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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普希金
    美人城内已是人心惶惶,满城兵士往来奔走,个个面色凝重。

    他们那位能扛鼎、能骂街的拐弯大人,竟被一个黝黑健壮的汉子拐走了!

    水晶球里最后捕捉到的画面,只有她被扛在肩头出城的背影,再往后,便是一片模糊,半点踪迹也无。

    城主彻底慌了神,破天荒从地宫登上城楼,连下数道命令,让人火速将王小宝一行人请上城楼议事。

    此刻的议事厅内,王小宝捏着桌上那封字迹歪歪扭扭的信,嘴角的笑意怎么也压不住。

    “这母老虎,怕是凶多吉少。”

    临渊凑过来扫了眼信纸,指尖点了点墨迹,“你瞧,这墨汁里掺了催热剂,那章鱼哥,怕是早有预谋。”

    王小宝抬眸看他,眼神里带着几分探究:“你怎么知道?临渊,你莫不是这朝堂里的人?”

    “是,也不是。”临渊挠了挠头,难得露出几分窘迫,“宝,不是有意瞒你,我只是宁国府那个光杆闲散王爷,京城里那位高高在上的,与我不算常碰面。”

    “那不爱说话的那位,也是王爷?”

    王小宝想起另一道身影,挑眉追问,“是你的胞兄,还是胞弟?”

    “哪来的什么胞兄胞弟!”临渊急了,连忙摆手,“王府就我一个独苗苗,连根兄弟姐妹的毛都没有!”

    “莫要诓我。”王小宝折扇一合,敲了敲掌心,眼底带着戏谑,“本座可是狐仙,鼻子灵得很。你们俩明明一母同胞,是他让你来找我的,还是你偷偷跑出来的?这猫捉老鼠的游戏,很好玩?”

    “小宝!”临渊一把抓住他的手腕,眼神急切,语气更是郑重,“我可以对天发誓,真不知道有什么兄长弟弟!当初是你出手救了我,我对你一见钟情,没敢挑破你认错人的事。一开始是见色起意,后来是真心爱上,如有半句诓骗,天罚我这颗龙脑袋落地!”

    “认错了?”王小宝沉吟片刻,指尖轻轻摩挲着下巴,“倒也是,除了性格跳脱些,你身上的气息与他一模一样……可细辨之下,又能分出你们的不同。”

    “那宝儿,你这是把我当成了他,还是……”临渊小心翼翼地追问,连呼吸都放轻了几分。

    “这对你很重要?”王小宝抬眼看他。

    “当然重要!”临渊几乎是脱口而出,胸膛挺得笔直,“我可不想做任何人的备胎,我就是烛龙,是小宝心目中独一无二的临渊!”

    “总觉得你们两个,就像被精分的个体……”王小宝低声嘀咕,眼神里满是疑惑。

    “……小宝,你这是怀疑我和那个他是同一个人?”临渊哭笑不得,“怎么可能!我可是堂堂龙身,哪能说精分就精分!”

    “罢了,总有一天会弄明白的。”王小宝不再纠结,将信纸放下,目光转向窗外,“虎妞被章鱼哥劫到海里去了,城主的人,很快就要找上门来,得想个应对法子。”

    “自家人劫了自家人,与我们有什么关系!”临渊满不在乎,一把揽住他的腰,非要追问到底,“小宝,你到底是喜欢我多点,还是喜欢那个他多点?”

    “临渊!”王小宝无奈扶额,“先办正事!”

    “我们的事就是正事!”临渊不依不饶,捧住他的脸,逼着他对视,“你看着我的眼睛说!”

    “莫须有的事,不做回答。”王小宝拍开他的手,朝着门口扬了扬下巴,“乖,别让杵在门口的两小只看笑话。朝花,小白,还不进来?”

    门帘应声被掀开,朝花牵着小白走了进来。小白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瞬间化成本体,三蹦两跳钻进王小宝怀里,脑袋蹭着他的掌心撒娇:“准师娘可真闹腾,还是做只温顺听话的乖徒儿省心。”

    “小妖王,还不把你家的傻兔子领走!”林园揉着小白的耳朵,没好气道。

    “小宝喜欢!”

    “小宝喜欢!”

    朝花和小白异口同声,一个无奈宠溺,一个理直气壮,惹得王小宝瞬间笑出了声。

    画面一转,美人城的街道上,一队膀大腰圆的女士兵正迈着铿锵的步子赶往客栈,个个面色凝重,手里的水火棍抡得虎虎生风。

    可刚走到街角,一道白衣身影突然从天而降,拦在了路中央。

    那是个光脚的男子,金发碧眼,肌肤白得像雪,身上那件白衣一尘不染,竟还自带一层淡淡的柔光。

    他微微躬身,声音温润如诗:“我是从海外来的诗人普希金,请问各位姑娘,你们找的拐弯大人,可是一只温顺的小老虎?长这样的。”

    一张肖像画出现在一众人眼前,粗线条,大尾巴,很是抽象。

    女士兵们瞬间停住脚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满脸茫然。

    “老虎?”领头的女官皱着眉打量他,“这看着……怎么像只老鼠?”

    “不像老鼠!”旁边一个圆脸女兵凑上来,眼神亮晶晶的,“有点像松鼠,你瞧他这尾巴,多蓬松!”

    普希金闻言,忍不住低笑一声,指尖划过自己柔软的金发:“‘抱歉,不太擅长作画。拐弯’这名字,是我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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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顿了顿,语气变得悠远,“来自于我写的诗:‘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就会到来;生活往往是有曲折,才会有更深刻的体会;失去了,才能知道拥有的可贵。”

    “哇——”女兵们瞬间眼睛亮了,一个个忘了赶路,围着他叽叽喳喳,“会做诗的男人好帅啊!尤其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更帅了!”

    “抱歉。”普希金指尖拨了拨头发,语气带着几分无奈,“这头发是染色的后拉的直发,并非天生。”

    “那你头上自带的光环,是用来照明的吗?”

    另一个女兵好奇地伸手想去碰,又被同伴拉住,“还有你手上的镰刀,是用来割地的?”

    普希金没有回答,只是举起手中的银镰,目光扫过众人,缓缓吟诵起来:

    “举杯,闪烁的是马车的火花,

    照耀心灵,生出颜色。

    污秽与纯洁,有何分别?

    生命的伦理,需要你来讲述。

    谆谆教诲呵,

    便是那肥沃的土壤。

    挥舞的刀镰,花朵落下,

    却依然美丽着金色的长发。

    与你共饮的荣耀,无法忘怀,

    只因你的名和你的行!”

    他放下银镰,嘴角勾起一抹神秘的笑:“这,是死神的献礼。”

    “死神?”

    女兵们面面相觑,随即又兴奋起来,“是地狱的判官吗?还是勾人的黑白无常?你这样子,倒像来自西域的美人,身材极好,美的不可方物!”

    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