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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封驳背后的人事
    开元十一年三月的洛阳,桃李花开得正盛。门下省衙署里,侍中张华却对着案上一份敕令草案皱紧了眉头。

    这份草案来自中书省,主题是“严惩民间高利贷”。起因是去岁年底,京兆府奏报了一起因债务逼死人命的案子:西市一个经营绸缎铺的商人,因周转不灵向私人借贷,月息高达十分,利滚利半年后债务翻了三倍,最终店铺被夺,商人投河自尽。此事在朝中引起震动,御史台连上三本,要求严惩“豪强盘剥细民”。

    中书省拟定的草案措辞严厉:凡民间借贷月息超过五分者,债主杖八十,罚没本息;超过十分者,加徒一年;若致人死伤,以伤人罪论处。

    “看似为民除害,实则……”张华摇了摇头,提笔在草案封皮上写下“封驳”二字,又附上一份详尽的驳议理由。

    午时刚过,这份被驳回的草案连带着张华的驳议,送到了两仪殿。

    司马柬正在翻阅户部呈上的春耕奏报,见门下省封驳文书送达,便先搁下其他事务,展开细看。

    张华的驳议写得条理清晰:

    “一、民间借贷,自古有之。农人青黄不接、商贾周转不灵、工匠急用物料,皆需临时借贷。若一概严惩,恐致民间必要周转窒息,反生更大弊病。

    二、月息五分(5%)之限,于丰年或可,若遇灾荒粮贵之时,粮商垫本购粮,风险倍增,五分息恐无人愿贷。届时灾民无处借贷,或致饿殍。

    三、草案未区分‘生息资本’与‘救急周转’。豪门巨贾以钱生钱、盘剥细民者,自当严惩;然邻里亲朋间临时周转、小本商户短期借贷,若一概以重刑处之,恐伤民间互助之义。

    四、最可虑者,若此法过严,豪强或将转为更隐蔽手段:或以买卖为名行借贷之实,或以抵押物低价强占,届时官府更难稽查,百姓更无申冤之门。

    臣以为,当区分情形:对恶性高利贷、逼死人命者从严;对寻常民间借贷,宜定合理上限,留缓冲余地,并鼓励官府设立‘平贷所’,以官本低息借贷,方可疏导兼顾。”

    司马柬看完,将文书放在案上,手指轻轻敲击桌面。

    他想起去年秋巡视河东时,曾听一个县令说起过:当地农户春耕时常需借贷买种、雇牛,若没有民间借贷,许多人家根本无法及时下种。但利息确实是个问题,有的地主趁人之危,利息高得惊人。

    “传张华。”皇帝吩咐道。

    半个时辰后,门下侍中张华入殿。这位年过五旬的老臣步伐沉稳,行礼时衣袖纹丝不动。

    “张卿坐。”司马柬指了指旁边的坐榻,“你这封驳,朕仔细看了。你说豪强可能转为更隐蔽手段,可有实例?”

    张华略一沉吟:“陛下,臣在入京任职前,曾任豫州刺史六年。当地有过类似案例:前朝曾有严限利息之令,结果地方豪强改换名目——比如农户借粮一石,立契时写成‘购粮’,约定秋后还粮一石五斗,实则仍是借贷。更有甚者,以极低价格‘典买’农户田产,约定三年后可原价赎回,但利息已暗含其中。一旦农户还不上,田产便归豪强所有。表面合法,实则盘剥更甚。”

    司马柬眉头微蹙:“官府不管?”

    “难管。”张华苦笑,“契约白纸黑字,自愿画押。农户急用钱粮时,明知是坑也得跳。等秋后还不上,豪强拿着契约告官,官府按律只能判田产归债主。臣在任时,曾想厘清此类‘阴阳契约’,但牵扯太广,最后也只能严惩几例特别恶劣的,无法根除。”

    殿内沉默片刻。窗外传来宫中桃树上鸟雀的啁啾声。

    “你的意思是,不能一味严刑峻法,而要疏堵结合?”司马柬问。

    “正是。”张华正色道,“陛下,民间借贷如同水流,堵死一处,必从他处溢出,且可能泛滥成灾。不如疏导:定一个合理上限,比如月息不超过八分;严惩逼死人命、强占田宅的恶性案件;同时鼓励各州郡以常平仓余粮、府库闲钱设立‘平贷所’,春贷秋还,息不过三。如此,百姓有官贷可借,便不会轻易陷入私贷陷阱;豪强见官贷竞争,也不敢肆意抬高利息。”

    司马柬颔首:“那草案中‘致人死伤以伤人罪论处’,你以为如何?”

    “此条可行,但需明确:须有证据证明债主故意逼迫、致人死伤。若债务人因其他原因自尽,不应一概归罪债主,否则易生诬告。”

    “有理。”司马柬提起朱笔,在草案封皮上批道:“重拟。区分情形,疏堵结合。令户部、刑部、御史台共议细则,半月内再呈。”

    批完,他看向张华:“张卿在地方多年,此类见识甚深。今后若有涉及民间细务的敕令,门下省当多从地方实情考量。”

    “臣遵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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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日傍晚,洛阳城东永丰坊的一座宅邸里,即将赴任河北道巡察使的崔琰,正在与几位同僚饯别。

    崔琰今年四十八岁,在御史台任职十五年,巡察过江南、陇右,以明察务实着称。此番调任河北道,是因去年幽州军将不和之事(见第273章)平息后,朝廷认为需要加强地方监察。

    酒过三巡,话题自然转到朝政。一位在刑部任职的友人提起高利贷草案被封驳之事,摇头道:“张侍中未免太过谨慎。那些放高利贷的豪强,逼得人家破人亡,不严惩何以平民愤?”

    崔琰放下酒杯,缓缓道:“李兄所言不差,但我在江南巡察时,见过另一番情形。”

    众人都看向他。

    “太湖周边多蚕桑,农户养蚕需本钱买桑叶、雇人手。每年三四月,正是青黄不接时,家家户户都要借贷。若是严限利息,谁还愿意借出?去年我在吴郡,就见过一例:官府严查高利贷,结果到了养蚕季节,农户无处借贷,眼睁睁看着蚕饿死大半。秋后丝价大涨,那些农户反而更穷了。”

    刑部那位友人皱眉:“这……总不能任由豪强盘剥吧?”

    “自然不能。”崔琰道,“但治大国如烹小鲜。我巡察各地,发现一个道理:越是看似完美的法令,越要小心。比如这高利贷,若一律严惩,豪强就会想出新花样。我在陇右见过‘赊购牲畜’:农户‘赊’一头牛,秋后还两头羊,实则仍是高利贷。在江南见过‘预买丝绢’:春天以极低价格‘买’下秋后丝绢,农户到手现钱不足市价一半。这些手段,契约上干干净净,官府怎么管?”

    席间一时安静。烛火跳动,映着众人若有所思的脸。

    崔琰继续道:“所以依我看,朝廷立法,不能光看京城、州府的案子,还得想想穷乡僻壤的情形。京城富庶,五分息或许够用;但边远州郡,风险大、周转慢,若利息太低,根本无人愿贷。最后苦的还是百姓。”

    “那依崔兄之见,该如何?”有人问。

    “要分层。”崔琰蘸着酒水,在案上画了几道,“第一层,对逼死人命、强占田宅的,从严从重,这没商量。第二层,对寻常民间借贷,定一个合理上限,这个上限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第三层,官府要做事——常平仓的粮食,府库的闲钱,拿出来低息放贷。百姓有了指望,豪强就不敢太放肆。”

    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些:“这些话,我明日离京前,会写成条陈递上去。能不能被采纳,就看天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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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后,崔琰的条陈通过通政司送到了两仪殿。恰逢司马柬召户部、刑部、御史台商议高利贷新规细则。

    皇帝将崔琰的条陈传示众人。条陈中详细列举了在各地巡察时所见的高利贷变相形式,以及不同地区的借贷习惯、风险差异,最后建议:“立法宜存弹性,执法须察实情。可定基准利息,许各州刺史视年景、地情微调,报户部备案即可。”

    刑部尚书有些犹豫:“若许地方微调,恐生弊端……”

    “所以要报备。”御史中丞接口,“崔琰此议,其实与张侍中‘疏堵结合’一脉相承。臣以为可行:朝廷定框架,地方酌情,既不失原则,又兼顾实际。”

    司马柬听着众人议论,心中渐明。他想起之前铜矿与山林之争(第276章),也是要在国计与民生间找平衡;想起漕运改革(第272章),也要考虑漕丁转业的具体困难。治国之道,从来不是非黑即白。

    “准。”皇帝最终拍板,“新规就按此思路:第一,恶性高利贷致人死伤者,以伤人罪论,从严惩处;第二,民间借贷月息,以八分为上限,各州可根据年景在六分至十分间调整,但须报户部核准;第三,令各州郡以常平仓粮、府库余钱设‘平贷所’,春贷秋还,息不过三。具体细则,你们三部再斟酌,十日内呈报。”

    “臣等遵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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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月后,新修订的《民间借贷条例》正式颁布。

    与最初那份严厉的草案相比,这份条例细致了许多:区分了恶性借贷与寻常周转,设立了利息弹性区间,明确了官府平贷的责任。最重要的是,条例最后附了一份“地方变通备案细则”,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微调执行。

    诏书下达那日,崔琰已行至河北道境内。在驿站接到抄送的文书,他细细读了一遍,脸上露出欣慰之色。

    随行的年轻御史有些不解:“使君,这条例比最初草案宽松多了,能管住豪强吗?”

    崔琰收起文书,望向驿道两旁刚刚返青的麦田:“治国如治水,堵不如疏。你看这田间沟渠,若全部封死,春雨一来必成涝灾;若开合有度,方能灌溉庄稼。这条例给了地方酌情之权,看似宽松,实则逼着各州刺史动脑筋——既不能让豪强肆意盘剥,又不能断了民间周转。这才是治本之策。”

    年轻御史若有所思。

    远处村庄里,隐约传来犬吠鸡鸣。春耕时节,正是农户需要借贷买种、雇牛的时候。今年,他们或许能多一个选择——去州郡的平贷所,借一份利息不高的官贷。

    而这份来自朝廷的条例,就像春雨一样,未必轰轰烈烈,却悄然渗透到帝国的每一个角落。它不完美,留有缝隙,但正是这些缝隙,让律法有了呼吸的空间,让地方有了变通的余地。

    洛阳城中,张华在门下省衙署收到颁行的条例,看到其中采纳了自己和崔琰的多条建议,只是微微一笑,便又埋首于下一份待审的文书。

    两仪殿里,司马柬站在窗前,看着宫院中盛开的桃花。他想起父皇在世时曾说:“为君者,要在刚柔之间、宽严之际找到那条线。找到了,天下可治;找不到,纵有严刑峻法,也是治标不治本。”

    如今,他正在寻找那条线。

    从减免赋税到漕运改革,从边疆调解到矿政平衡,从礼制匡正到借贷立法……一条条线逐渐清晰,交织成一张治理的网。这张网有经纬,也有弹性;有规矩,也有余地。

    窗外春风拂过,吹落几瓣桃花,飘进殿内,落在御案那份新颁的条例上。

    朱批的墨迹已干,而它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在民间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