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十二年三月的洛阳,刑部衙署后堂的书房里堆满了书卷。新任的刑部尚书杜预端坐案前,手中握着的不是寻常公文,而是一册厚重的蓝皮簿子——《泰始律疏修订草案》。
这是自前朝《泰始律》颁行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律疏修订。起因是去年处理高利贷案(第277章)时,皇帝发现现有律法对民间借贷、商业契约的规定过于粗疏,给了豪强钻空子的机会。于是去年十月,便下诏令刑部牵头,会同大理寺、御史台,着手修订。
杜预翻开草案目录,目光停在“钱债篇”和“市易篇”上。这两篇改动最大,增加了数十条细则。比如借贷契约,旧律只规定“月息不得过八分”,新律则细化为:“借贷须立书面契约,载明本息、期限、担保。若无契约,官府不予受理。若有契约而利率过限,过限部分官府不予支持,但本息仍在限内者照常偿还。”
旁边批注的小字是皇帝的朱批:“既抑高利,亦保诚信。民间周转,不可因噎废食。”
再看商业契约,新增了“瑕疵担保”条款:“买卖货物,若有暗病、短少,三日内可退;若有欺诈,加倍赔偿。”还有“交付风险”:“货物在途损毁,风险由承运方担,另有约定者除外。”
杜预揉了揉眉心。这些条款看似细致,实则牵一发动全身。他召来负责修订的刑部郎中周胤:“这些新条款,各地衙门可能执行?”
周胤年约四旬,在刑部任职十五年,参与过多次律法解释。他沉吟道:“尚书,细则多了,胥吏办案确实有据可依。但……也给了胥吏更多上下其手的机会。比如这‘三日内可退’,若胥吏故意拖延,三日一过,百姓便无处伸冤。”
“所以要配套。”杜预提笔在草案旁批注,“增‘衙门受理时限’条款:民间钱债、市易诉讼,县衙须在五日内初核,十日内裁定。逾期者,百姓可越级申诉,原经办胥吏受罚。”
他顿了顿,又问:“讼师们可有什么说法?”
这话问到了要害。朝廷修订律法,最终要通过讼师在公堂上运用。去年草案初成时,刑部曾抄送几份给洛阳、开封的知名讼师“征求意见”,实则是探探风向。
周胤苦笑:“开封府的‘铁嘴张’托人带话,说新律‘证据链’、‘合同细节’要求太细,他们这些老讼师得重新学起。不过也说……细有细的好,以后打官司,更看真本事,不是比谁关系硬。”
杜预颔首:“这就是陛下的本意——让律法说话,让证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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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日,开封府南衙门外街,“张氏讼馆”的二楼书房里,年过五旬的讼师张世衡正在给三个徒弟讲解新律草案。
张世衡人称“铁嘴张”,在开封府执业三十年,经手案件不下千起。此刻他面前摊开的正是刑部送来的《泰始律疏修订草案》,书页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批注。
“都看完了?”他问三个徒弟。
最年轻的徒弟王显挠头:“师父,这新律也太细了。光‘市易篇’就多了十七条,什么‘瑕疵担保’、‘风险承担’、‘违约追偿’……背下来都难,何况用?”
张世衡端起茶盏,慢悠悠道:“难?难才好啊。要是律法都简单明了,还要我们讼师做什么?”他指着草案,“旧律就像粗麻布,漏洞多,咱们可以东拉西扯、左右腾挪。新律像细锦缎,经纬密实,想钻空子难了,但……”他顿了顿,“但若用得好,这细锦缎也能织出更漂亮的花样。”
中年徒弟李慎心思缜密,指着一条问道:“师父,这‘借贷须立书面契约,无契约官府不受理’,若是亲朋之间口头借贷,岂不无处申冤?”
“所以批注里说了,”张世衡翻到后面,“‘确系亲朋急难周转,有中人作证者,官府酌情受理’。看到了吗?‘中人作证’——这就是新律的关键:凡事讲证据。以后你们接案子,第一件事不是找关系,而是收集证据:借条、契约、证人证言、货物样品……证据齐了,官司就赢了一半。”
他站起来,走到墙边挂着的一副对联前。对联是他自己写的:“理直何须壮语,证全自可服人”。
“从前打官司,”张世衡转身道,“比的是谁认识衙门里的师爷,谁能让县令偏听偏信。今后嘛……”他敲敲草案,“比的是谁证据齐全,谁更懂律法条文。咱们这行当,要从‘关系户’变成‘学问家’了。”
最小的徒弟孙明眼睛发亮:“师父,这是不是意味着,像咱们这样没背景、但有学问的,机会更多了?”
“聪明。”张世衡赞许地点头,“新律看似限制多,实则更公平。豪门大户可以找关系,但伪造不了所有证据;穷苦百姓虽无关系,但若证据确凿,也能赢官司。咱们讼师,以后就是帮当事人理证据、找条文、写状纸的‘律法匠人’。”
他坐回案前,抽出一份旧案卷:“来,考考你们。这是去年的一桩布匹买卖纠纷——买方说布有霉点,卖方说卖出时完好。按旧律,各执一词,县令通常各打五十大板,折中了事。按新律,该怎么辩?”
三个徒弟凑过来。李慎先开口:“新律有‘瑕疵担保’,买方需证明霉点在购买时已存在。他可找当时在场的证人,或者……若霉点位置特殊,可证明非运输途中沾染。”
王显补充:“卖方则可举证自己仓储得当,同类布匹无霉,反指买方储存不当。”
“还有呢?”张世衡追问。
孙明仔细看草案,忽然道:“新律说‘三日内可退’。此案纠纷发生在五日后,买方已丧失退货权,只能求赔偿。而赔偿需证明卖方‘明知有瑕仍售’,难度更大——所以此案关键在‘三日时限’和‘卖方是否知情’。”
“好!”张世衡抚掌,“孙明看到了要害。这就是新律的‘考究功夫’——不再是胡搅蛮缠,而是精准地找到法律支点。”他收起案卷,正色道,“从今日起,你们每天背三条新律,我抽考。另外,去市面上搜集各种买卖契约、借贷借条,研究其中的漏洞和机会。”
“师父,”李慎迟疑道,“咱们这样研究,会不会……被人说钻法律空子?”
张世衡笑了:“律法如网,有空子才正常。咱们发现了空子,报给官府,下次修订就能补上。这才是良性循环——朝廷立法,咱们用法,发现问题反馈朝廷,朝廷再修法。比起从前暗地里钻空子、行贿赂,不是光明正大得多?”
他望向窗外,开封府的衙门口,百姓正在排队递状纸。“记住,讼师不是煽风点火的讼棍,而是帮助百姓理解律法、运用律法的桥梁。新律越细,这桥越要搭得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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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后,刑部收到了几份来自各地讼师的反馈意见。杜预一一翻阅,当看到“铁嘴张”那份时,不禁莞尔。
张世衡不仅指出了草案中几处模糊之处,还附上了三个真实案例,说明若按新条款可能产生的争议。更难得的是,他提出了修改建议,语言精准,俨然半个律学专家。
其中一条批注让杜预深思:“草案‘违约追偿’条款,规定违约方赔偿损失。然‘损失’如何计算?若商贾订了一船货,卖方违约,买方另购高价,差价算损失;但若市价下跌,买方本可低价另购,却故意索赔高价,又当如何?建议增‘减损义务’:受损方须合理减损,不得放任损失扩大。”
杜预提笔在这条旁画了个圈,转给周胤:“这条提得好,加进去。”
周胤接过,感叹道:“这些讼师,钻营律法几十年,果然眼光毒辣。他们指出的问题,都是实践中真会遇到的。”
“所以要听他们的。”杜预道,“律法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在民间一笔一划用出来的。前年修订借贷条例(第277章),咱们就吃过闭门造车的亏。这次广开言路,对了。”
他将整理好的修订稿和各方意见装订成册,准备明日呈送两仪殿。窗外春光明媚,院子里一株老杏花开得正盛。
杜预忽然想起二十年前自己初入刑部时,老尚书说过的话:“律法如树,要常修常剪。修得太狠伤主干,不修则枝蔓横生。修树的剪刀,一头是朝廷的远见,一头是民间的实情。”
如今这《泰始律疏》的修订,正是握着这两把剪刀在修剪。朝廷的远见,体现在打击高利贷、规范商业、保护小民;民间的实情,则通过讼师、胥吏、百姓的反馈,一点点渗透进来。
第二天,草案送至两仪殿。司马柬用了整整一个下午审阅,特别细看了民间反馈的部分。当看到张世衡那条“减损义务”建议时,他提笔批道:“此议甚当,增入。另,令刑部设‘律疏意见箱’,常年接收各地官吏、讼师、士民建言。律法之道,当与时俱进,集思广益。”
批罢,他走到殿外廊下。三月的春风拂过宫墙,带来淡淡的花香。远处开封府的方向,隐约传来市井的喧嚣。
司马柬知道,这册律疏修订草案,一旦颁行,将改变无数人的命运。它会让豪强收敛,让百姓有据,让商业更规范,也让张世衡这样的讼师,从“钻空子”转向“研律法”。
治国如治水,律法就是堤坝。堤坝太松,洪水泛滥;堤坝太紧,水流窒息。而这次修订,正是在寻找那个既防泛滥、又保畅通的尺度。
这尺度不在条文本身,而在条文与民情的契合中。在刑部官员的深思中,在“铁嘴张”的批注中,在无数即将运用这些律法的百姓生活中。
春风送来杏花瓣,落在皇帝的肩头。他轻轻拂去,心中清明:这开元十二年的春天,一场关于律法的静悄悄变革,正在帝国深处生根发芽。而它的果实,将在未来无数个公堂上,化作公平与秩序的微光。