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对于从小在辽阔草原和金帐宫殿中长大的华筝而言,是前所未有的新奇与欢愉。
赵志敬暂时搁置了武林纷争,带着她在襄阳城中游逛起来,体验着她从未想象过的中原市井烟火。
清晨,薄雾未散,赵志敬便牵着华筝的手,穿过青石板铺就的小巷,来到最热闹的早市。
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食物的香气——刚出笼的雪白包子冒着腾腾热气,金黄油条在翻滚的油锅里滋滋作响,豆浆的醇厚、豆腐脑的滑嫩、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糕饼甜香,交织成令人垂涎的乐章。
华筝瞪大了眼睛,看着琳琅满目的吃食,每样都想尝一尝。
赵志敬走到一个卖馄饨的摊子前,摊主是位头发花白的老婆婆,正麻利地包着馄饨。
见到赵志敬,老婆婆先是一愣,随即手忙脚乱地就要下跪,脸上满是惶恐与激动:“赵……赵帮主!您……您怎么到我这小摊来了……”
“两碗馄饨。”赵志敬语气平淡,递过几枚铜钱。
“使不得!使不得!”老婆婆连连摆手,死活不肯收钱,“赵帮主您是我们襄阳的大恩人!吃碗馄饨哪能要钱!老婆子这就给您下,保准用最新鲜的肉馅,最薄的皮儿!”
她动作飞快,脸上的皱纹都笑成了菊花。
很快,两碗热气腾腾、汤清馅鲜的馄饨端了上来,果然皮薄如纸,隐隐透出粉嫩的肉馅,汤里撒了葱花和虾皮,香气扑鼻。
华筝学着赵志敬的样子,用勺子舀起一个,吹了吹,小心地送入口中。
鲜美的滋味在舌尖化开,她满足地眯起了眼睛,含糊道:“敬哥哥,好吃!”
周围其他摊贩和食客也注意到了赵志敬,纷纷投来敬畏又好奇的目光,却无人敢大声喧哗或上前打扰,只是远远地看着,眼神中充满感激。
这种发自内心的恭敬,比草原上臣民对父汗的畏惧,更让华筝感到一种奇异的满足——她的男人,是凭真本事赢得这一切的!
午后,赵志敬带她逛了城西的杂耍坊市。
这里有喷火吞刀的江湖艺人,有耍猴弄蛇的奇异把戏,还有卖各种精巧小玩意儿的摊子。
华筝看到一个做糖画的老艺人,用一勺融化的糖浆,手腕翻飞间,便能画出栩栩如生的龙凤、花鸟,甚至还能写名字。
她看得入迷,拉着赵志敬的袖子:“敬哥哥,我想要那个!”
赵志敬点头。
老艺人得知是要给“帮主夫人”画,激动得手都有些抖,使出了浑身解数,画了一只展翅欲飞的草原雄鹰,又在一旁细细勾勒出“华筝”两个娟秀的汉字。
华筝举着晶莹剔透的糖画,阳光下闪闪发光,舍不得吃,只觉得心里比蜜还甜。
周围百姓看到赵志敬陪着一位容貌绝美、衣着不凡的异族女子,态度亲昵,也都明白了这位便是传闻中“帮主从蒙古抢回来的公主”,眼神中除了敬畏,更多了几分好奇与善意的笑意。
逛累了,赵志敬便带她登上临江的“望岳楼”。
这是襄阳最高的酒楼,凭栏远眺,汉江如带,帆影点点,远处山峦叠翠,景色壮丽开阔,与草原的苍茫又是另一番风味。
酒楼掌柜早已闻讯,将最好的顶层雅间收拾出来,亲自伺候,所有菜品酒水皆挑最精致的上,分文不取,只说是“聊表寸心”。
华筝坐在窗边,看着窗外如画江山,又看看身边气度沉凝、正在自斟自饮的赵志敬。
桌上摆着松鼠鳜鱼、八宝鸭、莲藕排骨汤等精致菜肴,色香味俱是她在草原从未尝过的鲜美。
“敬哥哥,”她托着腮,眼睛亮晶晶地望着他,“这里真好。有这么多好吃的,好玩的,人都对你这么好。”
她咬了咬嘴唇,声音软了下来,带着一丝撒娇和依赖,“我觉得,跟着你,是我这辈子最对的决定。”
赵志敬放下酒杯,看向她。
少女的脸颊因为兴奋和微醺泛着红晕,他方才允她尝了一小杯桂花酿,那双眸子盛着全然的信赖与倾慕,那是一种将整个身心都交付的赤诚。
他心中那潭冰水,似乎又被投入了一颗温热的石子。
他伸出手,用指背轻轻擦去她唇角不小心沾上的一点糖渍,动作自然。
“喜欢就多住些日子。”他淡淡道,“襄阳虽不比草原辽阔,却也自有风味。”
这简单的话语和动作,却让华筝的心像是被泡进了温热的蜂蜜里,甜得发胀。
她用力点头,像只欢快的小鸟:“嗯!敬哥哥在哪里,哪里就是最好的!”
在城中行走,无论走到哪里,遇到的百姓,无论是店铺掌柜、街头小贩、还是普通行人,只要认出赵志敬,无一不是立刻停下手中的活计,恭恭敬敬地行礼问好,眼神中绝无半分虚伪,只有真诚的敬畏与感激。
他们或许并不了解权力帮的具体作为,但他们真切地感受到,自从这位“赵帮主”和他的手下掌控襄阳后,往日那些如狼似虎的税吏不见了,欺行霸市的恶棍消失了,日子虽然依旧清贫,却少了提心吊胆的盘剥与骚扰,多了几分安稳。
这份安稳,在乱世之中,已是弥足珍贵。
华筝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她看到卖绸缎的老板娘非要送她两匹最时新的杭缎,看到茶楼的说书先生专门为“赵帮主与华筝公主”编了一段“英雄救美,千里归襄阳”的新段子,引得满堂喝彩。
赵志敬并未进去,只是在门外驻足片刻。
她还看到街头玩耍的孩童见到赵志敬,都怯生生却又充满好奇地远远张望,被大人拉回去后还忍不住回头……
这一切,都不断加固着她心中那个认知:她的敬哥哥,不仅是武功盖世的英雄,是能为了她对抗整个蒙古的狂徒,更是受万民敬仰、有能力带给一方安宁的“大人物”!
一颗少女的芳心,在经历了最初的震撼、逃亡的恐惧、以及这几日极致甜蜜安稳的冲刷后,已然彻底沦陷,化作了浓得化不开的依恋与崇拜。
她几乎寸步不离地跟着赵志敬,像只快乐的小尾巴。
他练功时,她便安静地坐在一旁看着。
他处理帮务时也鲜少亲力亲为,大多交给范文程等人,她便为他研墨添茶。
夜晚,她总是紧紧依偎在他身边,仿佛这样才能获得最大的安全感。
这一日傍晚,两人在城中漫步,华筝手里拿着一串刚买的冰糖葫芦,小口小口地吃着,酸酸甜甜的滋味让她眉眼弯弯。
路过一处卖花灯的摊子,五彩斑斓的灯笼在暮色中亮起,煞是好看。
华筝又走不动路了。
赵志敬见状,对那摊主点了点头。
摊主是个中年汉子,激动得话都说不利索了,连忙挑了一盏最精巧的莲花灯,双手奉上:“帮主,夫人,这灯……送给夫人玩,愿夫人心想事成,和帮主白头偕老!”
华筝接过花灯,脸上飞起两朵红云,偷偷瞄了赵志敬一眼,见他并未反对“夫人”的称呼,心中更是甜丝丝的。
她提着那盏小小的莲花灯,灯火映着她明媚的笑颜,也映亮了赵志敬深邃的眼眸。
“敬哥哥,”她忽然轻声说,声音里带着前所未有的认真与柔软,“以前在草原,我以为最大的快乐是骑着最快的马,看最辽阔的风景。可现在我才知道,最大的快乐,就是像现在这样,在你身边,吃你没吃过的好吃的,看你没看过的风景。
只要有你在,哪里都是草原,哪里都是家。”
她仰起头,眼中倒映着灯火与他的身影,清澈而坚定:“我华筝,这辈子,下辈子,永远都是你的女人。长生天作证。”
晚风拂过,带来初夏夜晚的微凉与花香。
街市灯火阑珊,人声渐悄。
赵志敬看着眼前这个将全副身心都系于自己一身的异族公主,看着她眼中毫不掩饰的炽热爱恋,心中那片冰原的某个角落,似乎有细微的裂纹悄然蔓延,渗入一丝陌生的暖意。
他伸出手,揽住她的肩,将她轻轻带入怀中,低沉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我也爱你。”
没有更多的甜言蜜语,但这简单的动作和话语,已让华筝幸福得几乎晕眩。
她将脸埋在他胸前,用力嗅着他身上熟悉的气息,手中紧紧攥着那盏莲花灯,仿佛攥住了整个世界。
灯火阑珊处,一双人影相依,融入襄阳城温暖的夜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