中燃着复仇的火焰,厉声喝道:“杨万顷!你诬陷我父,害我家破人亡,今日我便要为父报仇!”
杨万顷吓得魂飞魄散,转身想跑,却被张琇一把拦住。寒光闪过,匕首刺入了杨万顷的身体。这个作威作福的御史,当场倒在了血泊之中。
杀了仇人的张琇没有逃跑,他站在原地,大声向围观的百姓诉说父亲的冤屈。百姓们听了,无不落泪,纷纷为他求情。
官兵很快赶到,将张琇捉拿归案。唐玄宗得知此事后,也是唏嘘不已。他派人重新审理张审素的案子,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张审素的冤屈得以洗刷,而张琇的所作所为,也让满朝文武为之动容。
有人说张琇的做法太过偏激,有人说他是至孝之子。无论如何,这个少年用自己的方式,为父亲讨回了公道。
张琇的故事,在长安城里流传了很久。人们记住的,不是他的鲁莽,而是他那份深入骨髓的孝义。父母之恩,重于泰山,为了守护这份恩情,即便是柔弱的少年,也能爆发出撼天动地的力量。公道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孝义或许会历经磨难,但永远不会被辜负。这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一颗不忘亲恩、坚守正义的心,它能穿越风雨,照亮黑暗,让每一份冤屈,都能等到云开雾散的那一天。
10、浑瑊少年立奇功
唐朝年间,朔方边境的寒风总是刮得格外凛冽,卷着黄沙,拍打在军营的帐篷上,发出呼呼的声响。这一年,年仅十一岁的浑瑊,跟着父亲浑释之来到边境防冬。
浑瑊生在将门之家,自小听着金戈铁马的故事长大,骨子里刻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虽说年纪尚小,可他站在军营里,脊背挺得笔直,眼神里满是少年人的锐气,半点没有寻常孩童的娇憨。
朔方节度使张齐丘平日里爱和将士们打趣,这天瞧见浑瑊跟着父亲操练,看着他小小的个头,忍不住笑着逗他:“小家伙,你年纪这么小就来戍边,难不成还把乳母也带来了?”
这话一出,周围的将士们都跟着笑了起来,语气里满是善意的调侃。换做别的孩子,或许会羞红了脸,躲到父亲身后,可浑瑊却只是抿了抿嘴,没有说话。他心里憋着一股劲,非要做出点成绩,让所有人都看看,年纪小不代表没本事。
没过多久,边境的战事就来了。敌军来势汹汹,营帐外杀声震天。浑瑊主动请缨,跟着父亲冲在了前线。他身形灵活,像一只小豹子,在战场上穿梭自如,手里的兵器挥舞得虎虎生风。
将士们原本还担心他年纪太小,会拖后腿,可看着浑瑊奋勇杀敌的模样,一个个都惊呆了。那一战,浑瑊凭着过人的胆识和身手,立下了赫赫的跳荡功。
捷报传开,张齐丘看着眼前这个少年,脸上满是赞叹。他拍着浑瑊的肩膀,哈哈大笑道:“好小子,真是人不可貌相!老夫之前可真是看走眼了!”
浑瑊只是腼腆地笑了笑,没有居功自傲。他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
两年之后,浑瑊的本领越发精进。朝廷下令攻打石堡城,这座城池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敌军仗着天险,负隅顽抗。浑瑊跟着大军出征,他仔细观察地形,想出了一条奇策,带着一队精兵,从后山的小路悄悄摸了上去,里应外合,一举攻破了石堡城。
紧接着,大军又去收复龙驹岛。这一次,浑瑊依旧冲锋在前,他巧用战术,避实击虚,不仅顺利拿下了龙驹岛,还缴获了敌军大量的粮草和兵器。
两战下来,浑瑊的名字传遍了整个朔方军。人们提起他,再也没有了当初的调侃,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敬佩。
谁能想到,那个曾经被打趣要不要带乳母的少年,竟能创下如此奇功?
其实,年龄从来都不是衡量能力的标准。有的人年少时便心怀壮志,将一腔热血化作披荆斩棘的勇气;有的人空长了年岁,却始终浑浑噩噩,一事无成。真正的强者,从不会被年龄的枷锁困住,只要有坚定的信念,有敢闯敢拼的决心,就算是稚子之身,也能在天地间闯出一番属于自己的天地。这份少年意气,这份英雄本色,才是岁月里最耀眼的光芒。
11、贾逵隔篱听书成大儒
东汉年间,扶风郡有个名叫贾逵的孩童,五岁时便透着一股远超同龄人的灵气,眼神清亮,遇事沉静,被邻里夸赞“神明过人”。
贾逵的家境十分贫寒,父母为了生计奔波劳碌,根本没有余钱送他去私塾读书。幸运的是,他有一位温柔贤淑的姐姐,嫁给了同乡韩瑶。韩瑶膝下无子,韩氏便将一腔疼爱都倾注在弟弟贾逵身上,她本身也因贞静明理的品性,在乡里颇有美名。
那时,邻家有个私塾,每日清晨,琅琅的读书声都会穿过篱笆墙,飘进贾逵家的院子。韩氏瞧着弟弟总趴在篱笆边,支着小脑袋听得入神,心里便有了主意。此后,每天只要邻家的读书声响起,韩氏就会抱着贾逵,坐在篱笆下,让他安安静静地听着。
贾逵从不吵闹,只是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竖起耳朵,把那些晦涩的经文一字一句记在心里。看着弟弟这般模样,韩氏既欣慰又心疼,她知道,这孩子是真心爱读书。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贾逵就长到了十岁。一天,韩氏偶然听见弟弟在院中低声背诵,细细一听,竟是《诗》《书》《礼》《易》《乐》《春秋》六部经典,不仅背得一字不差,就连其中的义理,也能说出几分门道。
韩氏又惊又喜,拉着贾逵的手问道:“咱们家穷得叮当响,从来没有学者登门授课,你是怎么知道天下还有三坟五典这些古籍,还能背得一字不漏的?”
贾逵仰着小脸,认真地回答:“姐姐忘了吗?从前你天天抱着我,坐在篱笆下听邻家读书。那些字句,我都记在心里了,如今一个字也不会错。”
韩氏愣了半晌,随即眼眶泛红。她知道,弟弟能有这般本事,全靠过目不忘的天赋,更靠日复一日的用心。可家里没有钱买竹简和纸笔,怎么办?贾逵看着庭院里的桑树,忽然有了主意。他找来小刀,剥下桑树皮,把它们捋得平整光滑,当作竹简;又找来木炭,当作笔墨。庭院的门板、屏风,也都成了他的“作业本”,他一边背诵,一边在上面写写画画,日夜不辍。
仅仅一年的时间,贾逵就将经史子集融会贯通,成了远近闻名的饱学之士。
消息传开后,想要拜他为师的人,从四面八方赶来,不远万里,络绎不绝。有人背着年幼的子孙,直接在他家门口搭起帐篷住下,只为能听他亲口讲授经文。前来拜师的人带来的礼物,堆满了粮仓,数不胜数。
乡里人提起贾逵,都感慨不已:“贾逵的学问,可不是靠耕田种地得来的,而是靠日夜诵读,把舌头都嚼倦了啊!”久而久之,“舌耕”这个说法,便流传了下来,成了靠讲学授徒谋生的代名词。
贾逵的故事,在岁月里静静流淌。它告诉我们,贫穷从来不是阻碍求知的枷锁,真正的热爱,能抵过世间万般艰难。一块桑皮,一截木炭,也能铺就通往知识殿堂的道路。天赋固然可贵,但更重要的是那份锲而不舍的坚持。只要心怀向学之志,无论身处何种境遇,都能在知识的滋养下,长成参天大树。
12、李百药七岁显才名
隋朝末年,博陵李氏出了个神童,名叫李百药。他的父亲李德林,是北齐的中书舍人,学识渊博,文采斐然,在朝堂上颇有名望。李百药自幼耳濡目染,三岁识文,五岁诵诗,到了七岁时,已经能下笔成章,写出一手漂亮的文章,成了京城中人人称道的小才子。
一日,李德林在家中设宴,邀请了一众文朋诗友,饮酒畅谈。北齐中书舍人陆琇也在其中,他素来听闻李德林有个聪慧的儿子,今日特意前来,想亲眼见见这个孩子。
酒过三巡,众人聊起了文坛掌故,不知是谁提起了南朝着名文人徐陵的文章,言语间满是推崇。有人引用了徐陵文中的一句话:“刈琅邪之稻”,话音刚落,席间的宾客们便纷纷附和,夸赞这句用词精妙,意境悠远。
可就在众人赞不绝口的时候,一个清脆的童声忽然响起:“先生们此言差矣,琅邪一地,素来不种稻米,怎么会有‘刈琅邪之稻’的说法呢?”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七岁左右的孩童,穿着一身儒衫,站在李德林身侧,眉眼清秀,神情坦然。正是李百药。
席间顿时安静了下来,宾客们面面相觑,有人忍不住质疑:“孩童家懂什么?徐陵乃是一代文豪,岂会出错?”
陆琇却来了兴致,他摆摆手,笑着对李百药说:“小郎君不妨说说,你为何觉得这句话不妥?”
李百药从容上前,拱手行礼,而后不慌不忙地说道:“琅邪郡地处北方,土壤贫瘠,气候干燥,适宜种植麦粟,却并不适合水稻生长。徐陵先生这句话,怕是出于文学想象,而非写实之笔。”
他话音刚落,李德林便笑着点头,补充道:“百药所言不虚,我曾查阅过地方志,琅邪确实无稻作记载。”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纷纷看向李百药,眼中满是惊叹。陆琇更是站起身,走到李百药面前,细细打量着他,赞叹道:“李德林兄,你这儿子,真是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更有明辨事理的慧根,将来的成就,定然不输于你啊!”
一席话说得满座宾客纷纷称是,李德林看着儿子,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
此后,李百药七岁辨文的故事,便在京城中传为佳话。人们都说,这孩子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深厚的学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将来必成大器。
而李百药也没有辜负众人的期望,他长大后博览群书,才华横溢,在唐朝初年官至中书舍人,还主持编撰了《北齐书》,成为一代史学大家。
李百药的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才华,从来不是死记硬背的堆砌,而是融会贯通的智慧。年少成名固然可喜,但更可贵的是那份不盲从权威、敢于求真的勇气。知识的海洋浩瀚无边,唯有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一双明辨是非的眼睛,才能在其中乘风破浪,收获真知。这份少年人的通透与果敢,正是通往成功的必经之路。
13、王勃挥毫滕王阁
唐朝初年,绛州龙门出了个惊才绝艳的少年郎,名叫王勃,字子安。这孩子打小就天赋异禀,六岁那年,便能提笔写文章,笔下文字清新俊逸,构思更是行云流水,没有半分滞涩,被乡里人称作“神童”。
时光荏苒,转眼王勃长到十三岁。这一年,他辞别家乡,千里迢迢赶往江西,去探望在那里任职的父亲。恰逢洪州府帅在滕王阁大摆宴席,邀请了全城的文人雅士、达官显贵,一同登高赏景,吟诗作赋。
府帅心里藏着个小算盘。他有个女婿,平日里颇爱舞文弄墨,自认才学不凡。府帅想在宾客面前好好夸耀女婿一番,便提前让女婿写好了一篇《滕王阁序》,打算等宴席酣畅之时,拿出来装作是即席创作,博众人喝彩。
宴席之上,雕梁画栋的滕王阁临江而立,赣江水浩浩荡荡,两岸风光尽收眼底。酒过三巡,府帅站起身,笑着对众人说道:“今日良辰美景,不可无文助兴。我已备好纸笔,诸位何不各展才华,写一篇序文,记下这盛会?”
说罢,他便命人将笔墨纸砚依次送到宾客面前。宾客们都看穿了府帅的心思,知道他是想给女婿铺路,纷纷拱手推辞,说自己才疏学浅,不敢献丑。
很快,纸笔就送到了王勃面前。彼时王勃只是个十三岁的少年,混在一众成年人里,并不起眼。可他看着眼前的纸笔,没有半分犹豫,坦然起身接过,朗声道:“晚辈不才,愿献丑一试。”
这话一出,满座皆惊。府帅的脸色更是沉了下来,他本想着女婿能独占鳌头,没料到半路杀出个毛头小子。他心里又气又恼,暗怪这少年不知天高地厚,竟敢扫自己的兴。
府帅强压着怒火,暗中吩咐身边的侍从:“你去盯着他,看他都写了些什么,一字一句,都来报给我听。”
侍从领命,悄悄走到王勃身后,看着他提笔蘸墨,略一沉吟,便下笔如飞。没过多久,侍从便匆匆回来禀报:“启禀大人,那少年开头写的是‘南昌故郡,洪都新府’。”
府帅听了,不屑地撇撇嘴,对身边的女婿笑道:“哼,不过是些老生常谈,没什么新意。”
又过了片刻,侍从再次来报:“接下来写的是‘星分翼轸,地接衡庐’。”
府帅闻言,眉头微微皱起,嘴里没再说话,心里却暗暗琢磨起来。这两句对仗工整,气象开阔,已然透出几分不凡。他端起酒杯,却迟迟没有喝下,目光紧紧盯着侍从离去的方向。
约莫一盏茶的工夫,侍从气喘吁吁地跑回来,声音里带着难掩的激动:“大人!他写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府帅听到这一句,猛地站起身,手中的酒杯“哐当”一声落在地上,酒水溅了一地。他愣了半晌,随即拍案叫绝,连声赞叹:“好!好一句落霞孤鹜,秋水长天!这等千古名句,足以流传不朽啊!”
满座宾客也都围了过来,争相传看王勃的文稿。只见那纸上,文字锦绣,辞藻华美,从滕王阁的地理位置,到宴会的盛况,再到登高望远的感慨,层层递进,一气呵成。众人读罢,无不心悦诚服,纷纷称赞王勃是天降奇才。
府帅更是满脸愧色,走到王勃面前,拱手致歉:“少年英才,名不虚传。老夫先前有眼不识泰山,还望恕罪。”
王勃连忙躬身还礼,言语谦逊有礼。那场宴席之后,王勃的《滕王阁序》迅速传遍江南,而他年少成名的故事,也成了文坛上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
真正的才华,从来都不是靠刻意炫耀得来的。它藏在日积月累的沉淀里,藏在厚积薄发的底气里。年少轻狂不可怕,怕的是胸无点墨的自负;一鸣惊人的背后,往往是不为人知的勤学与苦读。时光从不会辜负每一个心怀热爱的人,只要你腹有诗书,胸有丘壑,终有一天,能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写下惊艳岁月的篇章。
14、元嘉六事齐举称神童
隋朝年间,坊间流传着一个奇闻,说有个名叫元嘉的少年,天生聪慧过人,能同时做六件事,被人们称作“神仙童子”。
元嘉生得眉清目秀,小小年纪却透着一股远超同龄人的沉稳。寻常孩童三五岁时,还在院子里追着蝴蝶跑,元嘉却已经能捧着经史书卷,一字一句地诵读,过目不忘。更让人啧啧称奇的是,他身上仿佛有一股神奇的魔力,能让手脚、口舌、眼睛同时忙活起来,互不耽误。
这件事传开后,很多人都觉得难以置信,说这不过是人们口口相传的夸张之词。有位不信邪的老先生,特意找上门来,想亲自测试一下元嘉,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有这般神通。
那天,元嘉家的小院里挤满了看热闹的邻里。老先生清了清嗓子,对着元嘉说道:“孩子,众人都说你能同时做几件事,今日我便考考你。你可敢当着大家的面,露一手?”
元嘉点点头,脸上没有丝毫怯意,脆生生地回答:“先生请吩咐。”
老先生略一思索,便定下了六个考验:“第一,你用右手画一个圆;第二,左手画一个方;第三,嘴里要诵读经史典籍;第四,眼睛要数清楚院外跑过的羊群有多少只;第五,当场作一首四十字的诗;第六,用脚在地上写一首五言绝句。这六件事,你要同时完成,不得有误。”
话音刚落,围观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别说一个孩子,就算是饱学之士,也未必能同时做好两件事,更何况是六件?众人都替元嘉捏了一把汗,觉得这孩子肯定要出丑了。
元嘉却镇定自若。他让人拿来纸笔,又让人把羊群赶到院外的空地上。一切准备就绪后,元嘉深吸一口气,朗声说道:“先生,我准备好了。”
只见他右手握着一支毛笔,在纸上飞快地画圆,线条流畅圆润,没有丝毫卡顿;左手同时拿起另一支笔,画起了方形,棱角分明,规规矩矩。与此同时,他的嘴里开始诵读《论语》,字字清晰,抑扬顿挫,没有半点含糊;眼睛则紧紧盯着院外的羊群,一只、两只、三只……数得一丝不苟。
更让人惊叹的是,他的脑子也没闲着,一边忙活手脚眼口,一边构思诗句。没过多久,他便开口吟诵起自己作的四十字诗,意境悠远,对仗工整。与此同时,他的双脚也没闲着,用脚趾夹着一根树枝,在地上一笔一划地写着五言绝句,笔画遒劲,字迹工整。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没有半分错乱。等到元嘉停下手脚,众人还愣在原地,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老先生连忙上前查验:右手画的圆,完美无缺;左手画的方,方方正正;诵读的经史,一字不差;数出的羊群数量,分毫不谬;四十字的诗,文采斐然;脚下的五言绝句,更是精妙绝伦。
“神了!真是神了!”老先生激动得胡子都抖了起来,连连赞叹,“这孩子简直是神仙下凡,当之无愧的神仙童子啊!”
围观的邻里也都爆发出热烈的掌声,纷纷竖起大拇指,说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聪慧的孩子。
元嘉六事齐举的故事,很快就传遍了大街小巷。人们都说,这孩子是百年难遇的奇才。
天赋异禀固然是上天的馈赠,但真正的神奇,从来都离不开专注与用心。元嘉能同时做好六件事,靠的不是什么魔法,而是超乎常人的专注力和日积月累的练习。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做不好一件事,不是因为能力不够,而是因为心思太过浮躁。当一个人能沉下心来,全神贯注地投入一件事,便会爆发出意想不到的力量。这份专注,便是通往卓越的捷径,也是成就不凡的基石。
15、苏颋马厩咏诗成大器
唐朝武周年间,宰相苏瑰府上,有个被父亲忽视的少年,名叫苏颋。
那时苏颋年纪尚小,苏瑰整日忙于朝堂事务,竟从未留意过这个儿子的才情,只当他是个寻常孩童,把他安置在马厩旁的偏院,让他跟着佣人们一起洒扫庭院、喂养马匹。
马厩里终日弥漫着草料与尘土的气息,佣人们干活时粗声大气,苏颋却总能在嘈杂里寻得一份清净。他手边没有纸笔,便捡些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心里默诵着见过的诗文,偶尔触景生情,还会自己琢磨几句诗。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才华像埋在泥土里的种子,悄无声息地生根发芽。
一日,有位远道而来的客人登门拜访苏瑰。客人在厅堂外等候,苏颋正拿着扫帚清扫庭院,他低着头,脚步轻快,不料一阵风拂过,怀里揣着的一张纸笺掉落在地。
客人好奇地捡起纸笺,只见上面写着一首《咏昆仑奴》的小诗,字迹稚嫩却笔力不俗,诗句更是直白有趣:“指头十颋墨,耳朵两张匙。”寥寥十字,把昆仑奴的外貌特征写得活灵活现,透着一股浑然天成的灵气。
客人心中暗暗称奇,一个跟着佣人干活的少年,竟能写出这般有意思的诗句,绝非池中之物。他拿着纸笺,在厅堂外等了许久,苏瑰才从内室出来。
宾主落座,寒暄过后,客人笑着提起了刚才捡到诗笺的事,还把那两句诗吟诵了一遍,又细细描述了苏颋的模样,问道:“苏相,方才洒扫庭院的少年,莫非是您府上的宗族子弟?”
苏瑰愣了一下,这才想起那个被自己丢在马厩旁的儿子,便苦笑着把实情说了出来。客人听后,连连摆手,语气恳切地说:“苏相此言差矣!这少年天赋异禀,绝非寻常孩童,您可一定要好好栽培。假以时日,他定会成为苏氏一族的骄傲!”
苏瑰半信半疑,却也把客人的话记在了心里。从那以后,他对苏颋多了几分留意,不再让他跟着佣人打杂。
没过几天,有人给苏瑰送来一只肥硕的野兔。苏瑰看着挂在廊庑下的兔子,忽然想起客人的话,便派人把苏颋叫来,笑着说:“你且看着这兔子,作一首诗来。”
苏颋抬头望了望廊下的兔子,又低头思索片刻,随即张口吟道:“兔子死阑殚,持来挂竹竿。试将明镜照,何异月中看。”
这四句诗一出,苏瑰顿时惊得站起身来。好一个“试将明镜照,何异月中看”!把挂在竹竿上的兔子,比作月宫之中的玉兔,意境瞬间开阔,哪里像是出自一个少年之手?
苏瑰这才彻底醒悟,自己险些埋没了一个旷世奇才。他又惊又喜,当即下令,让苏颋搬进书房居住,请来名师教导,对他的态度也愈发亲厚。
得到父亲的重视和良好的教育,苏颋的才华如同被春雨滋润的草木,飞速生长。他日夜苦读,博古通今,写出来的文章愈发精妙,渐渐名满京城。后来,苏颋官至宰相,与张说并称“燕许大手笔”,笔下文章气势恢宏,冠绝一代。
马厩的尘土,没能掩盖住少年的才华;一时的忽视,也没能阻挡他向上生长的脚步。这世间从来没有被埋没的金子,只要心中有丘壑,腹内有诗书,哪怕身处尘埃,也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而为人父母者,更要懂得用心去发现身边的璞玉,多一份留意,或许就能成就一段传奇。
16、刘晏年少咏竿惊玄宗
唐玄宗开元年间的一个春日,长安城勤政楼前,鼓乐喧天,人声鼎沸。
玄宗皇帝亲临勤政楼,大摆宴席,与文武百官、黎民百姓一同赏乐。楼前广场上,百戏杂陈,歌姬舞女们衣袂飘飘,各种绝活轮番上演,看得众人眼花缭乱,喝彩声此起彼伏。
人群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教坊的王大娘。这位大娘技艺高超,最擅长的便是“戴竿”之术。只见她头顶一根百尺长竿,竿子上还绑着一座小小的木山,木山上有个孩童扮作仙人,手持彩带,在上面翻跟头、做鬼脸,惊险又有趣。
百尺长竿在王大娘的头顶稳稳当当,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晃动,木山上的孩童却如履平地。楼下的观众都看得提心吊胆,连大气都不敢喘,玄宗也看得兴致勃勃,捋着胡须连连点头。
这时,有人在玄宗耳边低声禀报:“陛下,坊间有个名叫刘晏的孩童,年仅七岁,却聪慧过人,能出口成章,人称‘神童’。今日他也在楼下观礼,不如召他上来,让他为这场盛景作诗助兴?”
玄宗一听,顿时来了兴趣,立刻下令传召刘晏。
很快,一个穿着粗布衣衫的孩童被带到了勤政楼上。他个头不高,眉眼却清亮有神,面对满朝文武和九五之尊,竟没有半分怯场,从容地跪在地上,行了个规规矩矩的礼。
玄宗看着眼前这个稚气未脱的孩子,笑着说道:“朕看王大娘戴竿,技艺绝妙,你且以这件事作一首诗,若是作得好,朕必有重赏。”
百官们都好奇地看着刘晏,心想一个七岁的孩子,能写出什么像样的诗来?说不定当场就要哭鼻子了。
谁知刘晏微微抬起头,目光望向楼下的王大娘,略一沉吟,便朗声吟诵道:“楼前百戏竞争新,唯有长竿妙入神。谁谓绮罗翻有力,犹自嫌轻更着人。”
这四句诗,字字珠玑,句句精妙。它既写出了楼前百戏争奇斗艳的热闹景象,又盛赞了王大娘戴竿技艺的出神入化,最后两句更是点睛之笔——谁说柔弱的女子没有力气?她还嫌长竿太轻,非要在上面加个人呢!
话音刚落,勤政楼上顿时响起一片叫好声。玄宗更是龙颜大悦,忍不住拍手称赞:“好!好一个‘犹自嫌轻更着人’!小小年纪,竟有如此才情,真是神童啊!”
当即,玄宗下令赏赐刘晏绸缎布匹,还破例授予他秘书省正字的官职,让他负责校对典籍。百官们也纷纷向刘晏投去赞赏的目光,羡慕不已。
刘晏拿着赏赐,依旧从容不迫,向玄宗谢恩后,便安静地退到一旁。
后来,刘晏没有辜负玄宗的期望。他长大后刻苦钻研学问,尤其精通理财之道,在安史之乱后,凭借着过人的智慧和能力,整顿漕运、改革盐政,为唐朝的经济复苏立下了汗马功劳,官至宰相,成为一代名相。
七岁的刘晏,用一首诗惊艳了整个长安城。他的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聪慧,从来不是恃才傲物的张扬,而是藏在骨子里的从容与沉稳。少年得志固然可喜,但更重要的是在漫长的人生里,守住这份天赋,用勤奋和担当去浇灌它,方能在岁月的长河里,走出属于自己的璀璨之路。
17、林杰幼吟惊乡邻
唐朝年间,闽地出了个远近闻名的神童,名叫林杰,字智周。这孩子打小就透着一股灵气,眉眼清秀,脑袋瓜转得比陀螺还快,更难得的是,他开口就能成篇,吐字清晰,音调朗朗,丝毫没有寻常孩童的稚拙。
林杰的父亲林肃,是闽府的一员大将。林肃生性乐善好施,不爱舞枪弄棒时,最大的爱好就是收藏书籍,家里的书房堆得满满当当,从经史子集到诗词歌赋,应有尽有。他还精通棋艺,平日里和文人雅士对弈,总能引来不少人围观。自打有了林杰这个儿子,林肃更是把满心的欢喜都藏不住,逢人便说,这孩子将来定能光宗耀祖。
林杰五岁那年的一天,春光正好,林肃处理完军务,闲来无事,便牵着儿子的小手,到郊外的王仙君霸坛闲逛。这霸坛是当年仙人修道炼丹的地方,岁月流逝,早已没了往日的仙气缭绕,只剩下断壁残垣,丹炉破了个大洞,周围的草木也都枯萎泛黄,透着几分荒凉。
林肃看着眼前的景象,又瞧了瞧身边蹦蹦跳跳的儿子,忽然起了玩心,笑着打趣道:“儿啊,这仙君坛荒废成这样,你能不能作首诗,说说这眼前的光景?”
他本是随口一问,没指望一个五岁的孩子能说出什么名堂。可谁知,林杰眨巴眨巴眼睛,仰头望了望坛上飘着的白云,又低头看了看脚下的枯草,略一沉吟,便朗声吟道:“羽客已归云路去,丹炉草木尽凋残。不知千载归何日,空使时人扫旧坛。”
短短四句诗,字字句句都透着一股苍凉悠远的意境,哪里像是出自一个五岁孩童之口?
林肃当场就愣住了,他怔怔地看着儿子,半天说不出话来。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随口的一句玩笑,竟能换来这般惊艳的诗句。回过神来后,他激动地抱起林杰,连连称赞:“好!好!我儿真是奇才!”
这件事很快就传开了。亲友们听说后,纷纷跑到林家,让林杰再吟诵一遍那首诗。听完之后,众人无不啧啧称奇,都说这孩子是文曲星下凡。一时间,林杰的名字传遍了整个乡里,家家户户都在谈论这个能作诗的神童。
从那以后,林肃对林杰的培养更加用心,每天督促他读书写字,练习作诗。林杰也争气,不管是酷暑还是寒冬,都捧着书不肯放下,平日里触景生情,随手写的诗句,一首比一首精妙。没过多久,他的诗作就攒了满满一轴。
转眼到了第二年,林杰六岁了。他听说朝廷有童子科的举荐,便主动对父亲说,想去参加童子试。林肃自然是全力支持,带着他把平日里的诗作整理好,专程去拜见了闽地的廉使崔侍郎。崔侍郎早就听过林杰的名声,如今看到他小小年纪,却谈吐不凡,再翻阅他的诗作,更是赞不绝口,当即就上书朝廷,为他举荐迁职。乡里人得知后,都觉得无比荣耀,说林家真是祖坟冒了青烟。
没过多久,这件事又传到了唐中丞扶的耳朵里。唐中丞也是个爱才之人,特意让人把林杰请到自己的府上。他接过林杰的诗卷,缓缓展开,刚读了几句,就忍不住竖起了耳朵,越读越觉得惊艳,连连赞叹:“奇才!真是奇才!”
唐中丞当即决定,让林杰住进自己的学院,和自家子弟一起读书,还请来名师教导他。林杰欣喜不已,在学院里更加刻苦,学问长进得飞快。
恰逢七夕佳节,唐中丞府上张灯结彩,女眷们都在堂前摆上香案,举行乞巧仪式,祈求心灵手巧。众人看着林杰坐在一旁,忽然有人提议:“林公子才华出众,不如就以七夕为题,作一首诗助兴吧?”
这话一出,众人纷纷附和。林杰也不推辞,起身走到案前,拿起毛笔,略一思索,便挥毫写下:“七夕今朝看碧霄,牵牛织女渡鹊桥。”
刚写了两句,满座宾客就忍不住喝彩起来。看着那清秀有力的字迹,再品那优美的诗句,谁能不佩服这个六岁的孩子?
只可惜,天妒英才,这位惊才绝艳的少年郎,没能活到长大成人的那天。相传他后来羽化成鹤,离开了人世,让人惋惜不已。
林杰的故事,在闽地流传了很久很久。人们提起他时,除了惋惜,更多的是赞叹。一个六岁的孩子,能有如此才情,如此心性,实在是难得。
其实,天赋从来都不是凭空而来的幸运,而是藏在日复一日的热爱与坚持里。林杰的聪慧,离不开他对文字的敏感,更离不开他勤学不辍的努力。年少成名固然耀眼,但更可贵的是那份对知识的敬畏与执着。这份赤诚的热爱,足以跨越岁月的长河,让一个少年的名字,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里。
18、高定七岁辩汤誓
唐朝年间,吏部尚书高郢府上,有个名叫高定的少年郎。他小字董二,自幼便展露过人的天赋,不像寻常孩童那般耽于嬉闹,反倒对晦涩的古籍情有独钟,尤其痴迷于《易经》的玄妙。
高定天资聪颖,又肯下苦功钻研,竟从《易经》的卦象中悟出了独特的门道。他独创出“易合八出”之法,绘制八卦图时,遵循上圆下方的天地之理,将八卦两两相重,转动之间便能推演卦象变化。只需转动七次,就能衍生出六十四卦,其中六甲八节的节气历法、阴阳变化,全都蕴含其中,精妙无比。不仅如此,他还将自己的见解整理成书,着成《易经外传》二十二篇,引得不少学者争相研读。
不过,真正让高定声名远扬的,是他七岁那年的一次发问。
那日,阳光透过窗棂,洒在书房的书卷上。高定正捧着《尚书》细细研读,读到《汤誓》一篇时,忽然皱起了眉头。这篇记载的是商汤讨伐夏桀的故事,夏桀荒淫无道,商汤顺应民心起兵,最终推翻夏朝,建立商朝。
高定放下书卷,跑到正在处理公务的父亲高郢面前,仰着小脸,一本正经地问道:“父亲,夏桀虽是暴君,可商汤终究是他的臣子。臣子起兵攻打君主,这难道是合乎礼法的吗?”
高郢闻言,放下手中的笔,笑着回答:“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夏桀残害百姓,失尽民心,商汤起兵是顺应天意、合乎民心的举动,自然是正义的。”
本以为这番话能解答儿子的疑惑,谁知高定眨了眨眼睛,又追问道:“可是书中说,听从商汤命令的人,就在祖庙前受赏;不听从命令的人,就在神社前处死。这般赏罚分明,靠的是武力威慑,哪里能算得上是顺应民心呢?”
这话一问出口,高郢顿时语塞。他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儿子,心里满是震惊。一个七岁的孩童,竟能从书中读出这般深层的道理,不盲从典籍的记载,反而有自己的独立思考,这份通透与敏锐,实在是远超同龄人。
高郢沉吟半晌,终究是摇了摇头,坦诚道:“为父竟不知该如何回答你了。”
此事传开后,众人无不惊叹,都说高定小小年纪,就有这般辩证的思维,将来必成大器。
后来,高定果然不负众望,凭借着这份善于思考、不盲从权威的品性,在学问上愈发精进,成为了一代饱学之士。
很多时候,我们读书求学,不仅是为了知晓书中的道理,更要学会带着疑问去思考。盲从的人,只能看到书中的文字;唯有敢于质疑、善于思辩的人,才能真正读懂文字背后的深意。年少的高定用他的发问告诉我们,独立思考的勇气,从来都无关年龄,它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能让人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寻得真正属于自己的方向。
19、李德裕少年明事理
唐朝宪宗年间,朝中宰相李吉甫府上,有个名叫李德裕的儿子。这孩子生得眉清目秀,自幼便神俊不凡,聪慧过人,小小年纪就有远超同龄人的见识和气度。
宪宗皇帝也曾听闻李德裕的名声,某次召见李吉甫时,特意让他把儿子带进宫来。李德裕见到皇帝,不慌不忙,举止得体,丝毫没有寻常孩童的怯意。宪宗见他这般模样,心中欢喜,便将他抱在膝上,与他闲聊,越聊越觉得这孩子是块璞玉,连连夸赞李吉甫教子有方。
李吉甫也为儿子感到骄傲,平日里和同僚们相聚,总忍不住夸赞李德裕的聪敏善辩,引得众人纷纷称羡。
当时的另一位宰相武元衡,听说了李德裕的名头,心里有些好奇,便派人将他召到自己府上,想亲自考考这个孩子。
两人见面后,武元衡看着眼前稚气未脱的李德裕,笑着问道:“你平日里在家,最喜欢读什么书啊?”
他本是想借此探探李德裕的志向,看看这孩子是沉迷于诗词歌赋,还是专注于经世致用之学。
谁知,面对武元衡的提问,李德裕只是微微拱手,却一言不发,既不说自己爱读的书,也不表露半分怯意,只是安静地站在一旁,神色坦然。
武元衡见他不答,也没有多问,只当是孩子害羞。
第二天,武元衡见到李吉甫,便把这件事当作玩笑说了出来,打趣道:“你总说你儿子聪敏,依我看,怕是个小痴儿吧,连我问他读什么书都不肯回答。”
李吉甫听了这话,心里有些不悦。回到家后,他便把李德裕叫到面前,略带责备地问道:“昨日武相公问你喜欢读什么书,你为何一言不发?”
李德裕看着父亲,不慌不忙地回答:“父亲有所不知,武相公身为当朝宰相,肩负着辅佐皇帝、调理阴阳、安定国家的重任。他本该问我如何治理国家、安抚百姓,可他却问我平日里读什么书。读书之事,是国子监、礼部官员该操心的事,并非宰相的职责所在。他的问题问得不妥当,我若是贸然回答,岂不是显得他格局太小了?”
这番话一出,李吉甫顿时恍然大悟。他看着儿子,眼中的责备化作了满满的赞赏,连连点头道:“说得好!说得好!是为父错怪你了!”
后来,武元衡得知了李德裕的这番话,也是赞叹不已,对这个少年的远见卓识佩服得五体投地。
李德裕的故事,在朝堂上传为美谈。人们都说,这孩子小小年纪,就懂得分清职责主次,心怀天下,将来必定是国之栋梁。
果然,李德裕长大后,入朝为官,凭借着过人的才干和远见,官至宰相。他辅佐唐武宗开创了“会昌中兴”的盛世,成为一代名相,名垂青史。
年少时的一次沉默,背后藏着的是远超常人的格局与见识。很多时候,言语的分量不在于多少,而在于是否切中要害。真正的智慧,从来不是伶牙俐齿的炫耀,而是懂得审时度势,分清主次。心怀天下的人,目光总是看得更远,不会被眼前的细枝末节所束缚。这份少年老成的远见,正是成就一番伟业的基石。
20、白居易幼慧成诗豪
唐朝年间,郑州新郑出了个日后名震天下的诗豪,名叫白居易,他是白季庚的儿子。这孩子打小就透着一股与众不同的灵气,更奇的是,他还没学会说话的时候,就已经能认得“之”“无”两个字。
乳母起初不信,只当是旁人随口乱说的。有一天,乳母特意拿着写有这两个字的纸片逗他,指着“之”字,白居易就伸出小手指一点;再指“无”字,他依旧分毫不差。过了几天,乳母又偷偷测试了一次,结果还是一样。这下,全家人都惊了,都说这孩子是文曲星下凡,将来必定大有出息。
等白居易学会说话后,那份聪慧更是展露无遗。别的孩童还在院子里追蝴蝶、掏鸟窝的时候,他却捧着书卷,坐在书房的窗下,读得津津有味。无论是晦涩的经史,还是优美的诗赋,他都过目不忘,读书的劲头和悟性,远非同龄孩子能比。
五六岁的时候,白居易就已经摸清了声韵格律的门道,随口就能吟出几句对仗工整的小诗。到了十五岁,他更是立下了专攻诗赋的志向,整日里苦读不辍,笔下的文字渐渐有了清新自然的韵味。
时光荏苒,转眼白居易就到了二十七岁。这一年,他信心满满地参加科举考试。恰逢中书舍人高郢掌管贡举事务,高郢素来爱惜人才,看到白居易的考卷时,顿时眼前一亮。考卷上的文章立意高远,文笔流畅,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心系民生的情怀。高郢毫不犹豫,将白居易擢为进士。
第二年,白居易又参加拔萃科考试,一举拿下甲科的好成绩。从此,他写的《习性相近远》《求玄珠》《斩白蛇》等赋作,成了当时文人争相模仿的范本,新科进士们更是把这些文章抄录下来,在京城中争相传阅,一时洛阳纸贵。
不久之后,唐宪宗刚刚即位,听闻了白居易的才名,便召他入朝,任命为翰林学士。白居易终于得以在朝堂之上,施展自己的抱负,用一支笔书写民生疾苦,留下了无数脍炙人口的诗篇。
白居易的故事,告诉我们天赋固然是难得的馈赠,但真正成就一个人的,从来都是日复一日的勤奋与坚持。年少时的聪慧,若没有汗水的浇灌,终究只是昙花一现;唯有将天赋化作动力,以勤勉为舟楫,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乘风破浪,抵达理想的彼岸。而心怀苍生的格局,更能让笔下的文字拥有穿越岁月的力量,永远被后人铭记。
21、崔铉童子咏鹰抒壮志
唐朝的时候,有个名叫崔铉的孩童,他是崔元略的儿子,后来官至宰相,被封为魏公。崔铉打小就生得眉清目秀,举止端庄,小小年纪便透着一股沉稳不凡的气度。
有一天,崔元略带着崔铉,去拜访当朝名臣韩滉。韩滉不仅身居高位,善于治理国家,还精通绘画,尤其擅长画牛,是个远近闻名的雅士。他见崔铉长得乖巧伶俐,眼神里满是灵气,心里先有了几分喜欢。
崔元略看着韩滉对儿子颇为青睐,便笑着说道:“这孩子近来在作诗上,倒是长进了不少。”
韩滉一听,顿时来了兴致。他抬头瞥见屋檐下的架子上,立着一只威风凛凛的苍鹰,正扑扇着翅膀,目光锐利地望向远方。韩滉便指着那只鹰,对崔铉说道:“孩子,你就以这架上的鹰为题,作一首诗如何?”
说罢,韩滉便让人取来纸笔,放在崔铉面前。满座的宾客都好奇地看着这个孩童,心想一个小孩子,能写出什么像样的诗来?
谁知崔铉一点儿也不慌张,他看了看架子上的苍鹰,又低头略一思索,拿起笔来,挥毫泼墨,一气呵成,没有半分迟疑。很快,一首诗就写好了,他双手捧着诗笺,恭敬地递给韩滉。
韩滉接过诗笺,只见上面写着:“天边心性架头身,欲拟飞腾未有因。万里碧霄终一去,不知谁是解绦人。”
短短四句诗,把苍鹰的志向写得淋漓尽致。苍鹰本有翱翔天边的雄心,却被束缚在架上,空有一身本领,难以施展;可它从未放弃,始终盼望着有朝一日,能挣脱束缚,直冲万里云霄。诗句里,既藏着苍鹰的不甘,更透着一股必将展翅高飞的决心。
韩滉读完,不由得拍案叫绝。他看着眼前这个小小的孩童,心中满是惊叹,连连赞叹道:“好!好!这孩子有如此胸襟和志向,将来必定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满座宾客也都围过来看诗,读完之后,无不心悦诚服,纷纷称赞崔铉是个难得的神童。
后来,崔铉果然没有辜负众人的期望。他长大后刻苦攻读,入朝为官,凭借着过人的才干和远见,一路官至宰相,辅佐君主治理国家,立下了赫赫功绩。
崔铉的故事,告诉我们年少时的志向,往往藏着一个人未来的模样。一只雄鹰,不会因为暂时被束缚,就忘记翱翔天际的梦想;一个心怀高远的人,也不会因为年少平凡,就放弃追逐理想的脚步。人生路上,难免会有身处樊笼的时刻,但只要守住心中的那份志向,静待机遇,终有一天,能挣脱束缚,在属于自己的万里碧霄之上,展翅高飞。
22、李琪总角赋三杰,少年诗颂报国心
唐末年间,名门李氏出了个神童,名叫李琪,父亲李敬在滑州辅佐节度使王铎。李琪生而敏异,十岁通晓《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博览文史如同温习旧识,十三岁写的词赋诗颂,就广受时贤称赞。
节度使王铎听闻李琪才名,却总怀疑他的文章是旁人代笔。一日,王铎留李敬和幕府官员饮酒,暗中派人拿“汉祖三杰赋”的题目去试李琪,等他写完便把赋文取回。王铎展卷读到末尾:“得士则昌,非贤罔共。龙头之友斯贵,鼎足之臣可重。宜哉项氏之所以亡,一范增而不能用。”王铎大惊,拍案道:“这孩子是大器之才!”随即把赋文给座中宾客传看,满座称奖,李琪的文名就此传开。
不久,李琪梳着总角发式去拜见王铎。王铎笑着说:“刚接到蜀中诏书,任命夏州拓跋思恭为京北收复都统,你能就此作首诗吗?”李琪当即提笔,片刻写成:“飞骑经巴栈,鸿恩及夏台。将从上天去,人自日边来。此处金门远,何时玉辇回。早平关右贼,莫待诏书催。”王铎握着他的手赞叹:“这真是凤凰一般的妙笔!”时年李琪仅十四岁。
后来李琪果然成一代文宗,官至宰相,其着作《金门集》大行于世。他的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才华从不怕考验,少年的锋芒藏着未来的气象;而那些经得住检验的能力,终将在岁月中绽放光芒,成就非凡人生。
23、韦庄旧里赋诗忆旧游
唐末年间,诗人韦庄幼时曾在华州下邽县侨居。那时的他,还是个不知愁滋味的稚童,每日里最欢喜的事,便是和邻巷的一群小伙伴聚在一处,嬉笑打闹,把小小的县城当成了偌大的游乐场。
春日里,暖风拂过堤岸的杨柳,抽出嫩绿的新芽。韦庄和伙伴们各自骑着竹马,竹枝敲打着青石板路,发出哒哒的声响,一路从东街跑到西街,绕着县城兜了一圈又一圈。看到城外的桃花开得烂漫,便偷偷约着溜出城门,钻进桃林里,折一枝最艳的桃花插在鬓边,你追我赶,直到夕阳西下,才恋恋不舍地回家。
学堂的先生管教严格,四书五经背得人昏昏欲睡。韦庄和伙伴们便总盼着先生有事外出,只要先生的身影一消失,他们就像脱了缰的小马,偷偷溜到学堂后的小楼上去。趴在栏杆上,望着远处的炊烟袅袅,聊着长大后的梦想,直到先生回来的脚步声响起,才慌慌张张地跑回课堂,装作一副认真读书的模样。
有时,他们还会招来外乡的客人,凑钱买些薄酒,聚在谁家的院子里畅饮。酒酣耳热之际,便学着大人的样子吟诗作对,哪怕词句稚嫩,也引得众人哄堂大笑。这般无忧无虑的日子,像极了枝头的暖阳,明亮而温暖,刻在了韦庄的记忆深处。
好景不长,广明之乱骤起。战火纷飞,颠沛流离,昔日的家园转眼成了断壁残垣。韦庄跟着家人四处逃难,一别旧里,便是数年。
待战乱稍定,韦庄终于有机会重回下邽县。他怀着忐忑的心情踏上故土,眼前的景象却让他心头一酸。昔日热闹的街巷,如今荒草丛生;曾经嬉戏的桃林,只剩下几株枯树;学堂后的小楼,早已破败不堪,摇摇欲坠。那些一起骑竹马、偷喝酒的伙伴,也不知散落何方,杳无音信。
夕阳西下,余晖洒在荒丘上,晚风卷起衰草,发出沙沙的声响,仿佛在诉说着岁月的沧桑。韦庄站在原地,望着眼前的残景,往日的欢声笑语仿佛还在耳边回响,可故人却无处可寻。他满心怅惘,提笔写下一首诗:“昔为童稚不知愁,竹马闲乘绕县游。曾为看花偷出郭,也因逃学暂登楼。招他邑客来还醉,才得先生去始休。今日故人无处问,夕阳衰草尽荒丘。”
后来,韦庄在途中偶遇李氏诸昆季。故人相见,恍如隔世。两人对视一眼,都认出了彼此,只是当年的稚童,如今都已长大,眉宇间多了几分沧桑。
寒暄过后,两人聊起往昔的岁月,那些一起在柳荫下骑竹马的时光,那些夜里趁着灯影捉弄先生的调皮事,那些巡街追蝶跑得衣裳破烂的狼狈,那些上屋探雏时的胆大机灵,一桩桩,一件件,清晰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聊着聊着,两人都感慨万千。韦庄又提笔写下一首诗,赠予李氏弟兄:“御沟西面朱门宅,记得当时好弟兄。晓傍柳阴骑竹马,夜隈灯影弄先生。巡街趁蝶衣裳破,上屋探雏手脚轻。今日相逢俱老大,忧家忧国尽公卿。”
是啊,当年的顽童,如今都已长成栋梁之材,心怀家国天下,扛起了时代的重任。
岁月匆匆,世事变迁,昔日的旧里早已不复当年模样,可那些刻在记忆里的童年时光,却从未褪色。它像一盏明灯,照亮了岁月的漫漫长路,也让人们在历经沧桑后,依旧能忆起那份纯粹的美好。
人生或许会有颠沛流离,或许会有物是人非,但那些真挚的过往,永远是心底最温暖的珍藏。而当年的孩童,在时光的淬炼中,终将扛起肩上的责任,把对故土的眷恋,化作忧国忧民的担当。
24、刘神童
六岁稚童,身披青布小衫,昂首立于大唐昭宗的便殿之上。
金銮殿的金砖映着日光,殿外的风卷着梧桐叶沙沙作响,殿内却静得能听见香炉里檀香燃尽的噼啪声。昭宗高坐龙椅,目光落在阶下那个还没长到侍臣腰间的孩子身上,唇边噙着几分考较,几分好奇。
“听说你以乡荐擢第,年方六岁?”皇帝的声音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仪。
稚童拱手,声音清亮得像檐下的铜铃:“回陛下,臣刘生,确是六岁。”
左右侍臣忍不住交头接耳,眼神里满是不信。乡荐擢第何等艰难,多少寒窗苦读的书生熬白了头发都求而不得,一个六岁娃娃,莫不是浪得虚名?
昭宗一笑,抬手道:“既如此,便诵一卷经书来听听吧。”
内侍取来一卷《论语》,递到刘生面前。他小手捧着书卷,略一凝神,便朗声诵读起来。“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字字清晰,句句流畅,没有一丝卡顿,更没有半分错漏。他的声音里没有成年人的刻意雕琢,只有孩童的澄澈与专注,像山间的清泉,淌过殿内每个人的耳畔。
昭宗越听越欣喜,连连颔首。待刘生诵完最后一字,殿内寂静片刻,随即爆发出低声的赞叹。皇帝龙颜大悦,指着御案上的果盘笑道:“好!好一个神童!这些时令鲜果,赏给你了!”
内侍捧着果盘走到刘生面前,红彤彤的苹果、黄澄澄的梨子、紫莹莹的葡萄,散发着诱人的果香。刘生接过果盘,再次躬身道谢,小脸上没有丝毫骄矜,只有恰到好处的恭敬。
站在两侧的侍臣们,看着那盘皇帝亲赐的鲜果,看着那个被天子盛赞的稚童,眼底的羡慕几乎要溢出来。这是何等的荣耀,寻常人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竟被一个六岁孩子轻易握在了手中。
这件事很快传遍了长安城,连当时的都官郑谷听闻后,都忍不住为这位神童赋诗一首:“习读在前生,僧谭足可明。还家虽解喜,登第未知荣。时果曾沾赐,春关不任情。灯前犹恶卧,呓语诵书声。”
是啊,谁能知道,这份惊艳众人的天赋背后,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努力?或许在别人酣然入梦的深夜,刘神童的床头还亮着一盏昏黄的油灯;或许在同龄人追逐嬉戏的午后,他正捧着书卷,一字一句地啃读;甚至在睡梦中,他的呓语里,都是朗朗的读书声。
他还不懂登第的荣耀意味着什么,也未必明白皇帝赏赐的分量,他只是单纯地爱着那些方块字,爱着书卷里的乾坤。
多少人羡慕神童的天赋异禀,却忘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天赋是上天赠予的火种,而唯有日复一日的坚持与勤勉,才能让这火种燃成燎原之势,照亮前路漫漫。
真正的神童,从来不是天生而成,而是天赋与汗水浇灌出的花朵。这份早早绽放的光彩,不是终点,而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提醒着世人:无论天资如何,脚踏实地的努力,永远是通往成功最坚实的阶梯。
25、毛俊男
并州城的毛俊家,添了个不同寻常的男娃。
这孩子长到四岁时,眉眼尚带着奶气,说话还带着软糯的童音,却偏偏对书本有着异于常人的痴迷。寻常孩童这个年纪,正追着蝴蝶满院跑,或是捏着泥人玩得不亦乐乎,他却总爱捧着一卷书,安安静静地坐在门槛上,盯着书页上的字,一看就是大半天。
消息渐渐传开,竟传到了武则天的耳中。女帝听闻民间有个四岁神童,能默写出整本《千字文》,当即下旨,将这孩子召入宫中亲自考较。
金銮殿上,烛火通明。文武百官分列两侧,目光齐刷刷地落在那个被宫人牵着手的小小身影上。武则天端坐龙椅,声音平和:“听闻你能暗书《千字文》,可是真的?”
孩子抬起头,眼神澄澈,脆生生回道:“回陛下,是。”
内侍取来纸笔,铺在他面前的案几上。小家伙踮着脚,握住比自己手掌还大的毛笔,略一思索,便提笔落墨。笔尖在宣纸上划过,留下一个个工整的字迹。从“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起,到“谓语助者,焉哉乎也”终,通篇千字,竟无一字错漏,无一处涂改。
殿上众人无不惊叹,连见惯了奇才异士的武则天,也忍不住露出赞许之色。她当即下令,赏赐这孩子华美的衣裳,又派人将他安全送回并州家中。
可神童之名传开后,世人的议论却渐渐变了味。有人说,四岁稚童哪有这般能耐,定是精魅附体,才得了这般本事;也有人说,这孩子是文曲星下凡,将来必有大造化。各种说法众说纷纭,越传越玄乎。
只是,这份喧嚣并没有持续太久。渐渐地,再也没人听到过关于这个孩子的消息。他没有像其他神童那样入朝为官,也没有留下传世的着作,就像一颗突然划过天际的流星,惊艳了一瞬,便悄无声息地隐入了岁月的长河,不知所终。
世间总爱追捧天赋异禀的传奇,却忘了,天赋从来不是用来供人围观的展品。那个四岁便能默写《千字文》的孩童,或许从未想过要成为众人眼中的“神童”,他只是单纯地喜欢文字,享受与书卷相伴的时光。
盛名与揣测,有时是光环,有时也是枷锁。或许,隐于市井,归于平凡,对那个孩子而言,才是最好的结局。毕竟,比起被推上神坛供人评说,安然长大,享受属于自己的人生,才是最珍贵的圆满。真正的智慧,从来不是活在别人的惊叹里,而是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